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陸軍士官兵階級章
下表顯示了美國陸軍現行的士兵階級章,其資歷與薪等由右至左遞增。下士 (E-4) 及以上的士兵階級被視為士官 (NCOs)。專業士官的薪等亦為E-4,但不具備士官身份;士兵通常可能未曾擔任下士階級,而是直接由專業士官晉升為中士,並在那時獲得初級士官身份。
起初,美國陸軍的士兵階級是以有色的肩章來表示。V形臂章的使用始於1821年,其方向曾歷經尖端向下變為向上再變回,直到美國內戰時期所見的尖端向下方向。約在20世紀初,V形臂章尖端向上的佩戴方式回歸,並沿用至今。
歷史
1775–1821年:肩章
從美國陸軍創建到1821年,士官 (NCO) 和資深士官 (SNCO) 的階級是透過佩戴通常為毛紡的肩章來區分。
從1775年到1779年,中士和下士在右肩上佩戴一個肩章,下士為綠色,中士為紅色。
1779年,資深士官 (SNCOs) 獲准佩戴兩個絲質肩章,中士為兩個毛紡肩章,下士則在右肩上佩戴一個毛紡肩章。顏色為白色(步兵)、黃色(砲兵)或藍色(龍騎兵)。實際上,為騎兵士官規定的藍色肩章似乎未曾廣泛使用,而佩戴白色肩章的做法則佔了主導。
至1783/84年,大陸軍解散。在幾週內,僅有西點軍校的55名砲兵和匹茲堡的25人留守。1784年8月,一支由700人組成的第一美國步兵團(包括兩個砲兵連)作為一種軍隊替代品而成立。1786年10月,經國會批准,這支部隊應擴編為一個包含額外步兵、步槍兵、砲兵和龍騎兵的軍團。但此計畫從未實現。1791年,第二步兵團成立並被編為第一步兵團。這兩個單位在1792年與合眾國軍團合併,其中包括砲兵和龍騎兵(自1783年大陸輕龍騎兵解散以來的首支聯邦騎兵部隊),該軍團後於1796年轉變為美國陸軍。
1787年1月30日的軍服條例規定,資深士官佩戴兩個銀色絲質肩章,中士兩個毛紡肩章,下士一個毛紡肩章。同年,騎兵士官肩章的顏色正式從藍色改為白色。當時,由兩個龍騎兵隊組成的聯邦騎兵部隊僅存在於紙上,從未超出規劃階段(見上文)。
1799年,所有軍種的所有士官皆規定佩戴紅色毛紡肩章:資深士官雙肩佩戴,中士右肩佩戴,下士左肩佩戴。首席樂師則以兩個白色肩章識別。不久之後,在1800年,肩章顏色改為黃色,首席樂師則改為藍色。實際上,砲兵士官無視1799年的命令,繼續使用他們的黃色肩章,1812年戰爭期間招募的一個由投彈兵、工兵和坑道兵組成的連隊也是如此。1802年,步兵士官改回他們之前的白色肩章。到了1808年,龍騎兵佩戴白色肩章,步槍兵則佩戴黃色。資深士官可能佩戴兩個帶有新月形飾物的毛紡肩章,中士佩戴兩個素面毛紡肩章,而下士則在右肩上佩戴一個肩章。中士在1812年再次獲准佩戴兩個肩章。
1821–1832年:V形臂章與「翼飾」對比肩章
從1821年到1832年,士兵在雙肩佩戴飾有黃色(步兵為白色)滾邊的深藍色「翼飾」,並在每個袖口上佩戴一排四個黃色(步兵為白色)的鈕扣。這排除了肩章的使用。階級由單一、尖端向上的V形臂章顯示。總士官長和軍需士官長在雙臂上部佩戴V形臂章,首席樂師和中士在雙臂下部佩戴,下士則在右上臂佩戴。砲兵的V形臂章為黃色,步兵為白色。條例規定步槍兵使用黑色V形臂章,但該兵團已被廢除。
1825年,此系統有所改變。總士官長、軍需士官長和首席樂師此時在雙臂上部佩戴一個V形臂章和一個弧形,中士在雙臂上部佩戴一個V形臂章,下士則在雙臂下部佩戴一個V形臂章。
1832–1851年:肩章與袖口蓋片
