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委員會 (希臘)
國務委員會()是希臘的最高行政法院(公共財政事務除外,此類事務由審計法院負責)。
組織
國務委員會由院長領導,院長由希臘內閣從委員會成員中選出,任期四年。法院由院長會議(院長及七名副院長)、42名國務顧問、48名助理法官及50名報告法官組成,所有成員皆畢業於國家法官學院。
國務委員會設於雅典市中心的前阿爾薩基翁大樓。
國務委員會透過全體會議或六個審判庭( Α', Β', Γ', Δ', Ε' and ΣΤ' )行使其管轄權。每個審判庭可由五人或七人組成。全體會議的管轄權由法律(170/1973號立法法令第14條)確定,而審判庭的權限則由法律及總統令確定,總統令由司法部長根據國務委員會的意見提出。
2001年憲法修正案後,僅全體會議(而非各審判庭)有權審查法律的合憲性。全體會議亦有權審理:a)由院長直接提交的具普遍重要性之案件,b)由某一審判庭提交的案件。審判庭將案件提交至全體會議有兩個原因:其一為該案件具普遍重要性,其二為適用的法律條款被認定違憲。
歷史
國務委員會始創於1835年,是模仿法國國務委員會而設。其職權包括對法令草案的諮詢權及行政管轄權,並可作出不可撤銷的裁決。委員會後依1844年憲法(第102條)被廢除。1862年奧托國王遭廢黜後,召開的國民議會決定重建國務委員會,以「準備和審議法律提案」。
新的1864年憲法規定,若即將召開的議會會期中有四分之三多數投票反對,則可對此進行修訂。1865年11月25日,一項法律通過,再次廢除了國務委員會。
雖然1911年憲法規定應重建國務委員會,但直到1927年憲法(第102-105條)通過後,才於1928年(依經多次修訂的第3713/1928號法律)重新成立。其首任院長為康斯坦丁諾斯·拉克蒂凡,任期自1928年至1935年。現今其管轄權與組成由現行憲法第95條、第170/1973號法律(修訂版)及第18/1989號總統令規定。
行政職權
作為公共行政三大機構之一(另外兩個是審計法院及希臘法律委員會),國務委員會的行政職權由1974/1985/2001年憲法第95條規範,其職權在於審議所有規範性命令,即所有包含非針對特定個人之法律規則的命令。
負責此項審議的是國務委員會第五(Ε)審判庭,處理此類案件時由三名或五名成員組成。該審判庭可自行決定是否將案件提交至九人組成的全體會議。當法令相關法律條款的合憲性受到審查時,審判庭必須將案件提交(2001年修正案後憲法第100條)。
行政部門有義務將規範性命令送交國務委員會審議,但無義務遵從其諮詢意見。儘管如此,行政部門通常會遵守委員會的意見。
已頒布的規範性命令,若頒布前未送交國務委員會審議,一旦有人向主管法院(國務委員會或行政上訴法院)提起撤銷之訴(writ of annulment),該命令應被撤銷。
國務委員會對命令的審議僅限於其廣義的合法性(及相關法律條款的合憲性),而法國國務委員會的相應審查則深入至所審議命令內容的實質層面。
訴訟
國務委員會是行政司法體系的首腦,構成最高行政法院。案件可透過以下法律途徑或救濟方式向國務委員會提起:
- 撤銷之訴(;準確翻譯為「撤銷令狀」),旨在尋求撤銷一項行政行為。國務委員會僅審理案件的法律層面,而非事實真相。其判決包含對合法性的判斷,而非對案情實質的審查。
- 針對下級行政法院(初級行政法院及行政上訴法院)判決的法律審上訴(),下級行政法院審理撤銷之訴()並對案情實質進行審查。法律審上訴受憲法保障(現行憲法第95條),將國務委員會置於行政司法部門的頂端,因其對所有行政訴訟的法律層面擁有最終決定權。
- 公務員訴訟,用於處理國家與公務員之間的爭議。國務委員會的判決同時包含對案件合法性及案情實質的判斷。
- 針對行政上訴法院判決的上訴,該法院對某些撤銷之訴進行一審(依據第702/1977號法律之規定)。在此情況下,國務委員會作為上訴法院審理,而行政上訴法院則作為一審法院。
政府行為
依循法國國務委員會的判例,國務委員會拒絕審查某些被稱為「政府行為」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委員會將以下行為納入此一有限範疇:
- 規範行政部門與議會之間關係的行為,例如解散議會或宣布舉行公民投票的行為。
- 與希臘外交政策相關的行為,例如國際公約、為實施國際條約而頒布的法案、與海外希臘公民之外交保護相關的行為等。
- 宣布動員。
- 授予特赦。
程序
訴訟程序基於「糾問式訴訟制度」及當事人發動原則。根據後者原則,訴訟當事人負責開啟訴訟程序。
國際關係
國務委員會是最高行政法院國際協會的創始成員之一,並自希臘加入歐盟以來,成為歐盟國務委員會與最高行政法院協會的成員。它亦參與威尼斯委員會,此為歐洲理事會的憲法事務諮詢機構。
歷任院長
- 康斯坦丁諾斯·拉克蒂凡 (1929–1935)
- 斯塔莫斯·帕帕夫蘭戈斯 (1935–1941)
- 帕納約蒂斯·特里安塔菲拉科斯 (1941–1943)
- 帕納約蒂斯·普利查斯 (1943–1951),1946年4月任臨時總理
- 索蒂里奧斯·蘇利奧蒂斯 (1951–1961)
- 哈里拉奧斯·米特雷利亞斯 (1961–1966),1973年10月至11月任副總理
- 米哈伊爾·斯塔西諾普洛斯 (1966–1969),1974年至1975年任臨時共和國總統
- 亞歷山德羅斯·迪米察斯 (1969–1974)
- 喬治奧斯·馬蘭戈普洛斯 (1974–1976)
- 奧東·基里亞科斯 (1976–1977)
- 尼古勞斯·布羅普洛斯 (1977–1981)
- 安格洛斯·亞特里迪斯 (1981–1983)
- 泰米斯托克利斯·庫魯索普洛斯 (1983–1988)
- 瓦西利奧斯·羅蒂斯 (1988)
- 瓦西利奧斯·博托普洛斯 (1988–1999)
- 克里斯托斯·格拉里斯 (1999–2005)
- 喬治奧斯·帕潘吉奧托普洛斯 (2005–2010)
- 帕納約蒂斯·皮克拉梅諾斯 (2010–2012年5月16日),2012年5月至6月任臨時總理
- 康斯坦丁諾斯·梅努達科斯 (2012年5月17日–2013年6月30日)
- 索蒂里奧斯·里佐斯 (2013–2015)
- 尼古勞斯·薩克拉里奧 (2015–2018)
- 艾卡特里尼·薩克拉洛普盧 (2018–2020)
- 阿薩納西奧斯·蘭托斯 (2020)
- 瑪麗·薩普 (2020–2021)
- 德米特里烏斯·斯卡爾聰尼斯 (2021–2022)
- 艾萬吉利婭·尼卡 (2022–至今)
參見
- 希臘司法制度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