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14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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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1997年12月19日一致通過第1144號決議,安理會回顧了關於聯合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特派團(UNMIBH)及聯合國駐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國際警察工作隊(UN-IPTF)的第1103(1997)號決議,決定將兩者的任務期限延長至1998年6月21日。
安理會認可聯合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特派團,特別是國際警察工作隊在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所做的重要工作,包括警察改組、培訓、武器檢查、促進遷徙自由和協助選舉。國際警察工作隊監察員的駐留取決於安全安排和一支可信的國際軍事部隊。
聯合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特派團的任務期限獲得延長,並可望再次續期,除非穩定部隊提供的安全安排有所變更。決議支持波昂和平執行會議的建議,並鼓勵秘書長科菲·安南對國際警察工作隊進行改組,隨時向安理會通報其進展,並每三個月就聯合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特派團的整體任務情況提交報告。其他措施包括培訓警察應對人群控制、難民返回、組織犯罪、腐敗、恐怖主義和走私等問題。決議敦促會員國向地方警察部隊提供培訓、裝備和其他援助。
最後,決議向1997年9月17日直升機墜毀事故的罹難者致意,其中包括高級代表辦公室、國際警察工作隊及雙邊援助計畫的成員。
參見
- 波士尼亞戰爭
- 岱頓協定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101至1200號決議列表 (1997年-1998年)
- 南斯拉夫戰爭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決議全文(undocs.org)
1144 1144 Category:1997年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1144 Category:199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