上述系統在1832年被取代。當時,士兵佩戴一對黃色(步兵為白色)的布質肩章,資深士官的肩章帶有2.5英寸長、直徑1/2英寸的金色(步兵可能為銀色)流蘇,中士的肩章帶有直徑1/4英寸的毛紡流蘇,下士則帶有直徑1/8英寸的毛紡流蘇(二等兵佩戴非常短的流蘇)。資深士官穿著一件有兩排十個鈕扣、下擺在膝上3.5英寸處的外套,而所有其他士兵則穿著有九個鈕扣、下擺在膝上7英寸處的單排扣外套。資深士官會佩戴一條緋紅色腰帶和一條黃色或白色的飾緒。
此外,袖口上還有一個帶有黃色(步兵為白色)飾帶的袖口蓋片,以及一排垂直的數個金色(步兵為銀色)鈕扣,數量依階級而定:資深中士佩戴四個蓋片和鈕扣,中士佩戴三個蓋片和鈕扣,下士和二等兵佩戴兩個蓋片和鈕扣。砲兵總士官長的禮帽上有紅色羽飾,步兵總士官長則為白色羽飾;兩個軍種的軍需士官長皆有淡藍色羽飾。首席或總樂師僅存在於步兵中,佩戴白色羽飾。上士或勤務士沒有羽飾,但穿著中士制服並佩戴一條紅色腰帶。
到了1834年,資深士官的肩章與中尉的相同(砲兵為金色,步兵為銀色,帶有1/8英寸寬的流蘇)。與中尉不同的是,流蘇是毛紡的,砲兵為黃色,步兵為白色。
當1833年增設一個龍騎兵團時,規定的制服採用簡單的尖頭袖口和金屬肩鱗。資深士官以飾緒和黃色腰帶區分。中士在雙臂上部佩戴三個尖端向下的黃色V形臂章,下士則佩戴兩個。上士也佩戴黃色腰帶。
到了1839年,軍械士穿著砲兵總士官長的制服,但沒有飾緒,並穿著帶有深藍色褲邊條的褲子。
1845年,馬砲連獲准穿著類似龍騎兵的制服,並佩戴紅色V形臂章。
1833–1847年工作夾克上的V形臂章
龍騎兵自1833年起開始使用中士和下士的V形臂章,在條例中是作為禮服外套描述的一部分。這似乎意味著它們不會佩戴在工作夾克上。然而,當時的一份價目表顯示,由於增加了V形臂章,中士和下士的夾克價格較高。因此,中士和下士很可能在他們的工作夾克上佩戴V形臂章,而上士和資深士官則以腰帶區分。
這也適用於1846年成立的乘馬步槍兵團,特別是因為他們只被允許穿著工作夾克。
同樣有可能,甚至很可能的是,其他軍種的中士和下士在1847年之前就在他們的夾克上佩戴V形臂章。
1851–1902年的V形臂章
1851年,陸軍對其制服進行了重大改革。這次改革為每個軍種引入了代表色。V形臂章也將採用這些顏色。1851年的顏色為:步兵為薩克森藍(至1857年改為天藍色)、砲兵為紅色、工兵為黃色、龍騎兵為橙色、乘馬步槍兵為綠色、軍械為緋紅色。
V形臂章此時尖端向下佩戴。
1872年,V形臂章的製作方式改為單片有色布料,V形和弧形以粗黑線勾勒。此時,工兵的顏色從自1858年以來與騎兵共用的黃色改為紅色,並以白線縫製。這開啟了某些軍種擁有兩種顏色的概念。
1884年,禮服上的V形臂章改為單片有色布料,V形和弧形由金線飾帶製成。工兵在飾帶周圍加上了白色縫線。
V形臂章佩戴在外套上,但不佩戴在襯衫上。事實上,條例中幾乎沒有提及襯衫。在1898年的美西戰爭期間,由於戰鬥所在地的氣候溫暖,士兵們不穿外套只穿襯衫。陸軍於七月允許在襯衫上佩戴V形臂章。大的外套V形臂章不適合襯衫袖子,因此士兵們開始製作較小版本的V形臂章。陸軍在1900年初步批准了較小的V形臂章。但其全面實施被1902年的制服變革所取代。
1902年至今:V形臂章尖端向上
1902–1920年
隨著1902年的制服變革,較小的襯衫尺寸V形臂章被規定用於所有制服。它們應尖端向上佩戴。V形臂章採用軍種顏色,背景為藍色、白色、卡其色或橄欖褐色。
1902年的軍種顏色為:
- 騎兵:黃色
- 砲兵:紅色
- 步兵:淡藍色
- 軍需部(包括西點軍校分遣隊):淺黃色
- 糧秣部:灰色
- 醫務部與醫院部隊:栗色與白色
- 工兵部隊:紅色與白色
- 軍械部:黑色與紅色
- 通信部隊:橙色與白色
當時有34個士兵階級,需以這九種顏色呈現在四種不同的背景上。這超出了陸軍補給系統的處理能力。1904年,彩色V形臂章被限制僅用於藍色禮服外套。在橄欖褐色、卡其色和白色制服上,V形臂章將由橄欖褐色襯衫法蘭絨製成,並縫在與外套顏色相配的背景布上。
