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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議會(法蘭西第四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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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議會(, )是法蘭西第四共和國時期法國國會的下議院,共和國參議院為上議院。它根據戰後的1946年憲法成立,後被1958年憲法解散,並由一個同名的新議院所取代。

議會制的第四共和國其體制性質,被歷史學家與法學家描述為政治不穩定的根源。1946年立法選舉的比例代表制,促成由共產黨、社會黨及人民共和運動主導的「三黨聯合執政」局面,此局面最終在1947年因共產黨部長退出政府而結束。

1951年5月9日的選舉法引入了一種基於結盟的投票制度:它將比例代表制與選票在計票及議席分配時聯合的可能性相結合。此制度旨在為政府提供穩定的多數席次,並削弱共產黨及法蘭西人民聯盟在國會中的影響力。

藉由成立法蘭西聯邦,1946年憲法讓越來越多來自法屬西非、法屬赤道非洲與法屬西印度群島的黑人議員得以在議會中當選:從第三共和國時期僅有一名塞內加爾代表,到1946年有21名黑人議員,至1958年第五共和國成立時,已增至30名。

歷史

1946年憲法於1946年9月29日由制憲議會通過,並於1946年10月13日經公民投票批准,促成了一個新的兩院制國會的建立。原在第三共和國時期名為眾議院的下議院,至此成為國民議會。

組成

參考資料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