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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52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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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52號決議於1996年4月18日一致通過,在回顧了以往關於以色列和黎巴嫩的各項決議,包括第425號決議(1978年)後,安理會呼籲在「憤怒葡萄行動」期間立即停火。

安全理事會對以色列與黎巴嫩之間的戰鬥、針對平民目標的攻擊所造成的生命損失,以及其可能對中東和平進程產生的後果表示關切。決議強調必須尊重關於保護平民的國際人道主義法,並對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UNIFIL)的安全表示關切;此前以色列軍隊於1996年4月18日攻擊其一處基地,導致平民死亡。

該決議呼籲停止敵對行動,並支持為解決衝突持續進行外交努力的必要性。決議重申對黎巴嫩主權、領土完整和獨立的承諾,並呼籲保護平民及保障UNIFIL的行動自由。決議請求會員國向平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並協助該國的重建工作。秘書長布特羅斯·布特羅斯-蓋里被要求就局勢發展隨時向安理會通報。

最終於1996年4月28日,以色列與真主黨達成《以色列-黎巴嫩停火諒解》,實現停火。

參見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01至1100號決議列表 (1995年–1997年)
  • 南黎巴嫩衝突 (1985年–2000年)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決議全文(undocs.org)

1052 1052 1052 Category:南黎巴嫩衝突 (1985年–2000年) Category:1996年以色列 Category:1996年黎巴嫩 Category:199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