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南卡羅來納州的死刑

出自Taiwan Tongues 繁中維基
這是此頁批准,以及是最近的修訂。

死刑是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一種法定刑罰。

歷史

在1718年至2024年間,南卡羅來納州有超過680人被處決。自1976年全國範圍內推翻死刑禁令以來,南卡羅來納州已處決了49人。

在2011年至2024年間,由於製藥公司拒絕出售注射死刑所需的藥物,該州無人被處決。自1995年以來,注射死刑一直是合法的首要行刑方式,而2021年第43號法案的通過,則允許恢復以電椅作為首要行刑方式。2022年3月,南卡羅來納州懲教署宣布,他們已準備好執行槍決。目前,受刑人可選擇以電刑或槍決方式被處決,其中電刑為首要方法。

2024年7月31日,南卡羅來納州最高法院裁定死刑為合法,包括電刑與槍決等行刑方式,這兩者均獲多數法官批准,為可能恢復執行死刑鋪平了道路。截至2025年6月,南卡羅來納州共有25名囚犯仍在死囚牢房中。

在最後一次行刑的13年後,該州於2024年9月20日對已定罪的殺手佛萊迪·尤金·歐文斯執行死刑,從而恢復了死刑的執行。

該州首位遭槍決處決者為殺人犯布拉德·西格蒙,行刑日期為2025年3月7日。此次行刑距離該州首次引進槍決作為替代行刑方式已過了四年。

法律程序

當檢方求處死刑時,判決並非由法官作出,而是由陪審團決定,且必須全體一致同意。

若在審判的量刑階段出現懸置陪審團,即使只有一名陪審員反對死刑,法庭亦會判處終身監禁,且不會進行重審。

南卡羅來納州州長對死刑判決擁有赦免權。

該州目前採用的行刑方式包括注射死刑、電刑及槍決。

2019年1月30日,南卡羅來納州參議院以26票對13票的結果,通過了一項重新提出的議案,旨在恢復使用電椅並將槍決加入行刑選項。2021年5月14日,州長亨利·麥克馬斯特簽署了2021年第43號法案,在無法進行注射死刑時,恢復電椅作為預設的行刑方式,並應罪犯要求增加槍決選項。這使得南卡羅來納州成為自2009年內布拉斯加州從電刑改為注射死刑以來,首個使用注射死刑以外方法作為首要行刑方式的州。

可判處死刑的罪行

在南卡羅來納州,僅有伴隨以下任一加重情節的謀殺罪可判處死刑:

  1. 謀殺行為係在犯下以下罪行或行為的過程中實施:任何程度的性犯罪行為、綁架、人口販運、任何程度的入室竊盜、持致命武器搶劫、使用致命武器的盜竊、投毒殺人、販毒、身體酷刑、肢解人體,或一級縱火。
  2. 謀殺行為由有謀殺前科者所為。
  3. 犯罪者透過其謀殺行為,在公共場所使用通常會危及多人生命的武器或裝置,故意對一人以上造成巨大的死亡風險。
  4. 犯罪者為自己或他人謀殺,目的是為了收受金錢或有價財物。
  5. 謀殺現任或前任司法官員、現任或前任檢察官,或其他法院官員,且謀殺行為發生於其執行公務期間或因其執行公務而起。
  6. 犯罪者導致或指使他人犯下謀殺,或作為他人代理人或僱員犯下謀殺。
  7. 謀殺現任或前任聯邦、州或地方執法人員、現任或前任治安官、現任或前任懲教官員(包括郡或市級懲教官員或前任郡或市級懲教官員)、現任或前任郡或市級拘留設施員工,或現任或前任消防員,且謀殺行為發生於其執行公務期間或因其執行公務而起。
  8. 謀殺上列第 (5) 款和第 (7) 款所列官員的家屬,意圖阻礙或報復該官員。「家屬」指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或該官員身為其監護人者,或與該官員同住一戶且有血緣或婚姻關係者。
  9. 被告透過單一行為或依據同一計畫或行為過程,謀殺了兩人或兩人以上。
  10. 謀殺十一歲或以下的兒童。
  11.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任何時間,為阻礙或嚇阻任何罪行的起訴而謀殺證人或潛在證人。
  12. 謀殺行為由依據第44篇第48章規定被視為性暴力掠奪者之人,或依據第44-48-120條獲釋的性暴力掠奪者所為。

南卡羅來納州亦規定,若犯罪者為累犯,對未滿11歲的未成年人進行性犯罪行為可判處死刑,但根據《甘迺迪訴路易斯安那州案》,該罪行必須涉及未成年人死亡(此情況在南卡羅來納州本已屬可判處死刑的罪行)。

參見

  • 南卡羅來納州已處決人員名單
  • 南卡羅來納州死囚名單
  • 南卡羅來納州犯罪問題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死囚名單

南卡羅來納州 Category:南卡羅來納州犯罪 Category:南卡羅來納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