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集中營的女性看守
「Aufseherin」(複數為「Aufseherinnen」)是納粹集中營中女性警衛的職位頭銜。女性營區人員是親衛隊附屬組織(SS-Gefolge)的成員,該組織有限度地為骷髏總隊(SS-TV)服務,因為這些女性並未被正式承認為親衛隊(SS)的成員。
背景
1933 年 4 月,位於莫林根的一間勞教所被漢諾威政府改建為拘留設施。同年 11 月,141 名女性被囚禁於此,其中多數是疑似或經證實的共產黨員。囚犯通常在莫林根待上幾週後便會獲釋。未有虐待的報導,每天僅舉行團體討論以進行「再教育」。該設施於 1938 年 3 月關閉,由利希滕堡集中營取代。利希滕堡集中營於 1937 年底在薩克森邦啟用,成為第一座由親衛隊管理的女性集中營。該營由親衛隊旗隊領袖馬克斯·柯格爾指揮,並由招募及徵召的女性擔任警衛。
1938 年 11 月,在利希滕堡有限的收容量因逮捕人數上升而成為問題後,海因里希·希姆萊下令建造一座更大的第二座女性集中營。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於 1939 年 5 月開始運作,成為女性囚犯的中央營區。「Aufseherin」這個職位便是在這裡設立的。
1939 年 9 月 1 日,希特勒在克羅爾歌劇院發表演說,其中他表示:「我期望每一位德國女性都能以堪為表率的方式和鋼鐵般的紀律,融入這個偉大的奮鬥共同體!」儘管他對女性抱持著傳統觀點,這仍是下達的命令。德國少女聯盟(BDM)支持這場 1939 年的演說,並將其寫入該組織 1940 年的年鑑中。
招募與徵召
報紙上刊登了廣告,例如《漢堡外國人報》,招募年齡介於 20 至 40 歲之間的德國女性,到「軍事設施」看守那些「對『民族共同體』造成冒犯」的女性。對於尋求就業或更高薪資的女性來說,這份工作機會因提供免費住宿、餐點且不要求任何資歷而相當誘人。雖然戰後僅有少量報紙剪報倖存,但歷史學教授傑克·G·莫里森聲稱,這些廣告並未提及集中營。
1942 年 12 月,隨著同盟國軍隊的推進以及德軍在史達林格勒戰役中戰敗,情勢日益緊張,招募年齡範圍從 20-40 歲擴大到 17-45 歲。在此期間,許多女性被勞工局招募,這在戰後證詞中成為爭議的來源。曾在多個集中營擔任 Oberaufseherin 的約翰娜·朗格費爾德在她的證詞中說道:「也有一些案例是,女性被某個勞工局派去拉文斯布呂克擔任警衛。這種情況最常發生在那些曾經一次甚至兩次拒絕接受分配給她們的工作的女性身上,這意味著如果她們下一次再拒絕接受分配的工作,就很可能會被逮捕」。
1943 年 2 月 18 日,約瑟夫·戈培爾在其體育宮演說中對同盟國宣佈總體戰後,集中營對女性警衛的需求變得至關重要。希特勒在他 1943 年和 1944 年關於男女參與保衛帝國的法令中,將女性參與的年齡上限提高到 50 歲,並規定在軍事裝備生產部門就業為強制性。1943 年的命令豁免了每週工作至少 48 小時的個人、僱用至少五名工人的雇主、在農業或衛生服務部門工作者、孕婦以及育有一名六歲以下子女或兩名十四歲以下子女的女性。儘管有這些措施,只有少數女性自願尋求此類工作,導致親衛隊的招募和勞工局的徵召數量增加。
適應與訓練
當納粹黨意識到納粹德國即將輸掉戰爭時,集中營人員銷毀了大量記錄,導致關於 Aufseherinnen 如何受訓的資訊所剩無幾。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保存了最多關於訓練實務的記錄,這主要歸功於其在 1942 年至 1945 年間作為女性主要訓練營的角色。
抵達拉文斯布呂克後,被招募和徵召的女性必須簽署一大堆文件,包括保密聲明、一份不得對囚犯進行身體或言語訓誡的誓言,以及一份對希特勒及其上級的效忠誓詞。這些女性隨後被帶到她們在營區內的宿舍。隨後的訓練期為一至六週不等,但隨著越來越多的 Aufseherin 候選人被引進,對某些女性而言,這段時間縮短到僅一週。1942 年 6 月,被徵召的 Aufseherin 安娜·大衛提供了她抵達拉文斯布呂克的證詞:
