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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爾格勒市徽

出自Taiwan Tongues 繁中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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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爾格勒市徽是貝爾格勒市的官方象徵,分為三個固定等級——小市徽、中市徽與大市徽。

貝爾格勒的紋章歷史悠久,可追溯至專制君主斯特凡·拉扎列維奇時期,當時該城首次成為塞爾維亞的首都,此象徵首次在《專制君主斯特凡·拉扎列維奇傳》中間接提及。已知最早的紋章形式市徽出現於十六世紀,可能源於匈牙利。然而,如同這座城市的歷史,其市徽也隨之更迭。隨著城市在不同侵略者手中易主,其紋章表現形式也發生變化——在鄂圖曼統治下,城市完全沒有市徽;而在奧地利統治下,則獲得了全新的市徽。

今日使用的貝爾格勒市徽歷史始於1931年,當時經過一場競賽後,喬爾傑·安德烈耶維奇-昆的作品被正式選用。在社會主義時代,市徽遭到忽視,而在1990年代的民主變革後,它將重新獲得肯定,並自2000年代起重組為三個等級,沿用至今。

貝爾格勒市徽的使用受《市法規》及特別市級條例所管轄,這些法規詳細規範並管理市徽在不同場合與地點的使用。

歷史

最初的市徽於1931年由貝爾格勒市長米蘭·內希奇委託設計。中選的提案由喬爾傑·安德烈耶維奇-昆繪製。該市徽持續使用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在1946年至1991年間,市徽頂部增加了一顆紅星,以象徵共產主義統治。市徽的使用於2003年進行了修訂與規範。

象徵意義

市徽包含塞爾維亞的國旗色(紅、藍、白)。紅色地面象徵城市在無數衝突中流灑的鮮血。藍色天空象徵對更美好未來的希望與信念。白色城牆與塔樓象徵「白色之城」(貝爾格勒—Beograd字面意思即為「白色之城」)。下方的白色河流代表多瑙河與薩瓦河,以及貝爾格勒的遠古起源,而羅馬三槳戰船則指其悠久的歷史。敞開的城門代表與世界的自由交流和通商。

現代使用

小市徽

小市徽是喬爾傑·安德烈耶維奇-昆的原始設計,僅由一個簡單的盾徽構成。

小市徽紋章描述:

中市徽

中市徽與小市徽相同,但在盾徽上方增加了一頂金色城牆冠。該冠具有五個雉堞,以及一個鑲有五顆寶石(紅寶石、藍寶石、祖母綠)的飾環。根據塞爾維亞紋章學會的標準,這種有五個凹口的城牆冠專屬於首都,而鑲有寶石的飾環則專屬於歷史上的首都。

大市徽

大市徽由一隻銀色(白色)雙頭鷹構成,配以金色的爪與喙。鷹是塞爾維亞國家的象徵,與塞爾維亞國徽一致。鷹胸前是貝爾格勒市徽,強調其首都地位,鷹頭上方則是中市徽的城牆冠。鷹下方有兩支代表公民美德的橡樹枝,在其交叉點上方是已知最早的貝爾格勒市徽,代表該市的紋章歷史。大市徽上的劍與橄欖枝象徵在戰爭中奮戰的準備,以及在和平中合作的精神。橡樹枝上掛有授予貝爾格勒的勳章,以其自然色彩及相應的綬帶呈現。它們代表了貝爾格勒市民光榮的過去與功績。這些勳章包括:

  1. 法國榮譽軍團勳章,由拿破崙·波拿巴於1802年5月19日創立,授予的是第五級,為法國最高榮譽勳章。此勳章於1920年由法國元帥、塞爾維亞軍隊榮譽元帥路易·弗朗謝·德斯佩雷授予貝爾格勒。除法國外,僅有四座城市獲此殊榮:貝爾格勒、列日、盧森堡及史達林格勒。授予貝爾格勒是為表彰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對城市的英勇防禦。
  2. 卡拉喬爾傑之星勳章,於1939年5月18日授予貝爾格勒。該勳章由塞爾維亞國王彼得一世於1904年1月1日創立,分四個等級。
  3. 人民英雄勳章,於1974年10月20日(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貝爾格勒解放三十週年之際)授予貝爾格勒。
  4. 捷克斯洛伐克戰爭十字勳章,於1925年10月8日授予貝爾格勒,由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創立。此勳章用以表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與敵人作戰時的勇氣與英勇。

參見

  • 貝爾格勒市旗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貝爾格勒市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