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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67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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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67號決議於1996年7月26日通過。安理會注意到其主席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就1996年2月24日古巴空軍擊落兩架民用飛機事件發表的各項聲明和決議表示痛惜,為此,安理會呼籲古巴遵守有關航空的國際義務,特別是《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中國和俄羅斯對第1067號決議投了棄權票,該決議由安理會其他13個成員國批准通過。中俄兩國認為,該決議在事件中單獨點名譴責古巴,而應當發出呼籲,敦促各國既要避免擊落民用飛機,也要防止不當使用民用航空。

安全理事會回顧了各國對其領土和領海以上之領空擁有的主權。在這方面,所有國家都必須遵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芝加哥公約》)中的原則、規則和標準,包括有關攔截民用飛機及不對其使用武器的規定。

決議指出,擊落這兩架隸屬於古巴流亡人士所組織的「拯救兄弟會」的飛機,違反了不得對飛行中的民用飛機使用武器的原則,且在攔截此類飛機時,不應危及機上人員的生命。古巴方面則辯稱,這些飛行是其領空內的挑釁行為。安理會對此次攔截事件予以譴責,並對因此喪生的四名人員的家屬表示哀悼。決議呼籲所有各方尊重國際民用航空法律和程序,同時重申各國有權對用於違反《芝加哥公約》宗旨的飛機採取適當措施。

決議敦促所有尚未批准《芝加哥公約》的國家盡快批准,同時歡迎國際民航組織決定調查相關標準與實踐,以避免未來發生類似事件。

參見

  • 古巴-美國關係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01至1100號決議列表 (1995年-1997年)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決議全文(undocs.org)


Category:1996年古巴 Category:1067 Category:199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