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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17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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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17號決議,於1998年12月22日一致通過。安理會重申了以往所有關於賽普勒斯局勢的決議,並將聯合國駐賽普勒斯維持和平部隊(UNFICYP)的任務期限再延長六個月,至1999年6月30日。

賽普勒斯政府再次同意聯合國駐賽普勒斯維持和平部隊繼續駐紮在島上。停火線沿線的局勢除輕微的違規行為外,大致保持平靜,但維和部隊的行動自由受到限制。

聯合國駐賽普勒斯維持和平部隊的任務期限獲准延長至1999年6月30日,決議並提醒賽普勒斯和北賽普勒斯當局,確保維和部隊人員的安全並停止對其施加暴力。雙方軍事當局被敦促避免採取任何可能加劇緊張局勢的行動。決議也對賽普勒斯南部軍事武器的增強,以及在減少外國軍隊數量方面缺乏進展表示關切。為此,安理會敦促賽普勒斯共和國削減國防開支並撤出外國軍隊,以期達成全島非軍事化的總體目標。

安全理事會歡迎聯合國駐賽普勒斯維持和平部隊有意執行其人道主義任務。安理會也歡迎設立民政事務處,以及失蹤人員調查委員會恢復工作。

最後,決議請秘書長科菲·安南在1999年6月10日前,就本決議的執行情況向安理會提出報告。同日通過的第1218號決議進一步討論了島上的和平進程。

參見

  • 賽普勒斯爭議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01至1300號決議列表 (1998年-2000年)
  • 聯合國賽普勒斯緩衝區
  • 土耳其入侵賽普勒斯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undocs.org 上的決議全文

1217 1217 Category:1998年賽普勒斯 Category:199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