新V形臂章的實施進展緩慢。1905年,陸軍下令,任何仍在使用的舊式較大V形臂章也應尖端向上佩戴。
根據1904年的陸軍條例,階級與等級如下:
12. 團士官長,
資深士官長, 電機總士, 通信電機總士。
13. 軍械士,
駐地糧秣士, 駐地軍需士, 電機士, 醫院部隊一級士官, 通信部隊一級士官。
14. 團軍需士,
團糧秣士, 首席樂師。
15. 中隊士官長,
營士官長, 初級士官長, 掌旗官, 首席號手, 主要樂師, 營軍需士。
16. 上士,
鼓隊長。
17. 中士,
騎兵連軍需士, 砲兵連軍需士, 連軍需士, 馬廄士官。
18. 下士。
非士官 廚師
號手, 樂師, 蹄鐵匠與鐵匠, 技工, 工匠, 馬具匠, 駕車兵, 一等兵, 二等兵。
白色外套在1907年僅限於醫務人員使用,卡其色外套在1911年被廢除,藍色外套在1917年暫停使用。這使得僅剩下橄欖色配橄欖色背景的V形臂章,並一直使用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
戰爭時期的重組使陸軍在1918年時擁有多達18個軍種中的55個士兵階級。為了簡化補給情況,陸軍試圖消除特定軍種的區別,並將V形臂章的佩戴限制在僅右袖。
戰後,陸軍繼續進行這些改革,將一等兵的徽章從軍種徽章改為單一弧形,並取消了V形臂章背景必須與其所佩戴服裝相匹配的概念。
1920年,某些V形臂章增加了一些顏色,甚至在工兵總士和軍需士官長的徽章上增加了白色海軍士官鷹徽。這些新徽章由於同年稍晚士兵階級與徽章的重大變革而從未發行。
1920–1942年
美國陸軍士兵階級史上最大的變革發生在1920年6月4日。當天,國會通過了一項法律,改變了士兵階級的管理方式。它創建了七個薪等,從一到七編號,一為最高,並授權總統在這些等級內創建任何必要的階級。在此之前,士兵階級是由法律創建的。這些法律通常按軍種逐一規定陸軍的規模和形態,為每個軍種創建了不同的階級結構。這項法律終結了特定軍種的階級。
該法律規定了陸軍士兵兵力在七個等級中每一級所允許的百分比。第一級將包含陸軍士兵的0.6%,第二級1.8%,第三級2%,第四和第五級9.5%,第六級25%,其餘51.6%在第七級。第六和第七級的人員可被評為專業人員並獲得額外薪資。這取代了如廚師或工匠等專業階級。兩個等級中各有六類專業人員。一級專業人員只能佔第六和第七級授權兵力的0.7%。二級專業人員限制為1.4%,三級專業人員1.9%,四級專業人員4.7%,五級專業人員5%,六級專業人員15.2%。
陸軍於1920年6月19日實施了新法。新的行政權力被用來將當時使用的大量階級減少到八個,外加專業人員。
第一級現在是總士官長階級。它由團士官長、資深士官長、資深軍需士官長、醫院總士官長、資深工兵總士、電機總士、通信電機總士、工兵、團補給士、資深25%的軍械士、資深50%的砲術總士以及西點軍校樂隊的樂隊士官和助理樂隊長等階級合併而成。
第二級現在是技術士官階級。它來自醫院士官、初級工兵總士、初級75%的軍械士、一級電機士、助理工程師、軍需士官以及西點軍校砲兵學校的電機士等階級。上士階級也繼續保留在第二級。
第三級現在是上士階級。它來自中隊或營士官長、中隊或營補給士、初級士官長、一級士官、初級50%的砲術總士、除西點軍校樂隊外的助理樂隊長、號手士官、電機士、無線電士官、掌旗官以及西點軍校樂隊的戰地音樂士官等階級。
中士階級被置於第四級。它吸收了樂隊士官、馬廄士官、伙食士官和補給士官等階級。
下士階級被置於第五級。它吸收了樂隊下士和號手下士等階級。
