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維爾斯特
威廉·維爾斯特(William Verelst,1704–1752)是一位18世紀的英國肖像畫家。他是17世紀專精花卉畫的英裔荷蘭畫家威廉·維爾斯特(William Verelst,1651–1702)的侄孫。
生平
威廉·維爾斯特是約翰·維爾斯特(John Verelst)與安妮·維爾斯特(Anne Verelst,娘家姓 Tureng)的第六個孩子。他於1704年12月29日出生,並於1705年1月17日在田野聖馬丁教堂受洗。他是藝術世家中第四代的最後一位,其家族成員始於他的曾祖父彼得·維爾斯特(Pieter Verelst);祖父赫爾曼·維爾斯特(Herman Verelst);叔公西蒙·維爾斯特(Simon Verelst)、約翰·維爾斯特(John Verelst,1648–1679)、威廉·維爾斯特(William Verelst,1651–1702);父親約翰·維爾斯特(John Verelst,約1670–1734);叔叔路德維克·維爾斯特(Lodvick Verelst)、麥可·維爾斯特(Michael Verelst)以及姑姑安卓亞娜·維爾斯特(Adriana Verelst)。
約翰與安妮的住所位於河岸街常春藤橋旁的「彩虹與鴿子」(the Rainbow and Dove),而威廉則在倫敦附近薩福克街的商人泰勒斯學校接受教育。
威廉終身未婚。他於1752年10月20日安葬於聖克里斯多福勒斯托克斯教堂,該教堂於1782年被拆除。遺骸由親屬移至鄰近的聖瑪格麗特洛斯伯里教堂或其他地方。
藝術生涯
威廉的肖像畫技巧大概是由其父約翰·維爾斯特所教導,約翰在1710年代尤其以宮廷畫家的身份取得了一些成功。1710年,約翰為四位訪問倫敦的原住民代表(被英國人稱為「印地安國王」)繪製了肖像,這些畫作的印刷品也廣為流傳。約翰的事業逐漸沒落,並於1727年宣告破產。1734年其父去世時,威廉是遺囑執行人,當時他29歲,已是一位獨立藝術家。
威廉的事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他的哥哥赫爾曼·維爾斯特(Herman Verelst,1694–1764)。赫爾曼曾擔任多個組織的秘書或會計,包括育嬰堂和美洲喬治亞殖民地信託基金會。1734年,該基金會帶領雅馬克勞部落的一些代表前往倫敦,見證部落與基金會之間條約的簽署。與其父的經歷相似,威廉·維爾斯特受委託描繪基金會與雅馬克勞人的會面場景,並為其領袖托莫·查奇·米科(Tomo Chachi Mico)及其外甥圖納霍維(Tooanahowi)繪製肖像。後者的肖像由約翰·法貝爾(John Faber)製成版畫並出版。
威廉努力拓展其潛在客戶網絡。1730年代初,他加入了共濟會,成為兩個會所的成員,並於1733年擔任了一年的幹事。他訂閱了馬丁·克萊爾(Martin Clare,卒於1751年)的一本書,克萊爾也是共濟會成員,並於1735年獲選為皇家學會會員。維爾斯特利用喬治亞信託基金會委託案帶來的聲望,成功獲得了更多委託,例如來自菲爾默(Filmer)家族的案子。
貝弗舍姆·菲爾默(Beversham Filmer,1685 - 1763)是一位共濟會成員,在喬治亞信託基金會委託案成功後,他與維爾斯特建立了友誼。貝弗舍姆和他的兄弟愛德華·菲爾默爵士(第三代從男爵,1683–1755)都委託了肖像畫,整個過程在兩兄弟之間以及威廉·維爾斯特的一封信中有所描述。(這封信提供了他的簽名,與當時畫作上的簽名形式相同。)這些肖像畫尚未被辨認出來,可能已經失傳。信件中提供了關於價格、作畫地點、為滿足客戶要求所做的修改、上光、運輸和交付等資訊。
