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戈學說
德拉戈主義於1902年由阿根廷外交部長路易斯·瑪麗亞·德拉戈在一份致美國的外交照會中宣布。該主義指出,單純未能償還國債並非外國干預的正當理由,尤其不應由西半球以外的強權進行干預。此主義是對歐洲列強封鎖委內瑞拉的回應,當時委內瑞拉拖欠債務後,歐洲列強便採取了此一行動。華盛頓方面接受並運用了德拉戈主義。為了防止進一步的干預,美國控制了數個拉丁美洲國家的海關,以確保向歐洲償還債務。
德拉戈所回應的,是門羅主義旨在將歐洲排除在外,而歐洲又要求償還債務,此二者之間的緊張關係。德拉戈主義以美國長期支持的主權平等原則為基礎,並明確指出,任何外國勢力,包括美國在內,皆不得對西半球國家使用武力以追討政府債務。
1904年,美國發布了《羅斯福推論》,作為對德拉戈主義的回應,並主張美國有權為了美國的商業利益以及拉丁美洲獨立於歐洲列強之外而干預拉丁美洲事務。
一個被稱為《波特公約》(以賀拉斯·波特命名)的修訂版本於1907年在海牙被採納,其中補充規定應優先使用仲裁與訴訟。
歷史
德拉戈主義源於卡洛斯·卡爾沃在其著作《歐洲與美洲國際法理論與實踐》(Derecho internacional teórico y práctico de Europa y América)中所表達的思想,此思想通常被稱為卡爾沃主義。卡爾沃主義主張在窮盡當地救濟途徑前,禁止外交干預。
德拉戈主義本身是對英國、德國和義大利於1902年行動的回應。當時委內瑞拉政府拒絕支付其巨額外債,這些債務是在西普里亞諾·卡斯楚總統上台前由歷屆政府累積的,因此三國對委內瑞拉進行了封鎖。時任美國國務卿約翰·海對照會中提及門羅主義感到驚訝,延遲了六週才做出回應,並引用了西奧多·羅斯福在1901年向國會發表的年度咨文:「如果任何國家行為不端,我們不保證其免受懲罰。」
羅斯福本人雖然在晚年對德拉戈主義大加讚揚,但早前在擔任副總統時,曾致信德國外交官赫爾曼·斯佩克·馮·施滕貝格,信中寫道:「若任何南美國家對歐洲國家行為不端,就讓那個歐洲國家教訓它。」
在美洲國家組織就涉及NML資本的阿根廷債務危機召開的會議上,委內瑞拉曾引用德拉戈主義作為其投票支持阿根廷的理由。
參見
- 卡爾沃主義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 Drago, Luis M., and H. Edward Nettles. "The Drago Doctrine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tics." Hispanic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8.2 (1928): 204-223. 線上
- Hershey, Amos S. "The Calvo and Drago Doctrines."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1 (1907): 26-45. 線上
- Scarfi, Juan Pablo. "In the name of the Americas: the Pan-American Redefinition of the Monroe Doctrine and the emerging language of American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Western Hemisphere, 1898-1933." Diplomatic History 40.2 (2016): 189-218. 線上
- Woolsey, T. S. (1921). "Drago and the Drago Doctrin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5 (4): 55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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