一等兵階級被置於第六級,二等兵階級被置於第七級。在這兩個等級內,西點軍校樂隊的一級樂師被評為一級專業人員。佈雷艇勤務隊的加油工被評為二級專業人員。佈雷艇勤務隊的服務員和司爐工、西點軍校樂隊的二級樂師以及所有其他一級樂師被評為三級專業人員。首席技工、蹄鐵匠、廚師、西點軍校樂隊的三級樂師以及所有其他二級樂師被評為四級專業人員。一級司機、司機、所有其他三級樂師、馬具匠、助理服務員和佈雷艇勤務隊的甲板水手、技工和駕車兵被評為五級專業人員。一級號手和號手被評為六級專業人員。蹄鐵匠和飛行員的階級未在命令中列出。
新的階級以深藍色背景上的橄欖褐色V形臂章顯示。總士官長佩戴三個V形臂章和三個弧形,技術士官三個V形臂章和兩個弧形,上士三個V形臂章、兩個弧形和傳統的菱形,上士三個V形臂章和一個弧形,中士三個V形臂章,下士兩個,一等兵一個。它們最初佩戴在左袖,直到1921年改為雙袖佩戴。
專業人員應佩戴其等級的徽章,第六級為一個V形臂章,第七級則無。非官方地,許多專業人員,至少在第六級,會佩戴一個V形臂章,在其夾角內有軍種徽章,並帶有一至六個弧形。
1936年,為在卡其色制服上使用,創造了卡其色配深藍色背景的V形臂章。
1942–1948年
1942年進行了幾項改革。所有階級的薪資二十年來首次增加,並引入了戰鬥加給。上士的階級移至第一級,專業人員階級被廢除。專業人員階級被獨立的技術士階級取代:三級技術士(相當於上士)、四級技術士(相當於中士)和五級技術士(相當於下士)。技術士的地位低於同級的士官,但高於所有低於他們的階級。他們的徽章與同級別常規階級的徽章相同,但在條紋下方嵌有一個布製的「T」字。
1948–1956年
隨著1949年10月12日的《職業薪酬法》,薪等被分為七個「E」(士兵和士官)、四個「W」(准尉)和八個「O」(軍官)等級。技術士的階級被廢除,並被吸收到其對應的戰鬥序列階級中。二等兵階級被分為兩個階級:二等兵(E1和E2級)和一等兵(E3級)。下士被重新定級為E4級。中士(E5級)是一個職業軍人階級,其舊的三V形臂章被廢除,改為上士階級的三V形臂章和一個弧形。上士階級被中止,技術士官階級(E6級)更名為三等士官長。一等士官長和二等士官長的階級被置於(E7級)。
1948年,舊的橄欖色配藍色背景的徽章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新的、更小(2英寸寬)且更窄的V形臂章和弧形系統,稱為「Goldenlite」系統,以顏色區分——戰鬥兵科為亮黃色背景上的暗藍色條紋,支援兵科為暗藍色背景上的黃色條紋。它們並不受歡迎。戰鬥兵科的士官發現他們的條紋除非觀察者非常近,否則難以識別,這使得集結和領導部隊變得困難。支援兵科的士官則發現他們的條紋太小,遠距離難以看清,使得一眼判斷其資歷變得困難。當美軍投入韓戰時,發現戰鬥中的部隊放棄了新徽章。他們要麼使用支援兵科的條紋,要麼從軍中福利社或陸海軍用品店購買舊的較大的橄欖色配藍色條紋,或者使用手工裁剪或裁縫製作的複製品。小型的「Goldenlite」條紋於1951年2月被廢棄,暗藍色配黃色背景的徽章也被廢除。採用了較大的3英寸寬的橄欖褐色配暗藍色條紋供軍人使用。
1950年,女子陸軍部隊(WAC)獲發新的Goldenlite黃色配棕色徽章,用於搭配WAC的灰褐色制服。其尺寸與男性的2英寸寬小型Goldenlite條紋相同。(女性人員將佩戴較小的2英寸徽章直到1998年,遠晚於男性人員在1951年獲發較大的3英寸寬徽章。)1951年,WAC被分配了多餘的男性Goldenlite黃色配暗藍色條紋,用於搭配橄欖褐色或工作服。同樣在1951年,可選的白色WAC禮服現在授權給士兵和士官階級穿著,並為此創造了2英寸的Goldenlite黃色配白色條紋。
