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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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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之星獎章是一枚軍事戰役獎章,由英國於1945年5月設立,旨在頒授予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1943年至1945年的義大利戰役中服役的大英國協部隊官兵。

第二次世界大戰星章

1943年7月8日,1939年至1943年星章(後改名為1939年至1945年星章)與非洲之星獎章成為英國首批設立的兩款戰役星章。至1945年5月,共設立了八款星章與九款勳條,以獎勵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戰役服役。戰爭結束逾六十七年後,遲至2013年2月26日,才又追授了北極星章與轟炸機司令部勳條。

包含北極星章與轟炸機司令部勳條在內,任何人最多只能獲頒六枚戰役星章,而十款勳條中有五款是用於表彰那些原本有資格獲得第二枚星章的服役紀錄。每枚戰役星章上最多只能佩戴一枚勳條。最多可獲頒的六枚星章如下:

  • 1939年至1945年星章,若符合資格可附加不列顛戰役勳條或轟炸機司令部勳條。
  • 大西洋星章、歐洲飛行隊員星章或法國與德國星章,三者中只能擇一佩戴。若符合多項資格,則佩戴首個符合資格的星章,並以相應的緞帶勳條代表另一枚。
  • 北極星章。
  • 非洲之星獎章,若符合資格,可附加其首個獲得的北非1942–43、第8軍團或第1軍團勳條。
  • 太平洋星章或緬甸星章,二者擇一。若兩者皆符合資格,則佩戴首個符合資格的星章,並以相應的勳條代表另一枚。
  • 義大利之星獎章。義大利之星獎章不設任何勳條。

所有戰役星章的獲頒者也會同時獲頒戰爭獎章。

設立

在北非戰役取得勝利後,盟軍利用其在突尼西亞與馬爾他的據點入侵西西里島,該戰役從1943年7月10日持續至8月17日。這次迅速獲勝後,盟軍於1943年9月3日繼續向義大利推進,同時也入侵了義大利佔領的希臘、南斯拉夫、科西嘉島與薩丁尼亞島。義大利本土的戰役則一直持續到1945年5月8日歐洲戰事結束為止。

義大利之星獎章由英國於1945年5月設立,旨在頒授予從1943年6月11日攻佔潘泰萊里亞島起,至1945年5月8日歐洲現役敵對行動結束為止,於義大利戰役期間參與作戰行動的人員。

授予標準

義大利之星獎章的授予資格標準因海上、陸上及空中服役而異。

海上服役

授予義大利之星獎章的合格海域為地中海司令部轄區、愛琴海、阿爾巴尼亞及克里特島水域,時間為1943年6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含)。凡於地中海作戰區域內投入作戰服役,或在入侵法國南部的海軍行動中服役者均符合資格,但前提是必須已滿足授予1939年至1945年星章所需的六個月服役要求。

非因直接參與實際作戰而偶然進入合格海域、在於北非、巴勒斯坦、敘利亞及賽普勒斯港口登陸部隊或補給的商船上服役,或在西班牙、巴利亞利群島及東經30度以東的土耳其港口船隻上服役者,均不被視為符合義大利之星獎章的資格。

在合格區域服役期間因表現英勇而獲頒英勇獎章或傳令褒獎者,不論服役時間長短,均有資格獲頒義大利之星獎章。因服役而陣亡、傷殘或負傷,導致必要服役期提前中止的人員,亦不論服役時間長短,均可獲頒此星章。

對於在戰爭結束前不足六個月才投入作戰服役的海軍人員,其授予適用某些特殊條件。凡於1944年11月10日或之後在合格區域投入作戰服役者,可獲頒義大利之星獎章,但在這種情況下,若其服役時間少於180天,則無法獲頒1939年至1945年星章。

陸上服役

陸上服役無預設時間資格要求。陸軍、海軍陸基人員及英國皇家空軍非空勤人員,凡作為建制內人員進入以下任一作戰區域即符合資格,所有日期均包含在內:

  • 愛琴海:1943年6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
  • 科西嘉島:1943年6月11日至10月4日。
  • 十二群島:1943年6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
  • 希臘:1943年6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
  • 義大利(含厄爾巴島):1943年6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
  • 潘泰萊里亞島:1943年6月11日。
  • 薩丁尼亞島:1943年6月11日至9月19日。
  • 西西里島:1943年6月11日至8月17日。
  • 南斯拉夫:1943年6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

