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 52
開羅52人是在2001年5月11日,於埃及開羅尼羅河上停泊的一艘名為「皇后號」的水上同性戀夜總會上被逮捕的52名男子。
指控
在被捕的52名男子中,有50人根據1961年《第10號反賣淫法》第9c條,被控「慣常的淫亂行為」與「猥褻行為」。另外兩人則根據《刑法》第98f條,被控「藐視宗教罪」。所有52名男子均不認罪。
逮捕待遇
根據國際同性戀人權委員會的說法,這些男子遭到毆打及法醫檢查,以「證明其同性戀傾向」。所有52名男子每天被關在兩間沒有床的擁擠牢房長達22小時。
審判
開羅52人的審判持續了五個月。被告們遭到埃及媒體的醜化,媒體刊登了他們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並將他們污衊為危害國家的特務。審判受到國際人權組織、美國國會議員及聯合國的譴責。辯護律師主張,應以非法逮捕、不正當逮捕程序、偽造證據及警方恐嚇為由駁回此案。在審判期間,同性戀被形容為「非埃及的」。
2001年11月14日,21名男子被判「慣常的淫亂行為」罪名成立,一人被判「藐視宗教罪」成立,另一名被控為主謀者則兩項罪名皆成立,並被處以最重的五年苦役。第53名男子是一名青少年,他在少年法庭受審,被判處最高刑罰,即三年監禁,期滿後再加三年保護管束。
2002年5月,被定罪者在第二次審判前獲釋;有罪與無罪的判決皆被推翻,激起國際公憤。2002年7月,其中50名男子開始第二次審判(另外兩名男子因藐視宗教罪被定罪,其判決獲維持原判)。這次審判在開羅的卡斯爾-尼爾輕罪法庭舉行,由主持第一次審判的同一位法官阿卜杜勒·卡里姆主審,審判僅持續了十五分鐘,便因阿卜杜勒·卡里姆自行迴避而結束。審判隨後延至九月。重審於2003年3月結束。21名男子被判處三年徒刑,另29人則被宣告無罪。
媒體中的開羅52人
開羅52人的事蹟被收錄於一部由After Stonewall Productions製作、珍妮娜·葛羅佛洛擔任旁白,名為《危險生活:在發展中世界出櫃》的紀錄片中。埃及導演馬赫·薩布里的電影《Toul Omry》(我的一生)即是受到此事件的啟發。其中一名開羅52人的成員也出現在帕維茲·夏爾馬2008年的紀錄片《為愛聖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