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條約 (1816)
外觀
這是此頁批准,以及是最近的修訂。
1816年4月14日的《慕尼黑條約》()透過數次領土交換,使奧地利帝國與巴伐利亞王國之間的關係正常化。該條約由代表奧皇法蘭茲一世的瓦康-格奧澤勒男爵,以及代表巴伐利亞國王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馬克西米利安·馮·蒙特格拉斯伯爵與____在巴伐利亞首都慕尼黑協商並簽署。
巴伐利亞割讓給奧地利:
- 上奧地利地區的豪斯魯克地區與因河地區的部分領土,此處原為巴伐利亞依1779年《泰申條約》割讓給奧地利,後又依1809年《申布倫條約》歸還巴伐利亞者
- 蒂羅爾伯國的菲爾斯轄區(Amt)
- 薩爾斯堡公國
奧地利割讓給巴伐利亞:
- 萊茵河左岸:
- 前法蘭西蒙特托內爾()的凱撒勞頓、史派爾與茨魏布呂肯區,但不含沃姆斯與普費德斯海姆郡
- 下萊茵()的貝格察伯恩、蘭道與朗根坎德爾郡,以及法國依1815年11月20日《巴黎條約》割讓予奧地利的勞特河左岸部分地區
- 萊茵河右岸:
- 哈默爾堡轄區、魏赫斯轄區的大部分及比伯施泰因轄區的一小部分
- 雷德維茨轄區
奧地利亦承諾斡旋,以協助巴伐利亞獲取:
- 來自黑森大公國的阿爾策瑙、阿莫爾巴赫、霍伊巴赫與米爾滕貝格轄區
- 來自巴登大公國的韋爾特海姆轄區之一部分
資料來源
- Traité conclu à Munich le 14 avril 1816: entre Sa Majesté l'Empéreur d'Autriche, et Sa Majesté le Roi de Bavière pour fixer les limites et les rapports de leur états respectifs
Category:1816年條約 Category:奧地利條約 Category:巴伐利亞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