在歐洲敵對行動的最後階段進入奧地利領土的陸軍人員,有資格獲頒義大利之星獎章,而非法國與德國星章。

空中服役

於地中海戰區對敵執行作戰飛行,或從地中海地區基地起飛至歐洲上空執行任務的空勤人員,無預設時間資格要求,僅需執行一次作戰飛行任務即可符合資格。然而,基地設於地中海地區以外的空勤人員,則無法獲頒義大利之星獎章。派駐或受雇從事空中運輸或擺渡任務的飛行人員,其資格為在規定日期內於任一合格區域降落至少三次。參與合格陸軍區域空降作戰的陸軍空降部隊亦符合資格。

於1943年7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期間,從地中海地區基地飛往歐洲的航班,符合義大利之星獎章的資格,而非法國與德國星章。

樣式說明

全套九款戰役星章由皇家鑄幣廠的雕刻師設計。所有星章均有一個環形懸掛裝置,穿過星章最頂端上方的孔眼。星章為六角星形,以黃銅鋅合金鑄造,可置於一個直徑44毫米的圓圈內,其最大寬度為38毫米,從星章底端至孔眼頂端的高度為50毫米。

正面

正面中央為英王喬治六世的皇家花押字「GRI VI」,上方加冕一頂皇冠。花押字外圍環繞一個環形飾帶,其頂部被皇冠覆蓋,飾帶上刻有「THE ITALY STAR」字樣。

背面

背面為素面。

命名

英國授勳委員會決定,授予英軍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役獎章將不刻上姓名發行,此政策為除三個大英國協國家外所有成員國所採用。授予印度人、南非人,以及在退伍軍人組織發起運動後授予澳洲人的星章,其背面則會壓印獲頒者資料。印度獲頒者的命名資訊包括其部隊編號、軍階、姓名縮寫、姓氏及軍種或兵種;南非與澳洲獲頒者則為部隊編號、姓名縮寫及姓氏,均以大寫字母刻上。

緞帶

緞帶寬32毫米,由一條7毫米寬的紅色飾帶與一條6毫米寬的白色飾帶組成,兩側反序對稱,中央由一條6毫米寬的綠色飾帶隔開。顏色採用義大利國旗的顏色。

此獎章、防衛獎章及其他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役星章(北極星章除外)的緞帶,皆由英王喬治六世設計。

佩戴順序

第二次世界大戰各戰役星章的佩戴順序取決於其各自的戰役開始日期與戰役持續時間。即使獲頒者取得資格的順序不同,也需依此順序佩戴。防衛獎章與戰爭獎章佩戴於所有星章之後。加拿大志願服役獎章佩戴於防衛獎章之後、戰爭獎章之前,其他大英國協戰爭獎章則佩戴於戰爭獎章之後。

  • 1939年至1945年星章:自1939年9月3日至1945年9月2日,即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 大西洋星章:自1939年9月3日至1945年5月8日,即大西洋戰役與歐洲戰事期間。
  • 北極星章:自1939年9月3日至1945年5月8日,即北極護衛船隊與歐洲戰事期間。
  • 歐洲飛行隊員星章:自1939年9月3日至1944年6月5日,即諾曼第登陸前一日為止。
  • 非洲之星獎章:自1940年6月10日至1943年5月12日,即北非戰役期間。
  • 太平洋星章:自1941年12月8日至1945年9月2日,即太平洋戰爭期間。
  • 緬甸星章:自1941年12月11日至1945年9月2日,即緬甸戰役期間。
  • 義大利之星獎章:自1943年6月11日至1945年5月8日,即義大利戰役期間。
  • 法國與德國星章:自1944年6月6日至1945年5月8日,即西北歐戰役期間。
  • 防衛獎章:自1939年9月3日至1945年5月8日(對在遠東及太平洋服役者則至1945年9月2日),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 戰爭獎章:自1939年9月3日至1945年9月2日,即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因此,義大利之星獎章的佩戴順序如下:

  • 佩戴於1939年至1945年星章之後。
  • 佩戴於非洲之星獎章之後。
  • 佩戴於緬甸星章之後。
  • 佩戴於防衛獎章之前。
  • 佩戴於戰爭獎章之前。

外部連結

  • 英國國會網站上的義大利之星獎章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