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會 (長老宗)
堂會(session,源自拉丁語 sessio,意為「坐」,如坐下商議或討論某事;有時也稱為議會或教會理事會)是在長老會體制中,由當選的長老組成,負責治理特定教會的機構。
組織
這些長老群體透過一個名為「堂會」(Kirk session,拉丁語 sessio 源自 sedere,意為「坐」)的治理機構為地方教區做決策,此機構有時也稱為 Session、church session 或(在歐洲大陸的歸正宗用法中)議會。堂會的成員包括該教會的牧師(教導長老),以及其他的治理長老(有時稱為「平信徒長老」)。長老一旦被按立,即為終身職,因此若他們在日後被選舉或指派到堂會,他們只需就任,無需再次接受按立。在大多數宗派中,牧師擔任堂會主席,負責召集或主持堂會會議。所有長老在堂會中皆有平等的投票權。
在某些宗派中,牧師沒有投票權。然而,當出席會議的人數為偶數,或在點算達到法定人數時,牧師可以投下決定票以打破僵局。在美國長老教會(USA)和美國福音長老教會的體制中,牧師和副牧師作為堂會成員,對任何事務都擁有投票權。然而,牧師通常會避免投票,除非是在票數持平的情況下。牧師並非教會會眾中有投票權的成員。
身為堂會成員的長老們,作為一個群體,既擁有行政權力,也承擔牧養責任。許多長老會與其負責的一群會眾及其家庭保持定期的牧養聯繫。在執行牧養職能時,長老們很少將問題帶到堂會會議上,而是在私下,或在牧師或其他顧問的協助下解決。
在行政職能上,一些堂會對其教會的所有事務,無論是屬靈的還是屬世的,都擁有完全的權力(在區會之下)。這種情況在蘇格蘭教會中被稱為「」。其他教會則設有獨立的「會眾理事會」、「執事會」或「管理委員會」,負責處理財務細節和物業維護。因此,財務理事會為堂會分擔了許多例行責任,但仍受堂會指導。
堂會是長老會的第一級議會。它受其所屬教區的區會管轄,並委派牧師及至少一名治理長老至區會。牧師是區會的成員,而非教會會眾的成員,因此,他受區會的屬靈監督。包括治理長老在內的教會會眾,則受堂會的屬靈監督。
這是新教「信徒皆祭司」教義的具體體現,由於所有長老都已按立——有些負責治理,有些負責教導——堂會主席作為長老們的主席,是以「同儕之首」(primus inter pares)的身份主持會議。
堂會文書
為堂會撰寫會議記錄,並維護教會所有關於會籍、出生、洗禮、逝世和長老的記錄簿的人,被稱為「堂會文書」。然而,這個角色的特殊重要性遠超其明文規定的職責。在對整個教會的領導力和影響力方面,堂會文書是牧師的夥伴,常代表會眾和長老向牧師提供指導和鼓勵的話語,並且是為執行牧師的計畫而調集資源和支持的關鍵人物。
參見
- 日內瓦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