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債驚魂(1994年電影)
《血債血償》(在多數國際地區被稱為《Viper》)是一部1994年的美國動作片,由蒂博爾·塔卡奇執導,主演為洛倫佐·拉瑪斯、法蘭琪·索恩、漢克·錢恩、喬·桑及約翰·P·萊恩。拉瑪斯飾演一名憤世嫉俗的前警察,在為了保護他那罪犯弟弟而失去警徽並入獄服刑後,他們的父親以及他的前女友——現已成為弟弟的女友——請求他再次挺身而出,保護弟弟免於一位被他詐騙的強大黑幫分子的報復。如同MDP公司早前的《惡夜追緝令》,《血債血償》融合了黑色電影與香港電影的影響,且部分製作人員與該片相同。
劇情
毫無悔意的奸詐之徒富蘭克林·布萊史東在一處停車場遭到兩名黑幫分子伏擊,他們指控他在一名叫里卡多的同夥協助下,詐騙了他們的組織。富蘭克林逃過一劫,但里卡多、他的妻子及年幼的女兒在公園野餐時,卻被一名獨行殺手殘忍處決。與此同時,富蘭克林的兄弟崔維斯在一家汽車廢料場工作,他注意到一名女子在棒球場上觀察他。該女子遭到先前襲擊富蘭克林的同一幫派成員騷擾。崔維斯為她解圍,但她匆忙離去。稍後,她在一家酒吧與崔維斯重逢,原來她就是他的前女友朗達。崔維斯現任女友、酒吧員工琳迪,對兩人在一起感到不悅。朗達告知崔維斯,他的弟弟又惹上麻煩了。
崔維斯對此無動於衷,但在得知弟弟收留了他們體弱多病的父親約翰後,同意去見他。崔維斯與富蘭克林和他們的父親進行了一次不安的重逢,父親懇求他幫助弟弟,爭取足夠的時間來償還欠給黑幫的錢,表面上是十萬美元。原來崔維斯曾是一名警察,在先前的一次騙局中為了保護富蘭克林免受牢獄之災而替他頂罪,結果被逐出警隊並入獄服刑。在他服刑期間,朗達開始與富蘭克林交往,但她暗示自己可能仍對崔維斯有意思。富蘭克林的房子遭到更多尋找並企圖綁架老布萊史東的黨羽襲擊,但崔維斯再次協助擊退了他們。受到這次侵擾的驚嚇,富蘭克林透露他已將父親的公司牽涉進一項為販毒集團進行的洗錢計畫中,而他偷走的錢實際上高達五百萬美元。他後來將錢託付給一個狡猾的朋友後便失去了這筆錢,那朋友發誓已將錢財揮霍在自己的快速致富計畫中。
與此同時,一名在衝突中逃脫的黨羽向販毒集團的老大,也是殘忍殺害里卡多一家的兇手「佛陀」張回報。張被告知,他們的行動被在棒球場上與朗達在一起的同一個男人挫敗了。崔維斯將父親轉移到一位綽號「牧師」的老友家中,而其他人則在市中心一家飯店租了房間。兄弟倆隨後拜訪了富蘭克林的前合夥人,在脅迫下,他透露自己仍持有富蘭克林投資的大部分資金。如今再次手頭寬裕的富蘭克林,卻不願真的把錢還給黑幫。此時,起疑的琳迪前往富蘭克林的住處尋找崔維斯和朗達。雖然他們已經離開,但她在那裡遇見了張。她向這位黑幫頭目提議結盟。作為提供富蘭克林下落的交換條件,張將殺死崔維斯,以懲罰他回到朗達身邊。
演員
製作
該片由尼爾·魯滕伯格編劇,之後導演蒂博爾·塔卡奇的長期合作夥伴及同為加拿大人的布萊恩·歐文對劇本進行了修改。儘管他的重寫未被列名,歐文仍以聯合製片人的身份獲得致謝。劇本原名,同時也是拍攝期間的片名為《Smoke on the Water》。根據IMDb引用未指明來源的資料,該片約於1993年6月拍攝,預算接近200萬美元。曾於1980年代為製片人艾倫·阿米爾在Trans World Entertainment公司工作時執導過數部動作片的戈登·赫斯勒,擔任本片的第二攝製組導演。主要攝影在洛杉磯都會區進行。部分資料提及印第安納州印第安納波利斯為額外拍攝地點,但片尾字幕並無此標示。
拍攝結束後,片名在國際市場上改為《Viper》,在北美則改為《Bad Blood》,主演洛倫佐·拉瑪斯表示後者才是原訂的片名。在美國,本片為了取得美國電影協會(MPAA)的R級評級而進行了大幅刪剪。原始版本在許多國際地區則保持完整。
發行
院線
本片在部分海外市場進行院線發行,例如日本,由發行商Comstock Group代理,於1994年6月4日首映。
電視
在美國,《血債血償》被付費有線頻道HBO購得,作為其「世界首映」電影系列的一部分播出(該系列名稱通常並非完全準確)。本片於1994年11月3日首播。
家庭錄影帶
在美國,本片於1995年5月9日由Live Entertainment透過WEA Video發行VHS錄影帶。Live公司亦於同日發行了本片的鐳射影碟。
評價
《血債血償》獲得的評價褒貶不一但偏向正面,其暴力場面成為一個具爭議性的元素。在其為《VideoHound's Video Premieres》一書撰寫的評論中(轉載自他在《羅諾克時報》的專欄),麥克·梅奧指出「導演蒂博爾·塔卡奇顯然看了不少吳宇森的電影」,並提到片中同樣有「精心的動作編排和出色的燈光」。然而,他感到遺憾的是「畫面上的暴力時常近乎虐待狂。」Ballantine Books出版的《Video Movie Guide》對本片強烈的內容不以為然,痛斥其「怪誕地暴力」,且「冒犯地愚蠢又血腥」,並警告讀者:「切勿在飽肚時觀看。」《電視指南》的羅伯特·帕迪認為本片「刺激感官」,但覺得拉瑪斯努力拯救他那「不討喜又善於操縱」的弟弟,對其角色而言是個不恰當的動機。不過,他承認「由於《血債血償》的節奏如同一陣動作旋風,觀眾將沒有太多喘息空間去思索其不合邏輯之處。」M·雷·洛特在其著作《The American Martial Arts Film》中寫道,本片延續了拉瑪斯另一部MDP發行的電影《Blood for Blood》(實際上《血債血償》的出品時間更早)的「成功模式」。他也不同意帕迪的批評,並欣賞兩兄弟之間的對比——一個是辛勤工作的藍領,另一個則是喜歡賺快錢的西裝人士。
後續
影片完成後不久,拉瑪斯對本片表示滿意,並宣布將再次與MDP公司合作。當時曾提及兩個可能的合作項目,暫名為《Hwarang Do》和《Bazak》。該演員與該公司合作的下一部電影最終於1995年上映,片名為《Blood for Blood》(北美以外地區則為《Midnight Man》)。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Category:1994年動作片 Category:1994年獨立電影 Category:1994年武術電影 Category:1994年電影 Category:美國動作片 Category:美國獨立電影 Category:1990年代英語電影 Category:喬爾·高德史密斯配樂的電影 Category:以洛杉磯為背景的電影 Category:1990年代美國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