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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奧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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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赫爾曼·奧爾德(Charles Herman Older,1917年9月29日-2006年6月17日),美國法官、王牌飛行員。他是美國志願航空隊(「飛虎隊」)的第三號王牌飛行員,後來擔任查爾斯·曼森謀殺案的審判法官。

早年生活

奧爾德於1917年9月29日出生於加州漢福德。他於1939年自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取得政治學學位。

兵役

奧爾德曾是海軍陸戰隊預備役的飛行員,但在美國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他辭去該職,加入了更廣為人知的美國志願航空隊(即飛虎隊),與日軍作戰。他是第三驅逐機中隊(「地獄天使」)的成員,擁有擊落10架敵機的戰績,使他成為雙料王牌飛行員。戰爭結束時,他已晉升為中校。

1950年,他被召回現役,於韓戰期間駕駛道格拉斯 B-26 入侵者式轟炸機。

法律生涯

他於1952年畢業於南加州大學法學院。在經歷了傑出的法律職業生涯後,他於1967年由時任州長隆納·雷根任命為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奧爾德任職20年後退休。

他審理過最著名的案件是查爾斯·曼森案。該審判持續了10個月,是當時美國史上歷時最長的審判。檢察官文森·布格里奧西讚揚奧爾德對這起棘手案件堅定而公正的處理方式。曼森曾一度試圖攻擊法官,後被法警制伏。

逝世

2006年6月17日,他因在西洛杉磯家中摔倒引發併發症而去世,享壽88歲。他身後留下妻子凱薩琳·戴·奧爾德及三個女兒。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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