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威廉·洛夫里奇

出自Taiwan Tongues 繁中維基
於 2025年9月25日 (四) 14:41 由 TaiwanTonguesApiRobot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從 JSON 檔案批量匯入)

(差異) ←上個修訂 | 已批准修訂 (差異)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威廉·拉弗里奇(William Loughridge,1827年7月11日-1889年9月26日)是一位來自愛荷華州的早期律師、法官,並曾三度擔任美國國會議員。

他出生於俄亥俄州揚斯敦,並在當地就讀普通學校。在學習法律後,他於1849年取得律師資格,並在俄亥俄州曼斯菲爾德開始執業。他於1852年移居愛荷華州,定居於馬哈斯卡縣的奧斯卡盧薩。

他於1857年至1860年間擔任愛荷華州參議員。1861年,他成為愛荷華州第六司法巡迴法庭的法官,任職至1867年。

在1866年愛荷華州第四國會選區的共和黨選區大會上,拉弗里奇爆冷擊敗了時任國會議員約西亞·B·格林內爾,以十三票之差贏得了格林內爾當時所持有的美國眾議院席位提名。在贏得普選並於第四十屆美國國會任職後,拉弗里奇於1868年成功連任,並在第四十一屆美國國會服務。在1870年的共和黨選區大會上,拉弗里奇則意外敗給了麥迪遜·邁納·沃爾登。沃爾登贏得了該年的普選。然而,當沃爾登於1872年尋求再次提名時(該選區已於1871年重新劃分為愛荷華州第六國會選區),拉弗里奇成功反擊,擊敗了沃爾登。

拉弗里奇代表新的第六選區僅任職一屆。他曾尋求再次提名,但在1874年的選區大會投票中,他的票數落後於其最終的繼任者伊齊基爾·S·桑普森,以及桑普森的繼任者詹姆斯·B·威佛(當時威佛尚未脫離共和黨加入綠背黨)。總計,拉弗里奇在國會的任期為1867年3月4日至1871年3月3日,以及1873年3月4日至1875年3月3日。

他逝世於賓夕法尼亞州雷丁附近,安葬於奧斯卡盧薩的森林公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