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境內的美國國道4號
美國4號國道(US─4)是美國國道系統的一部分,從紐約州東格林布什延伸至新罕布夏州樸茨茅斯。在美國紐約州境內,4號國道從東格林布什與9號及20號國道的交叉口,延伸至懷特霍爾東北方的佛蒙特州州界。雖然4號國道在紐約州以東的其餘路段為東西向,但由於其在紐約州內的路線走向,故被標示為南北向。沃特福德至懷特霍爾之間的路段,是「湖鎖通道」這條全美道路的一部分。
此路線從特洛伊至哈德遜瀑布段沿哈德遜河而行,從安角堡至懷特霍爾段則沿尚普蘭運河而行。路線途經數個河畔及運河畔的社區,包括兩座城市(特洛伊和梅卡尼克維爾)及七個村莊。4號國道在向北延伸的過程中,穿過數條主要的東西向公路,例如在東格林布什與90號州際公路(I-90)交會、在特洛伊與7號紐約州道(NY─7)交會、在斯凱勒維爾與29號紐約州道(NY─29)交會,以及在安角堡與149號紐約州道(NY─149)交會。此外,它在科姆斯托克至懷特霍爾之間與南北向的22號紐約州道(NY─22)共線,並在沃特福德至比米斯高地以及斯凱勒維爾至諾森伯蘭之間,與32號紐約州道(NY─32)共有兩段共線路段。
4號國道於1926年被指定,最初經哈德遜瀑布從格倫斯瀑布延伸至懷特霍爾附近的佛蒙特州邊界。該路線利用了1924年指定的兩條公路——6號紐約州道與30號紐約州道的部分路段。在1930年紐約州州級公路重新編號中,4號國道向南延伸至現今位於東格林布什的終點。最初,4號國道在哈德遜瀑布以南的大部分路段與其他路線重疊;隨著共線的路線被廢除或縮短,這些重疊路段在1940年代及1950年代逐漸被消除。4號國道曾一度與32號紐約州道從沃特福德到諾森伯蘭之間完全共線。1950年代,4號國道在比米斯高地與斯凱勒維爾之間進行了路線調整,改為沿現今的路線行駛,使得這段共線路段被分割成兩個較短的重疊部分。
路線說明
4號國道在沃特福德的32號紐約州道與懷特霍爾的22號紐約州道之間的路段,是「湖鎖通道」的最南端部分。這條全美道路始於沃特福德,向北穿過紐約州東部,直至魯斯角。此外,4號國道從梅卡尼克維爾市北界至懷特霍爾村東界的路段,被指定為「轉捩點小徑」。
路線大部分由紐約州交通部(NYSDOT)維護;然而,有兩段是由地方公路部門維護。第一段位於特洛伊市內,4號國道在此完全由市政府維護。另一段位於梅卡尼克維爾市內,地方維護範圍從弗朗西斯街(位於67號紐約州道以南四個街區)延伸至該市的北界。
東格林布什至斯凱勒維爾
4號國道始於東格林布什與9號國道及20號國道的共線處。路線向北行駛,設有與I-90的交流道,並繼續向北進入特洛伊。在特洛伊市內,路線經過哈德遜谷社區學院以及第42步兵師的總部。接著,4號國道下坡,以伯登大道的名稱經過歷史悠久的南端酒館,該路名源於歷史性的伯登鋼鐵廠。隨後,4號國道轉為第四街,該街道再分岔為平行的單向道(第三街處理來自市中心的南行交通)。在中央特洛伊歷史區中,路線於國會街與2號紐約州道交會,轉角處即為聖保羅聖公會教堂。穿過市中心後,兩條單向道匯合,經過格林島大橋,隨後從項圈城大橋下穿過,進入蘭辛堡的第二大道。
經過蘭辛堡後,4號國道左轉,經特洛伊-沃特福德大橋跨越哈德遜河,進入沃特福德並與32號紐約州道匯合,沿著哈德遜河西側一同向北。兩條路線沿河岸行駛至梅卡尼克維爾市,在此跨越安東尼溪,並於中央商業區與67號紐約州道交會。4號國道與32號紐約州道繼續前行,穿過鄰近的斯蒂爾沃特村,最後在梅卡尼克維爾東北方的小社區比米斯高地分道揚鑣。32號紐約州道沿著薩拉托加國家歷史公園的西緣,走一條較為內陸的路線;而4號國道則繼續沿著河岸,即公園的東側邊界行駛。經過公園後,路線經過傑拉爾德·B·H·所羅門薩拉托加國家公墓,之後在斯凱勒維爾村的南端與32號紐約州道重新匯合。
斯凱勒維爾至佛蒙特州州界
離開斯凱勒維爾後,4號國道開始沿著尚普蘭運河而行,途經諾森伯蘭和斯塔克斯諾布等村莊。在一處跨越哈德遜河的橋上,4號國道與共線的32號紐約州道分道揚鑣。此時已位於哈德遜河另一側的4號國道,繼續向北穿過米勒堡,並再次跨越哈德遜河。路線隨後進入愛德華堡,在此與197號紐約州道開始共線。
4號國道西側緊鄰哈德遜河,再次向北行駛,並與197號紐約州道分離。離開愛德華堡不遠後,公路進入哈德遜瀑布,在此轉為地方道路。路線穿過市中心,與196號紐約州道交會,不久後再與254號紐約州道交會。4號國道在此突然轉向東北,之後的路段皆行經鄉村地區。
路線最後一次與32號紐約州道交會,但兩者並未共線,4號國道繼續向東北方向前進。路線穿過金斯伯里,不久後與149號紐約州道開始共線。兩條路線進入安角堡後分開,149號紐約州道轉向西行。經過戰役山後,22號紐約州道從科姆斯托克匯入。在懷特霍爾,兩條道路於一個交叉口分開前,會經過幾座山丘。與22號紐約州道分離後,4號國道繼續其最後一段路程,經過田野等景觀,直至抵達州界,並由此進入佛蒙特州。
