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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詩第八十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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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詩第88首是英國劇作家兼詩人威廉·莎士比亞於1609年出版的154首十四行詩之一。此詩為「俊美少年」系列(Fair Youth sequence)的其中一首。

十四行詩第88首延續了兩位朋友因價值觀不同而產生分歧的主題。詩人提議,他可以列舉自身的過錯,來支持年輕人對他的拋棄,並以此方式給予年輕人雙重的支持。

此詩中自我傷害的悖論觀點十分離奇,讓人難以相信詩人真心渴望自我犧牲。這一點在該系列中處理詩人與年輕人之間分歧的其他十四行詩中尤其明顯。詩人確實為自己保留了說故事的姿態(「我可以寫下一個故事」),這其中包含了詩歌的強大力量,而這種力量在十四行詩中是一個反覆出現的主題。

結構

十四行詩第88首是一首英格蘭或莎士比亞式十四行詩,由三段四行詩(quatrains)和最後一個押韻的對句(couplet)組成。它遵循 abab cdcd efef gg 的押韻格式,並以弱強五步格(iambic pentameter)寫成,這是一種詩歌格律,每行有五個音步(feet),每個音步有兩個音節,重音落在弱/強上。大多數詩行都是規律的弱強五步格,包括第一行:


When thou shalt be disposed to set me light, (88.1)


第二段四行詩的每一行都以一個稱為陰性結尾(feminine ending)的額外音節結束:

That thou in losing me shalt win much glory (88.8)

/ = 揚音(ictus),格律上的重音音節位置。× = 抑音(nonictus)。(×) = 額外音節(extrametrical syllable)。

該格律要求第四行中的「virtuous」一詞需發成兩個音節。

分析與評論

理解此詩的關鍵在於「gainer」(贏家)和「vantage」(優勢)這兩個詞。說話者預見了十四行詩中的「我」與受話者「你」之間一場不可避免(即「當」)、激烈且敵對的事件。這場衝突由「scorn」(輕蔑)、「side」(站在…一方)、「fight」(戰鬥)、「losing」(失去)、「win」(贏得)、「gainer」(贏家)、「vantage」(優勢)和「double-vantage」(雙重優勢)等詞建立起來。乍看之下,這首十四行詩的最後對句似乎證實了說話者對受話者的順從,這種順從顯然在詩的前半部分及系列詩作的早期就已確立。1963年,馬丁·西摩-史密斯(Martin Seymore-Smith)曾論及此詩:「莎士比亞不僅打算愛到最後一刻,他還提議透過與這位朋友認同的過程,來摧毀自己整個自我(ego)的殿堂」,並且如果我們不理解這一點,「我們就幾乎沒有機會理解整部《十四行詩集》。」1924年,T.G. 塔克(T.G. Tucker)指出,「double-vantage」(雙重優勢)一詞源於網球,顯然意指「我,你的對手,每次這樣將『優勢(vantage)』讓給你時,我自己也獲得了『優勢』」。2009年,佛瑞德·布利克(Fred Blick)根據他對莎士比亞時代網球的研究發現,「double-vantage」意指一場勝利,即在「deuce」(平分)後連續獲得兩個優勢分(vantage points)以贏得一「set」(盤),這與今日的意義相同(這也反映在詩的編號8–8上)。當時「set」一詞也意指賭注或賭金(參見《牛津英語詞典》,動詞 B. 及物動詞,14,以及《李爾王》中的弄人:「下的注要比你擲的少」,推測是指擲骰子,第一幕第四場第123行)。在莎士比亞時代,網球幾乎總是作為一種賭博或「賭局(set)」來進行,這也是計分術語「game and set」(局數和盤數)的由來。這為第一行中具有典型莎士比亞式共鳴的詞語「set me light」(以輕蔑的賠率賭我輸)和第六行的「set down」(寫下)帶來了新的解讀。佛瑞德·布利克也指出,在第88首之後,十四行詩的說話者對受話者的態度變得更具批判性,對他也較不那麼順從。在「俊美少年」系列結尾的第126首詩中,最終將「可愛的男孩」判為凡人,不過是與終將一死的說話者平等的存在。海倫·芬德勒(Helen Vendler)指出,「作為第88首詩末六行(sestet)主題的雙重優勢,有助於組織整首十四行詩。」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Category:威廉·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