訓練之後是為期三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每位候選 Aufseherin 都會與一位經驗豐富的 Aufseherin 搭檔,後者擔任導師並負責監督一個勞動分隊。1939 年,赫敏·布勞恩施泰納接受了瑪麗亞·曼德爾的指導,曼德爾當時是拉文斯布呂克的 Rapportführerin。在一份戰後證詞中,布勞恩施泰納表示,所有的 Aufseherinnen 都被教導如何「操作、射擊和清潔她們的勤務武器」。
根據 1942 年 7 月 24 日發布的第 3 號指揮官命令,新的 Aufseherinnen 每週六下午五點到六點之間接受思想訓練。作為課程的一部分,放映了兩部反猶的納粹宣傳電影,包括《猶太人蘇斯》。
成員
由於解放前文件遺失和被銷毀,1938 年至 1945 年間成為 Aufseherinnen 的確切女性人數一直存有爭議。根據已出版的文獻和來自多個集中營的倖存證據,估計約有 3,500 名女性曾擔任警衛。歷史學家丹尼爾·派崔克·布朗進一步細分了這個數字,根據薪資記錄估計,1942 年底有 313 名女性在拉文斯布呂克受僱為營區人員。到 1944 年底,總數超過了 3,000 人。
階級與制服
布勞恩施泰納聲稱,第一批被派往拉文斯布呂克的女性只獲發藍色工作罩衫。大約一年後,才提供了原型制服。在第一款設計中,她們穿著淺灰色蘿登呢夾克和裙褲,搭配藍色襯衫、黑色靴子和淺灰色便帽。直到 1940 年春天希姆萊視察拉文斯布呂克後,Aufseherinnen 才獲得標準化制服。提供了兩套軍灰色的制服,一套冬季一套夏季,連同兩雙靴子、襯衫、一頂帽子和運動服。禁止佩戴帽子和珠寶,除了指定的便帽或在熱天戴草帽。
為了標示階級,制服的肩膀和袖子上有鋁製編繩,以及徽章和獎章,例如二級戰功獎章。
Aufseherin
Aufseherin 意為「女性親衛隊監工」。Aufseherinnen 負責執行每日點名(Appell)、分配囚犯至勞動分隊以及看守囚犯。
Hundeführerin
Hundeführerin 意為「女訓犬員」。關於集中營中女訓犬員的文獻很少,唯一已知的名字是艾爾弗里德·林克爾,但據推測她們的訓練和職責與男性同行相似。據稱希姆萊下令 Hundeführerinnen 不得攜帶槍支,但這一點被布勞恩施泰納的證詞所駁斥,因此一些女性配備了德國牧羊犬,希姆萊要求這些狗要被「訓練成能將除了其訓犬員以外的任何人都咬死」。
Kommandoführerin
Kommandoführerin 意為「指揮官」,但擁有此頭銜的女性僅負責監督集中營內的某些勞動分隊。
Blockführerin 與 Blockowa
Blockführerin 與 Blockowa 意為「營房區長」。「Blockälteste」(意為「營房區長老」)和「blockova」這兩個詞,是授予囚犯的頭銜,如果他們像被任命的 Blockführerin 一樣,負責維持各自營房區的秩序。
Arbeitsdienstführerin
Arbeitsdienstführerin 意為「勞役隊長」。這些女性負責在囚犯中分配勞動分隊、維持集中營內的效率,並監督 Kommandoführerinnen。
Rapportführerin
Rapportführerin 意為「報告領班」。Rapportführerinnen 在營區內的辦公室協調每日日程和工作排程,並接收其他警衛關於任何事件、疾病和死亡的報告。
Erstaufseherin
Erstaufseherin 意為「第一監督員」。
Oberaufseherin
Oberaufseherin 意為「女總監工」。Oberaufseherinnen 負責指導和監督 Aufseherinnen,並向營區總部報告點名人數。在一些集中營中,這個職位相當於 Lagerkommandant。
Lagerführerin
Lagerführerin,在文獻中通常縮寫為 SS-Lagerführerin,意為「營區長官」。Lagerführerin 處理與集中營囚犯相關的事務,與勞動小隊辦公室協調以指派勞動分隊給囚犯,並與下屬的 Oberaufseherin 密切合作。
日常生活
住宿