還有一項引人注目的委託案。約翰·迪恩(John Dean)是東印度公司船隻「薩塞克斯號」(Sussex)上的一名水手,該船於1738年3月在馬達加斯加附近失事。船長法蘭西斯·戈斯特林(Francis Gostling)在船難中倖存。返回倫敦後,他提交了一份最初被東印度公司接受的報告。戈斯特林被認定對十六名水手(包括迪恩)的死亡負有責任,但對貨物的損失不負責任。然而,公司於1740年9月收到消息,約翰·迪恩倖存了下來(他成功登陸,徒步穿越馬達加斯加,並在那裡找到一艘船將他送回孟買)。迪恩對船難的描述與戈斯特林的不同,他聲稱其他十五名水手的死亡是由於不光彩的行為和船員被遺棄所致。東印度公司對戈斯特林提起訴訟,最終裁定他對貨物損失負有責任,並要求他向公司支付25,000英鎊的賠償。
約翰·迪恩於1741年9月返回倫敦,成了一位小有名氣的人物。他的故事以小冊子的形式出版,而由約翰·法貝爾根據威廉·維爾斯特的肖像畫所製作的約翰·迪恩美柔汀版畫也廣為流傳。公司利用迪恩的敘述獲得了極大利益,為此,公司授予他「資深門房」(Elder Porter)的職位,並委託威廉·維爾斯特繪製三幅肖像畫,由於維爾斯特曾繪製過早前的畫像,因此他是顯而易見的人選。這幾幅畫作截然不同:早前的畫作將迪恩置於想像中的馬達加斯加背景中,他赤裸上身,手持斧頭和長矛;而後來的肖像則將他描繪成一位富裕的倫敦市民,衣冠楚楚,手持帽子和手杖。其中一幅肖像畫被安置在東印度公司大樓,一幅被存入倉庫,而第三幅則不知所蹤。
1751年10月,維爾斯特宣告破產,公告將他列為「斯雷德尼ード爾街的前居民、畫家、經銷商與商人」(其中「商人 (chapman)」是一種法律手段,用以聲明債務人為貿易商,從而可以避免進入債務人監獄)。與其父1727年的破產不同,沒有任何籌款拍賣的記錄。威廉於次年去世,未立遺囑,也無遺產清單。菲爾默兄弟對此並不驚訝,他們的一位熟人早前就已預言了這次破產。
精選作品
- 《喬治亞信託基金會接見克里克印地安人代表團》,1736年,布面油畫,123.2公分 × 155.9公分,德拉瓦州威明頓,溫特圖爾博物館、花園與圖書館,館藏編號 1956.0567。
- 《帶鴿子的女士肖像》,1736年,布面油畫,146公分 × 120公分(含框),有簽名(與致菲爾默兄弟信中的簽名相同)及日期,由倫敦 Titan Fine Art 出售。
- 《著藍裙、手持帽子的女士肖像(可能為 Eleanor Mytton?)》,1738年,布面油畫,125.7公分 × 99.1公分。
- 《約翰·迪恩肖像》,1743年,布面油畫,148.0 x 102.0公分,倫敦,大英圖書館,館藏編號 Foster 19。
- 《約翰·迪恩肖像》,1743年,布面油畫,148.0 x 102.0公分,倫敦,大英圖書館,館藏編號 Foster 19A。
印刷品
- 約翰·法貝爾(子)根據威廉·維爾斯特原作,《托莫·查奇·米科(或稱雅馬克勞之王)及其外甥圖納霍維》,1734年,網紋紙結合雕刻的美柔汀版畫,34.9公分 × 22.9公分,大英博物館,館藏編號 1902,1011.1904。
- 約翰·法貝爾(子)根據威廉·維爾斯特原作,《約翰·迪恩》,1741年,美柔汀版畫,35.5公分 x 25.0公分,大英博物館,館藏編號 1902,1011.1346。
註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Artnet 上的威廉·維爾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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