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溫特沃斯,第二代溫特沃斯男爵
托馬斯·溫特沃斯,第二代溫特沃斯男爵(Thomas Wentworth, 2nd Baron Wentworth,1525年-1584年1月13日)是英國在愛德華六世、瑪麗一世及伊莉莎白一世在位期間的一位貴族、朝臣、行政官員與軍事指揮官。1558年,在其指揮下失守加萊,此事使其聲譽受損。
生平事業
托馬斯是第一代溫特沃斯男爵托馬斯·溫特沃斯與薩福克郡內特爾斯特德的瑪格麗特·福蒂斯丘之長子,曾就讀於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547年,他在平奇克魯戰役中於其親戚護國公第一代薩默塞特公爵愛德華·西摩麾下服役,表現卓越,並因此於同年8月在羅克斯堡獲封為爵士。自1547年至1553年,他擔任薩福克郡的國會議員:其父於1551年第三次國會休會期間去世,使其成為爵位繼承人,而在該屆國會結束前,其席位由托馬斯·康沃利斯爵士接替。1551年,他是裁定薩默塞特公爵叛國罪不成立,但犯有可處死刑之重罪的貴族之一。
溫特沃斯曾於1553年6月21日簽署意在支持珍·葛雷女爵繼位的《王位繼承特許狀》,但(根據拉斐爾·霍林斯赫德的記載)在珍女王於倫敦被擁立時,他卻是首批轉而投效瑪麗女王事業的貴族之一。據稱,他對瑪麗女王的支持源於他確信其王位繼承權的正當性,而非出於恢復羅馬天主教的意願。1553年8月中旬,他被選入陪審團,審議諾森伯蘭公爵、北安普頓侯爵及沃里克伯爵的罪行,其後又審議了安布羅斯·達德利爵士、約翰·蓋茨爵士、亨利·蓋茨爵士及托馬斯·帕爾默爵士的罪行。在協助將他們定罪並使當局滿意後,四天後,溫特沃斯在里奇蒙首次以樞密院宣誓成員的身份亮相。
1553年11月,他未被要求參與對珍·葛雷的審判,但在12月,瑪麗女王任命他為加萊總督。溫特沃斯是最後一位擔任此職的英格蘭人,因為在1558年1月7日,他被迫將加萊讓與吉斯公爵法蘭西斯;數年前,他關於該堡壘防禦薄弱的陳情曾被樞密院所忽視。在最後的危機中,他因無能與猶豫不決而被懷疑與敵串通,並被控以叛國罪。(事實上,他消極的行為很可能是因為他確信大勢已去。)他的行為被拿來與吉訥的英勇防禦作負面比較,然而吉訥也在數日後投降。
此時,溫特沃斯在斯特普尼和哈克尼的莊園被剝奪。他在法國作為戰俘滯留了一年多,這段延遲或許使他免於因加萊失守而蒙受污名。在此期間,伊莉莎白繼承了王位,儘管他返回英格蘭後被囚禁在倫敦塔,但仍在1559年4月被宣判叛國罪不成立,其莊園也很快歸還給他。亨利·馬欽記錄下他對此無罪判決的欣慰之情。1561年,溫特沃斯復職,約翰·戴出版了海因里希·布林格所著《啟示錄百篇講道集》的英譯本,並將此書獻給他(時任薩福克郡郡尉),附上一封從伊普斯威治寄出的長篇獻書。溫特沃斯的宗教觀點相當寬容。
1569年12月30日,他在伊普斯威治宣誓服從《公禱書劃一法》。1572年,他參與審判第四代諾福克公爵托馬斯·霍華德的嚴重叛國罪案,並與其他貴族一起將其定罪判刑。
1562/63年3月,溫特沃斯的兩個兄弟詹姆士和約翰,在女王的船艦「靈緹號」失事中喪生。溫特沃斯結過兩次婚,兩次都娶了溫特沃斯家族其他分支的親戚為妻。第一任妻子是戈斯菲爾德的約翰·溫特沃斯爵士之女瑪麗·溫特沃斯,她逝於加萊,未留下子嗣。第二任妻子安妮,可能是他在1555或1556年迎娶的,是埃塞克斯郡芒特內辛的亨利·溫特沃斯紳士之女。安妮夫人為溫特沃斯生下子女後,於1571年9月2日去世,葬於斯特普尼教堂。托馬斯爵士於1584年1月13日去世,未立遺囑,很可能葬於其妻附近。
子女
- 威廉·溫特沃斯(卒於1582年11月7日),長子,娶了第一代伯利男爵威廉·塞西爾之女伊莉莎白·塞西爾(生於1564年7月1日),但他逝於西奧博爾茲,先於其父去世。
- 亨利·溫特沃斯,第三代溫特沃斯男爵(1558年–1593年),次子,因此繼承了爵位。1586年,他是於福瑟林蓋審判蘇格蘭女王瑪麗的法官之一。亨利娶了安妮·霍普頓(歐文·霍普頓爵士之女),並育有一子,即第一代克利夫蘭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斯。
大眾文化
溫特沃斯在大仲馬的小說《兩個黛安娜》中作為一個次要角色出現。
參考資料
資料來源
Category:1525年出生 Category:1584年逝世 Category:16世紀英格蘭軍人 Category:被判叛國罪不成立者 Category: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校友 Category:16世紀英格蘭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