1955年(如1954年7月2日頒布的陸軍條例615–15所述),宣布了新的等級結構,重新啟用專業士官階級:三級專業士官(E-4,或SP3)、二級專業士官(E-5,或SP2)、一級專業士官(E-6,或SP1)和專業總士官(E-7,或MSP)。專業士官徽章的尺寸與舊的Goldenlite條紋相同,更小更窄,以區別於士官。
1956–1985年
1956年,陸軍開始穿著拋光的黑色皮靴,取代了傳統的未拋光赤褐色皮革(直到1980年代初,曾在1956年前服役的老兵還說他們屬於「棕靴」陸軍),並採用了陸軍綠色制服(配有Goldenlite黃色配綠色階級條紋)。新的士兵階級章隨後被用於所有陸軍制服(例如,綠色、卡其色和工作服)。帶有藍色背景的士兵階級章用於陸軍藍色禮服,白色背景則用於陸軍白色制服。
1957年,一套2英寸寬的Goldenlite黃色配藍色條紋與新的可選陸軍藍色WAC禮服一同佩戴。1959年,一套2英寸寬的Goldenlite黃色配綠色條紋與新的陸軍綠色WAC勤務服一同佩戴;它們在1961年前取代了灰褐色WAC勤務服。雖然WAC於1978年解散,但陸軍綠色WAC制服一直使用到1985年。
1958年,作為階級重組的一部分,增加了兩個薪等和四個階級:中士(E-5)恢復了其傳統的三V形臂章,E-6成為上士,該階級在1948年被取消(恢復其之前的三V形臂章和一個弧形徽章),三等士官長成為E-7,二等士官長成為E-8,其中包括一等士官長和專業八級士官;以及E-9,其中包括士官長和專業九級士官。1959年,專業士官的徽章尺寸和寬度變得與士官的條紋相同。1961年,採用了大型Goldenlite黃色配綠色條紋,用於除陸軍藍色禮服(使用帶藍色背景的大型徽章)和陸軍白色制服(使用白色背景)外的所有陸軍制服(綠色、卡其色和工作服)。1965年,專業八級士官和專業九級士官的階級被取消。
1966年,設立了陸軍總士官長階級,其擔任者為陸軍參謀長的顧問。陸軍總士官長的等級被認為高於士官長(或自1968年起的總士官長),但直到1979年才獲得其獨特的階級章。1968年,設立了總士官長階級,作為營、旅、師和軍級指揮官的助理。同年,一等兵的徽章在V形臂章下增加了一個弧形。1978年,專業七級士官的階級被取消。1975年,創造了黃銅士兵階級章,用於佩戴在陸軍綠色襯衫和黑色「羊毛套頭衫」的黑色肩章上。1985年,專業五級士官和專業六級士官的階級被取消。
2000年至今
2006年,採用了藍色的陸軍勤務服 (ASU) 以取代陸軍綠色制服,黃色配藍色的條紋也重新引入。
隨後,藍色制服在2020年回歸為僅限於正式禮服使用,因為陸軍重新引入了一款仿照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軍官「粉紅與綠色」勤務服的綠色日常勤務服。此制服上的士兵徽章為橄欖綠背景上的淺棕色條紋。
指揮角色
每個連級單位的總部都會指派一名資深士官 (NCO),作為該連/砲兵連/騎兵連中階級最高的士兵,他負責監督士兵,並在指揮官面前為他們發聲。這個職位被稱為「連士官長」,儘管擔任此職者不一定擁有該階級。在營級或更大的單位中,資深士官是士官長。士官長階級通常由營、團或旅的S-3參謀部門的資深士官擔任,在更大的單位中,大多數參謀部門也是如此。總士官長則扮演顧問角色,協助營、團、旅或更高層級編隊的指揮官處理人事事務。陸軍總士官長也扮演類似的角色,協助陸軍參謀長。
在指揮方面,一個人的階級通常決定了其在單位內的工作和指揮權。對於美國陸軍機械化步兵的人員來說,一輛布萊德利步兵戰車 (M2A2) 由一名上士指揮,砲由一名專業士官或中士操作,駕駛員則是專業士官或以下階級。對於裝甲部隊,艾布蘭主戰坦克 (M1A2) 由一名上尉、中尉、三等士官長或上士指揮,砲手是上士或中士,駕駛員和裝填手則是專業士官或以下階級。
