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農業
綜合農業(IF)、綜合生產或綜合農場管理是一種全農場管理系統,旨在實現更永續的農業,同時不損害農產品的品質或數量。綜合農業根據特定地點和情況,將現代工具技術與傳統實踐相結合,常在小面積種植區內採用多種不同的栽培技術。
定義
根據 UNI 11233-2009 歐洲標準,國際生物防治組織(IOBC)將綜合農業描述為一種農業系統,其透過利用土壤、水、空氣和自然等資源,以及各種調節因素,以永續且盡可能減少污染性投入物的方式,生產高品質的有機食品、動物飼料、纖維和再生能源。
此系統特別強調一種綜合性的有機方法,將農場及其周圍環境視為一個錯綜複雜、相互關聯的整體;強調農業生態系統的根本角色與功能;強調營養循環需平衡且適應特定作物需求;並強調農場內牲畜的健康與福祉。保護並提升土壤肥力、維持並改善生物多樣性、以及遵守道德和社會標準,皆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作物保護會考量所有生物、技術和化學方法,並在保護環境、維持經濟效益及滿足社會或文化需求的目標下,謹慎地取得平衡。
歐洲農業永續發展倡議(EISA)制定了一套綜合農業框架,為綜合農業的關鍵面向提供了額外說明。這些面向包括:組織與規劃、人力與社會資本、能源效率、水資源利用與保護、氣候變遷與空氣品質、土壤管理、作物營養、作物健康與保護、畜牧、健康與福祉、地景與自然保育,以及廢棄物管理與污染控制。
在英國,LEAF(連結環境與農業)推廣類似模式,並將綜合農場管理(IFM)定義為一種提供更永續農業的全農場經營方法。LEAF 的綜合農場管理包含九個相互關聯的部分:組織與規劃、土壤管理與肥力、作物健康與保護、污染控制與副產品管理、畜牧、能源效率、水資源管理,以及地景與自然保育。
分類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提倡將綜合害物管理(IPM)作為作物保護的首選方法,並視其為作物生產永-續集約化與農藥風險降低的雙重支柱。因此,IPM 是綜合作物管理不可或缺的要素,而綜合作物管理又是邁向永續農業的整體性綜合農業方法中的重要一環。
在法國,環境友善與盡責農民論壇(FARRE)定義了一套共同的原則與實踐,以協助農民達成這些目標。這些原則包括:
- 生產足夠的高品質食物、纖維和工業原料
- 滿足社會需求
- 維持可行的農業經營
- 愛護環境
- 維護自然資源
實踐內容包括:
- 組織與管理
- 監測與稽核
- 作物保護
- 畜牧
- 土壤與水資源管理
- 作物營養
- 能源管理
- 廢棄物管理與污染防治
- 野生動植物與地景管理
- 輪作與品種選擇
Keller (1986)(引自 Lütke Entrup 等人,1998 1)強調,綜合作物管理不應被理解為不同農業生產系統之間的折衷方案。反之,它必須被理解為一個生產系統,有目標、動態且持續地利用和發展基於從所謂慣行農業經驗中獲得的知識的方法。除了自然科學的發現,同時也吸取了有機農業的啟發。
歷史
綜合害物管理可被視為農業生產整體性方法的起點。在過度使用作物保護化學品之後,IPM 的初步措施於 1950 年代末期在水果生產中展開。此概念隨後在全球所有主要作物中得到進一步發展。基於系統導向的 IPM 方法的成果,綜合作物管理的模式得以發展。最初,畜牧業並未被視為此類綜合方法的一部分(Lütke Entrup 等人,1998 1)。
在隨後的幾年裡,各種國家和地區性的倡議與專案相繼成立。其中包括英國的 LEAF(連結環境與農業)、德國的 FNL(永續農業促進協會)、法國的 FARRE(環境友善與盡責農民論壇)、盧森堡的 FILL(綜合農業促進協會),以及瑞典的 OiB(平衡種植)。然而,關於歐洲主要作物採用綜合農業系統的數據幾乎付之闕如,這導致歐洲經濟暨社會委員會在 2014 年 2 月建議歐盟對歐洲的綜合生產進行深入分析,以了解其現況與潛在發展。但有證據顯示,在 1999 年的德國,已有 60% 至 80% 的仁果、核果與漿果類水果是根據「綜合生產指南」來種植、控管和銷售的。
LEAF 是一個於 1991 年在英國成立的永續農業組織,透過 LEAF 網絡(一系列 LEAF 示範農場與創新中心)推廣綜合農場管理的應用與知識共享。LEAF Marque 系統成立於 2003 年,是一個認可更永續生產農產品的環境保證系統。綜合農場管理(IFM)的原則是 LEAF Marque 認證要求的基礎,具體內容載於 LEAF Marque 標準中。LEAF Marque 是一個全球性系統,採用全農場方法,對整個農業企業及其產品進行認證。2019 年,LEAF Marque 企業遍布 29 個國家,英國 39% 的水果和蔬菜由獲得 LEAF Marque 認證的企業種植。
