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列支敦斯登大選
外觀
1993年2月7日,列支敦士登舉行大選,選出議會的25名議員。進步公民黨 (FBP) 贏得十二席,祖國聯盟 (VU) 則贏得十一席。自由名單 (FL) 贏得兩席,這也是第三個政黨首次在議會中贏得席次。投票率為87.5%。同年十月隨後舉行了提前選舉。
選舉制度
議會的25名議員由兩個選區以開放名單比例代表制選出,其中高地區擁有15個席次,低地區擁有10個席次。只有在各選區得票率超過8%的政黨和名單才有資格在議會中贏得席次。
1993年2月7日,列支敦士登舉行大選,選出議會的25名議員。進步公民黨 (FBP) 贏得十二席,祖國聯盟 (VU) 則贏得十一席。自由名單 (FL) 贏得兩席,這也是第三個政黨首次在議會中贏得席次。投票率為87.5%。同年十月隨後舉行了提前選舉。
議會的25名議員由兩個選區以開放名單比例代表制選出,其中高地區擁有15個席次,低地區擁有10個席次。只有在各選區得票率超過8%的政黨和名單才有資格在議會中贏得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