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M-69 (密西根州州道)

出自Taiwan Tongues 繁中維基
這是此頁批准,以及是最近的修訂。

M-69公路是美國密西根州上半島(UP)的一條東西向州級幹道公路。其兩端分別在克里斯特爾福爾斯及巴克河附近與美國國道2號(US 2)交會。公路介於兩端點之間的路段長達,行經上半島的鄉村林地。

在美國國道系統建立之前,現今的M-69公路曾是M-12公路的一部分。最初的M-69公路被美國國道102號(US 102)取代,而M-69的編號則被重新用於M-12公路中未被美國國道2號取代的路段。後來對現行公路的變更使其縮短了三十年。從M-69公路中移除的東段被賦予G-30的郡級指定公路編號,直到此變更被撤銷。2002年,位於克里斯特爾福爾斯的歷史性佩恩特河大橋進行了修復,使其恢復原貌。

路線說明

M-69公路始於克里斯特爾福爾斯的第五街與蘇必利爾大街的交叉口,在此與美國國道2號/美國國道141號(US 2/US 141)交會。艾恩郡法院坐落於蘇必利爾大街的起點,俯瞰著一條向東穿過市中心的陡峭山坡。克里斯特爾福爾斯市表示,該法院提供了「城市主街的景觀及其腳下山谷的秀麗全景」。在晴朗的日子裡,從法院的塔樓可以看到艾恩山。M-69公路便以此為起點,沿著蘇必利爾大街下坡,穿過市中心,朝艾恩郡的佩恩特河而去。公路通過一座建於1929年的歷史性橋梁橫跨佩恩特河,橋上飾有裝飾性的燈柱和欄杆。該橋於2002年進行了為期五個月的修復。這次修復工程包括更換橋面、修復橋梁的下部結構,並將照明和欄杆恢復至原始設計。由於此橋被列入密西根州的歷史性橋梁名錄,施工時必須保留橋梁原有的歷史特徵。最終工程完工耗資1,130,545美元(相當於年的$)。若要完全更換橋梁,費用將高出25%,且無法保留這座歷史性橋梁。

在河的對岸,蘇必利爾大街爬上一座山坡,經過山頂的長青公墓。截至此處的路段,根據密西根州交通部(MDOT)的年平均每日交通量(AADT)調查,是交通流量最高的區段。2007年,每日約有3,900輛車使用這段幹道。在城外,幹道行經朗克爾湖南方,穿過多山、樹木叢生的地帶。公路在迪金森郡界以西穿越密西加米河的南段。

在郡界以東約處,M-69公路在未建制社區薩戈拉與M-95公路交會。薩戈拉的郵局成立於1889年,為伐木社區服務。M-69公路在此轉向南,與M-95公路共線南行約,至未建制社區蘭德維爾。根據州政府的AADT調查,這段幹道是商業交通量最高的區段。據MDOT統計,2007年每日約有560輛卡車行經此路段。這個未建制社區是在世紀之交時,因鄰近的格羅夫蘭礦場的鐵礦開採而建立的。M-69與M-95公路在蘭德維爾分道揚鑣,前者轉向東行,後者則繼續向南。

在蘭德維爾與前社區梅特羅波利坦之間,M-69公路沿著斯特金河西支流,穿過更多丘陵地帶。幹道繼續向東,到達西奧多和費爾奇這兩個雙子社區。河流與道路在此分開,直到在福斯特市再次交會。這裡也是一個獨特公路交叉點的所在地。M-69公路與G-69公路交會,後者是一條向南延伸至迪金森郡南部洛雷托的郡級指定公路。這個交叉口之所以獨特,是因為在某些州(如加州)不允許兩條公路共享同一個編號。

公路繼續沿河而行,直到在哈德伍德穿越河流,然後向東南彎曲,進入梅諾米尼郡北部。公路穿過該郡的北端,地勢相對平坦。2007年測得的最低AADT計數在此處,為550輛車。在未建制社區佩龍維爾附近,道路穿過丘陵,靠近郡界以西的十哩溪渡口。M-69公路繼續向東南行,在德爾塔郡界處與沙弗社區交會。此郡界標誌著從中部時區進入東部時區的過渡。在德爾塔郡,M-69公路轉向南,沿著巴克河行駛並穿越其北支流。進入該郡約後,M-69公路穿越一組來自加拿大國家鐵路公司威斯康辛中央鐵路的鐵軌。公路在此與美國國道2號/美國國道41號(US 2/US 41)交會,地點位於巴克河社區以東,這裡是漢納維爾印地安人社群的所在地。此處標誌著公路的西端,位於巴克河與海德之間的中點,埃斯卡納巴以西。

歷史

1919年,M-69公路始於克里斯特爾福爾斯以南的州界。它向北穿過克里斯特爾福爾斯,與M-12公路相交,終點在科文頓與M-28公路的交叉口。1926年美國國道系統建立後,這條道路被重新編號。美國國道2號取代了克里斯特爾福爾斯以南的M-69公路及以西的M-12公路。美國國道102號取代了克里斯特爾福爾斯以北的M-69公路,而後者的編號則被重新用於城鎮以東的M-12路段。在薩戈拉與M-45公路(現為M-95公路)的交叉口,M-69公路與其共線至蘭德維爾,然後在1927年前取代了向東至福斯特市的M-90公路。到1930年,該公路已延伸穿過梅諾米尼郡進入德爾塔郡,終點在巴克河以東與美國國道2號/美國國道41號的交叉口。這次延伸確立了M-69公路現今的路線。

在1930年代末期,州政府推行一項普遍計畫,旨在廢除一些每日交通量低於300輛車的州級公路,總長約。1939年7月26日,州政府移交了位於德爾塔郡的M-69公路路段,但德爾塔郡道路委員會立即提出抗議以阻止移交。迪金森郡道路委員會也已對該郡M-69公路路段的廢除提出抗議。同年稍晚出版的地圖並未顯示該公路的管轄權有任何變更。

1960年,M-69公路蘭德維爾以東的路段被廢除,與M-95公路的共線路段也被移除。這使得該公路的長度縮短至,約為其先前長度的五分之一。將管轄權移交給郡政府是旨在減少州內州級公路總里程計畫的一部分。1970年10月5日之後,隨著密西根州郡級指定公路計畫的啟動,該路段被更名為G-30。

迪金森、梅諾米尼和德爾塔三郡的道路委員會曾多次試圖將該道路交還給州政府進行維護。梅諾米尼郡在1974年和1982年提出了請求,但兩次都因該道路交通量不足以成為州級公路而被拒絕。由於相對偏僻,且有大量卡車運送紙漿用木材至埃斯卡納巴的造紙廠以及來自費爾奇附近農場的馬鈴薯,這條路對各郡而言是個維護難題。1982年,該道路已處於相對失修的狀態,各郡希望州政府能出面修復。梅諾米尼郡估計其境內的的路段將花費50萬美元(相當於年的$),而迪金森郡則估計其境內的將花費100萬美元(相當於年的$)。

這個郡級道路的指定一直持續到1993年。那一年,1960年所做的變更被撤銷,M-69公路重新沿著M-95公路延伸,並回歸至巴克河地區。

主要交叉路口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M-69 at Michigan Highways

069 Category:密西根州艾恩郡交通 Category:密西根州迪金森郡交通 Category:密西根州梅諾米尼郡交通 Category:密西根州德爾塔郡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