歷史
起源與指定
1911年,紐約州議會設立了43號公路,這是一條未標示的立法路線,從斯蒂爾沃特村南界經貴格泉村莊延伸至斯凱勒維爾村西界。1921年3月1日,為消除與紐約州西部的另一條43號立法路線的編號重複,該路線被重新編號為44號公路。與此同時,44號公路從斯蒂爾沃特向西南經梅卡尼克維爾延伸至克利夫頓公園,並從斯凱勒維爾向西延伸至薩拉托加泉。
紐約州第一批設有路標的路線於1924年被指定。當時指定的兩條路線分別為6號紐約州道(一條從紐約市邊界延伸至加拿大-美國邊界的南北向路線)及30號紐約州道(另一條南北向路線,連接梅卡尼克維爾的6號紐約州道至費爾黑文以西的佛蒙特州州界)。6號紐約州道從奧爾巴尼沿今日的32號紐約州道路線行駛至梅卡尼克維爾,在此轉向西行,走今日67號紐約州道的路線,而30號紐約州道則接續今日32號紐約州道的路線。30號紐約州道沿今日的32號紐約州道繼續向北至格倫斯瀑布,然後經沃倫街和河濱街向東至哈德遜瀑布。由此,它沿今日的4號國道路線向北延伸至佛蒙特州。從梅卡尼克維爾到斯凱勒維爾,30號紐約州道利用了44號立法路線的走線。至1926年,30號紐約州道在懷特霍爾以北被重新定線,繼續向北朝加拿大邊境延伸。30號紐約州道在懷特霍爾與佛蒙特州之間的原路線未被賦予新編號。與此同時,6號紐約州道在哈德遜河東岸的一條替代路線,介於東格林布什的5號紐約州道(今20號國道)與沃特福德的6號紐約州道之間,至1926年已被指定為6B號紐約州道。
在美國國道系統的最初計畫中,沿哈德遜河西岸的南北向公路被指定為9號國道,而東岸的公路則被指定為109號國道。這兩條路線從奧爾巴尼到梅卡尼克維爾為共線路段,9號國道在此向西沿6號紐約州道行駛,而109號國道則繼續沿30號紐約州道向北。這兩條路線在格倫斯瀑布以南再次交會,109號國道在此終止於9號國道。最初計畫中還包括4號國道,它被指定為30號紐約州道在格倫斯瀑布與佛蒙特州州界之間的全部原路線。在1926年11月11日批准的最終系統路線中,9號國道的走線被修改為沿其今日在奧爾巴尼和格倫斯瀑布之間的路線,而109號國道則被重新規劃,改為使用東格林布什和沃特福德之間的6B號紐約州道路線。
向南延伸與重疊
1927年,當美國國道首次在紐約州設置路標時,9號國道恢復其原計劃在奧爾巴尼和格倫斯瀑布之間的路線(經沃特福德和梅卡尼克維爾),而109號國道的編號則未被使用。109號國道原路線中沃特福德以南的部分,則改為9E號國道。4號國道按照1926年的計畫被指定,在格倫斯瀑布和懷特霍爾之間與30號紐約州道重疊。此時,6號紐約州道的編號被完全移除。在1930年紐約州州級公路重新編號中,9號國道被重新定線,改為沿其今日在奧爾巴尼和圓湖之間的路線。9號國道原路線中沃特福德至梅卡尼克維爾的路段,以及9E號國道在20號國道以北的全部路段,成為了4號國道的向南延伸部分。4號國道在哈德遜瀑布離開其原路線,沿一條先前未編號的河濱公路向南延伸至諾森伯蘭。在諾森伯蘭和梅卡尼克維爾之間,它利用了原30號紐約州道的路線,而30號紐約州道則在此次重新編號中被指定給另一條公路。
最初,4號國道在哈德遜瀑布以南的幾乎所有路段都與其他路線重疊,這些路線全都是在重新編號中被指定的。在哈德遜瀑布和諾森伯蘭之間,4號國道與32B號紐約州道重疊,後者始於格倫斯瀑布,沿4號國道原路線向東至哈德遜瀑布。從諾森伯蘭到斯凱勒維爾,以及從比米斯高地到沃特福德,4號國道是32號紐約州道的一部分。從斯凱勒維爾到比米斯高地的路段則被指定為32A號紐約州道。最後,4號國道在特洛伊市北方大道(當時的40號紐約州道)以南的部分,與40號紐約州道共線。至1932年,40號紐約州道在特洛伊的路線被調整,改為沿一條更偏東的路線穿過該市。這次路線調整將重疊路段的北端向南移至4號國道與北格林布什冬街的交會處。
隨著時間推移,大部分重疊路段都被消除了。1940年代初期,32A號紐約州道被重新指定給卡茲奇山的另一條公路,而32B號紐約州道則被縮短至哈德遜瀑布為止。32A號紐約州道的原路線成為32號紐約州道的路線調整部分,從而形成了4號國道與32號紐約州道從沃特福德到諾森伯蘭之間一段不間斷的重疊路段。1950年代中期,一項升級比米斯高地與斯凱勒維爾之間既有河濱公路的工程展開。該工程於1958年完工,屆時該路段成為重新定線後的4號國道的一部分。與40號紐約州道的重疊路段在1950年代末被消除,當時40號紐約州道被縮短,起點改為4號國道與冬街的交會處。
主要交叉路口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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