Aufseherinnen 在拉文斯布呂克的住宿是根據階級分配的。由於禁止與異性進行私人和親密接觸,營區內的八棟公寓都遠離男性宿舍。只有年輕和未婚的警衛被安排在這些公寓裡,每棟公寓都是兩層樓,有十間臥室和四間閣樓房。據信每棟建築至少容納 112 名女性。已婚婦女和母親則有私人住房安排。儘管政策規定男女營區人員在營區內應分開,這仍然是一個問題,瑪麗亞·曼德爾和多蘿西婭·賓茨在受僱期間就曾有過私情。
娛樂
Aufseherinnen 僅能在特定日子離開拉文斯布呂克,且有晚上 11 點的宵禁,但許多人對此置之不理。在春季和夏季,這些女性經常光顧電影院、酒吧和節慶活動。如果她們留在營區內,空閒時間則用來縫紉或在囚犯經營的沙龍做頭髮。
這些女性不必自己洗衣、打掃或做飯,因為這些都由囚犯代勞。一些 Aufseherinnen 認為這是一種奢侈。赫塔·埃勒特在她的戰後證詞中說:「嗯,坦白說,我從來沒有過過像我剛到拉文斯布呂克初期那樣的好日子」。
審判與判決
馬伊達內克審判
在 1946 年至 1948 年間舉行的第二次馬伊達內克審判中,艾爾莎·埃里希是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面臨死刑的女性。在 1975 年至 1981 年的第三次審判中,愛麗絲·奧爾洛夫斯基、赫敏·布勞恩施泰納(無期徒刑)、希爾德加德·萊赫特(12 年徒刑)和赫敏·伯徹·布呂克納(被宣告無罪並獲釋)出庭受審。
奧爾洛夫斯基在法庭訴訟期間因自然原因去世,但她最初曾在 1947 年的克拉科夫奧斯威辛審判中受審,並被判處 15 年監禁。目擊者根據戰功獎章認出了布勞恩施泰納,她在馬伊達內克營工作時每天都將此獎章佩戴在夾克上。相反,倖存者在馬伊達內克審判中指認伯徹·布呂克納為「善良」和「人道」,與其他 Aufseherinnen 相比,儘管她有時也會打囚犯。
貝爾森審判
第一次貝爾森審判於 1945 年舉行,伊爾瑪·格蕾澤、伊莉莎白·福爾肯拉特和約翰娜·博爾曼被判處絞刑。赫塔·博特、希爾德·洛鮑爾和艾琳·哈施克被判處十年徒刑,而赫塔·埃勒特被判處 15 年。格特魯德·海澤和安妮莉絲·科爾曼直到次年的第二次貝爾森審判才被判刑,分別被判 15 年和兩年監禁。
斯圖特霍夫審判
在 1946 年於波蘭格但斯克舉行的第一次斯圖特霍夫審判中,珍妮-萬達·巴克曼、伊莉莎白·貝克爾、萬達·克拉夫、埃娃·帕拉迪斯和格爾達·施泰因霍夫均被判處絞刑。埃爾娜·貝爾哈特是唯一未被判處死刑的女性,僅被判處五年監禁。
克拉科夫奧斯威辛審判
1947 年在波蘭克拉科夫舉行的奧斯威辛審判中,瑪麗亞·曼德爾和特蕾莎·布蘭德爾被判處絞刑。路易絲·丹茨被判處無期徒刑。愛麗絲·奧爾洛夫斯基和希爾德加德·萊赫特被判處 15 年監禁。
後續
戰後的加害者
少數向公眾講述自己故事的前 Aufseherinnen 之一是赫塔·博特,她曾於 1942 年在拉文斯布呂克受僱,之後在斯圖特霍夫及其布龍貝格-東區分營、奧斯威辛和貝爾根-貝爾森工作。她在 1950 年代中期從十年徒刑中被提前釋放。在 1999 年錄製的一次訪談中,博特被問及是否後悔成為一名集中營警衛。她回答說:「我犯錯了嗎?沒有。錯誤的是那是一個集中營,但我必須去。否則,我自己就會被關進去;那是我的錯誤。」儘管博特聲稱拒絕這份工作會導致她自己被捕——這是許多前 Aufseherinnen 給出的解釋——但這很可能不是真的,因為倖存的記錄顯示,那些拒絕留在拉文斯布呂克擔任警衛的新兵並未面臨任何後果。
前拉文斯布呂克 Hundeführerin 艾爾弗里德·林克爾 84 歲時居住在舊金山,於 2006 年 8 月被美國司法部驅逐回德國。她對家人、朋友以及她結婚 42 年的德裔猶太人丈夫佛瑞德,隱瞞了她參與納粹黨的過去。她於 1959 年為尋求更好的生活而移民美國,並在簽證申請的居住地列表中省略了拉文斯布呂克。林克爾最終在德國未面臨任何刑事指控,因為追訴期已過。此案持續受到審查,直到她 2018 年去世為止。
參見
- SS-Totenkopfverbände concentration camp personnel
註釋
參考資料
書籍
參考書目
學術文章
引用作品
訪談
文章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分類:納粹集中營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