畜牧業與綜合作物管理(ICM)通常只是同一農業企業的兩個分支。在現代農業中,畜牧業和作物生產必須被理解為相互關聯的部門,不能孤立看待,因為農業系統的背景導致了緊密的相互依賴性。因此,將畜牧業與耕作業脫鉤(過高的飼養密度)被認為不符合綜合農業的原則與目標(Lütke Entrup 等人,1998 1)。因此,諸如 EISA 綜合農業框架以及永續農業概念等針對綜合農業或綜合農場管理的整體性概念,正日益在全球層級上被發展、推廣和實施。
與農業的「永續集約化」(此目標部分存在爭議)相關,資源利用效率在今日變得日益重要。農業生產對環境的影響取決於使用自然資源和所有其他生產工具時所達成的效率。每公斤產出的投入量、每公斤投入的產出量,以及每公頃土地(鑑於世界人口增長,這是一種有限資源)所達成的產出量,是評估農業系統效率和環境影響的決定性數據。因此,效率參數為如何判斷農業的效率和環境影響,以及何處可以或必須進行改進,提供了重要證據。
在此背景下,文件記錄、認證計畫以及農場稽核,如英國和全球其他 33 個國家的 LEAF Marque,正日益成為評估——並進一步改善——農業實踐的重要工具。儘管 SAI 平台原則與實踐以及 GlobalGap 等更偏向產品或產業導向,但它們也採用了類似的方法。
目標
綜合農業基於對細節的關注、持續改進以及管理所有可用資源。
由於與永續發展相關,其根本的三大面向——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在綜合農業的實際執行中都得到周全的考量。然而,獲利的需求是一個決定性的先決條件:為求永續,該系統必須能獲利,因為利潤才能支持綜合農業框架中所概述的所有活動。
作為一種管理與規劃策略,綜合農業納入定期將目標與成果進行標竿比較的做法。EISA 綜合農業框架的理念特別強調農民對自身表現的理解。透過定期評估自身表現,農民能意識到成就與不足之處,並透過關注細節,他們可以持續致力於改善整個農場營運及其經濟表現:根據英國的研究,將肥料和化學品投入量降低至與作物需求成比例的程度,每年每座農場可節省 2,500 至 10,000 英鎊的成本。
普遍性
繼 1950 年代的初步發展後,全球各地發展出各種綜合害物管理、綜合作物管理、綜合生產和綜合農業的方法,包括德國、瑞士、美國、澳洲和印度。由於綜合農業的實施應根據特定地點和情況進行操作,而非遵循嚴格的規則和方案,此概念適用於世界各地。
批評
環保組織對綜合農業提出了批評。部分原因在於,有像 (EC) No 834/2007 或 2014 年新草案這樣的歐洲有機法規,但對綜合農業卻沒有相應的法規。儘管有機農業和德國的「bio」標章受到法律保護,但歐盟委員會尚未考慮為綜合農業制定類似的框架或藍圖。當產品以「受控綜合農產品」名義銷售時,相應的管制機制和品質標章並非基於國家或歐洲指令,而是由私人組織和品質計畫(如 LEAF Marque)所建立和管理。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 Lütke Entrup, N., Onnen, O., and Teichgräber, B., 1998: Zukunftsfähige Landwirtschaft – Integrierter Landbau in Deutschland und Europa – Studie zur Entwicklung und den Perspektiven. Heft 14/1998, Fördergemeinschaft Integrierter Pflanzenbau, Bonn. . (僅有德文版)
- Oerke, E.-C., Dehne, H.-W., Schönbeck, F., and Weber, A., 1994: Crop Production and Crop Protection – Estimated Losses in Major Food and Cash Crops. Elsevier, Amsterdam, Lausanne, New York, Oxford, Shannon, Tokyo.
Category:永續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