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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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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審計委員會()是印尼的一個高等國家機構,負責評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印度尼西亞銀行、國有企業、公共服務局以及其他管理國家財政的機構或實體所執行的國家財政管理與問責。

歷史

該機構最初於1946年12月28日在印度尼西亞聯邦共和國時期於中爪哇省馬格朗成立,當時名為國家監督委員會。該委員會目前依據2006年最新修訂的相關法律運作。委員會也日益關注環境議題,並於2014年揭露芝利翁河遭到17家不同公司污染,並將其報告提交給警方。

截至2015年,印度尼西亞審計委員會擔任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環境審計工作組的主席。

2016年,委員會主席哈里·阿扎爾·阿齊茲因其未申報一家先前註冊的空殼公司而捲入巴拿馬文件。阿齊茲聲稱,該公司僅是一個紙上註冊的名字,是他為長女所設立,但在2014年12月被任命為委員會主席後,便已將其出售給他人。

審計委員會主席

自1947年以來,以下人士曾擔任審計委員會主席一職。

權力

在國家財政問責與管理方面,該委員會是印尼政府內的最高機構。其工作範圍涵蓋國家至地方層級,並在印尼的每個省份都設有辦事處。

參見

  • 審計法院
  • Algemene Rekenkamer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官方網站

Category:政府審計 Category:最高審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