稱謂方式
陸軍條例AR 600-20《陸軍指揮政策》中指定的稱謂方式為:對持有士官長和一等士官長階級者稱「Sergeant Major」和「First Sergeant」,對二等士官長、三等士官長、上士和中士稱「Sergeant」。下士和專業士官則以其階級稱呼。一等兵和二等兵(包括PV1和PV2)都可以被稱為「Private」。
在某些情況下,會使用非正式的稱謂。「Top」通常用作對一等士官長或任何擔任連士官長職位者的非正式稱呼。在野戰砲兵單位中,排士官長(通常是E-7)被非正式地稱為「Smoke」(源自「chief of smoke」,意為「發煙長」,指的是當單位以四到六門砲的整個砲兵連進行射擊時,資深士官的職位是「射擊砲兵連長」)。較資淺的E-7職位被指定為「Gunnery Sergeant」,與美國海軍陸戰隊的用法相似,通常被稱為「Gunny」。由分隊長(通常是E-6)領導的野戰砲兵砲班常被非正式地稱為「Chief」。這種用法在其他以分隊為基礎的單位(如參謀部門)中似乎不常見。在一些關係更緊密的小單位中,士兵可能會稱他們的班長為「Boss」或類似的敬稱。一種幾乎已經消失的習慣是,在任何非砲兵單位中,對排士官長的稱呼,在非正式對話或開玩笑時,會親切地稱為「platoon daddy」(排長爸爸)(但絕不用於任何類型的官方通訊中)。在一些訓練單位(基礎戰鬥訓練和高級個人訓練或單站單元訓練)中,受訓者無論佩戴何種階級,都被稱為「Private」。特殊頭銜,如「drill sergeant」(教育班長)和「gunnery sergeant」(砲班士官長),是特定職位(職務名稱)的稱呼,不應與實際階級混淆。其他軍種則有所不同,例如海軍陸戰隊,他們以完整的階級互相稱呼。
有些術語在提到士兵階級時帶有玩笑性質。例如,專業士官有時被戲稱為「The E-4 Mafia」(E-4黑手黨,指其E-4薪等)、「Command Private Major」(指揮二等兵長)、「Specialist Major」(專業士官長)、「Full-Bird Private」(全鳥二等兵,源自其盾牌上的鷹)、「Sham Shield」(摸魚盾,源自他們「shamming it」或裝病的刻板印象)、「PV4」或「Spec-4」(關於舊的專業士官等級,該等級曾高達專業九級士官)。
E-2二等兵可能被稱為「Private 2nd Class」。二等兵(PV2)的階級章有時因其單一V形的外觀而被稱為「Mosquito Wings」(蚊子翅膀)。
二等兵因其是最低階的兵,而被稱為「Buck Privates」(菜鳥二等兵)。E-1二等兵可能因其沒有階級章而被稱為「E-Nothing」或「PV-Nothing」(相對於下一個階級PV2)。在反恐戰爭時代,E-1二等兵也因為陸軍作戰服 (ACU) 上光禿禿的魔鬼氈貼片而被稱為「Fuzzy」或「E-Fuzzy」(毛毛兵)。
變革時間軸
此表顯示了從1905年至今的徽章變化。
參見
- 美國陸軍軍官階級章
- 美國陸軍准尉階級章
解釋性註記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美國陸軍階級與徽章
- 陸軍條例600-20—表1-1列出了所有現行士兵階級、正確的稱謂方式、相關薪等及正確縮寫。
- 海軍歷史與遺產司令部:V形臂章
Category:美國士官 Category:美國陸軍階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