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爾·雷亞萊
米格爾·雷亞爾(Miguel Reale,1910年11月6日-2006年4月14日)是巴西法學家、哲學家、學者、政治家和詩人,被譽為巴西最重要的法學家之一。他是巴西統合主義的領導人之一,也是巴西統合主義行動的理論家。
1947年,雷亞爾擔任聖保羅州司法部長。他於1949年創立了巴西哲學研究所,並於1954年創立了設於聖保羅的美洲哲學學會。他是巴西文學院的成員。
生平
雷亞爾畢業於聖保羅大學法學院(1934年),並在該校擔任教授(1941年)和校長(1949-1950年、1969-1973年)。此外,他還獲得了聖保羅大學名譽教授的頭銜。
作為一名學者,他因其在法律和哲學領域的著作而在拉丁美洲和歐洲大陸廣為人知。
他在法律領域是一位多產的作家,撰寫了數部巴西哲學和法律思想的經典著作。其著作包括:《法哲學》和《法學緒論》。
他因提出法律三維理論而聲名鵲起,該理論認為法律具有三個維度:社會事實、價值和法律規範。簡而言之,他的理論可以理解如下:「社會事實(社會學面向)被賦予價值(價值學面向),並因此產生法律標準。」因此,法律的三個維度透過一種特殊的文化辯證法——稱為「極性與蘊含的辯證法」——相互連結。
1969年,他被阿圖爾·達·科斯塔·席爾瓦總統任命為「高階委員會」成員,該委員會旨在審查1967年憲法。該委員會的工作成果成為1969年10月17日第一號憲法修正案的部分文本,該修正案鞏固了巴西的軍事政權。
2002年,雷亞爾、阿達·佩萊格里尼·格里諾弗、瑪麗亞·赫蓮娜·迪尼茲和戈弗雷多·達席爾瓦·特雷斯·儒尼奧爾積極參與了巴西民法典的重要起草工作。該草案由總統費爾南多·恩里克·卡多佐批准,成為第10.406/2002號法律。他被視為巴西現行民法典的主要設計者。
米格爾·雷亞爾在哲學領域扮演了重要角色,擔任過以下職務:葡萄牙里斯本巴西哲學研究所的共同創辦人。組織了七屆巴西哲學大會(1950-2002年)和第八屆美洲哲學大會(巴西利亞,1972年)。擔任第十二、十三、十四屆世界哲學大會(威尼斯,1958年;墨西哥城,1963年;維也納,1968年)的特別報告員。受國際哲學學會聯合會特別邀請,擔任第十六、十八屆世界哲學大會(德國杜塞道夫,1978年;英國布萊頓,1988年)的演講人。擔任第二屆巴西法律與社會哲學大會(聖保羅,1986年)以及第三、四屆大會(帕拉伊巴州若昂佩索阿,1988/1990年)的組織者和主席。
參考資料
參見
- 法哲學
Category:1910年出生 Category:2006年逝世 Category:巴西統合主義行動政治人物 Category:20世紀巴西哲學家 Category:20世紀巴西律師 Category:巴西法西斯主義 Category:巴西法西斯主義者 Category:巴西極右翼政治 Category:巴西文學院成員 Category:聖保羅大學教職員 Category:巴西保守主義 Category:義大利裔巴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