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南特墓園

出自Taiwan Tongues 繁中維基
於 2025年10月22日 (三) 04:29 由 TaiwanTonguesApiRobot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從 JSON 檔案批量匯入)

(差異) ←上個修訂 | 已批准修訂 (差異)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南特的每座公墓都發展出獨特的歷史,其中一些比其他的更為著名。每座公墓都有其非凡的長眠者。自1979年以來,南特市鎮內至少有十五座公墓仍在營運(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南特的公墓包括:布特勒里公墓、紹維尼埃公墓、公園公墓、米塞里科德公墓、桑斯橋公墓、聖克萊爾公墓、聖多納蒂安公墓、聖雅各公墓、聖約瑟夫-德-波特里公墓、聖馬丁公墓(新、舊)、聖安妮公墓(新、舊)、圖特-艾德公墓和舊杜隆公墓。

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墓的位置發生了顯著的演變,人們偏好選擇位於城外且靠近禮拜場所的地點,特別是教堂(有時甚至在教堂範圍內)。許多公墓,包括聖萊昂納爾、尚弗勒里和胡格諾派的公墓,現已不復存在。南特居民在21世紀所知的墓地之數量、組織和外觀,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包括公共衛生考量、政治和經濟選擇、宗教對立(反對猶太人,後來反對新教徒)、戰爭(旺代戰爭和兩次世界大戰)等等。

對信仰、信念、埋葬選擇的尊重、位於完全都市化地區(除一例外)的地理位置,以及現行的法規,都可以歸因於一個歷史過程。

南特墓葬地點的歷史演變

古代

在3世紀,土葬取代了火葬的習俗,後者似乎在基督教規定的影響下,於410年左右完全消失。然而,土葬的習俗非常古老。逝者被埋在地下或石棺中,通常附有個人物品。對於城市居民來說,埋葬必須在城外進行,城內不允許有任何墳墓或火葬柴堆。在南特,墳墓被放置在通往城市的道路兩旁,在其城門口。這一時期的石碑在3世紀建造羅馬圍牆時被拆毀。富裕家庭逝者的命運則不同:他們被埋葬在「莊園」中。在古代晚期,墓地位於圍牆的東北方,靠近聖安德烈小教堂以及聖西米利安和聖多納蒂安教堂。在南特發現的最古老的葬禮文物是一塊粉紅色大理石墓碑,於1869年在科德利埃修道院的遺址出土,該修道院位於羅傑-薩倫格羅廣場(舊稱「省政府廣場」)的西南方,當時正在為當時居住在該機構的「退修會女士們」建造一座小教堂。

基督教儀式的傳播

早期公墓

兩位基督教殉道者聖多納蒂安和聖羅加蒂安與其祖先一同埋葬,便是此例。確實,基督徒選擇土葬;他們將棺木朝東,面向耶路撒冷和旭日東升的方向。這種基督教儀式深刻影響了南特的葬禮歷史。在馬雷夏爾-福煦廣場、阿爾讓特雷街、拉布謝爾街以及米內之家花園(近喬治-克列孟梭街)等地,都發現了墨洛溫王朝時期的墓葬遺址。當時,異教文化在該地區仍有重要影響。公共公墓位於埃德爾河與現今的莫克希安街、聖女貞德街及布爾格諾夫區之間。另一座公墓則位於現今聖西米利安教堂和馬特雷廣場所在的區域。在異教徒的墳墓旁,有一座紀念殉道者的石碑。

在教堂及其周邊的埋葬

基督教引入了一種新習俗:將逝者埋葬在教堂內或其附近。教堂周圍的區域被用來收集在洗禮前夭折的兒童、流浪者和窮人的遺骸。由於沒有圍欄,這些公墓是通道和聚集的地方,甚至有商人在此定居,孩子們在此玩耍,動物在此吃草。

法語反映了這些外部公墓與神聖建築之間的關係。「parvis」(教堂前院)和「paradise」(天堂)這兩個詞有著共同的詞源。如今建築物旁空曠的廣場,曾經是安放逝者的地方。在15世紀重建之前,聖尼古拉教堂規模較小,朝向為西東向。在其北側,有一座公墓與之並行,位於現今的後殿和耳堂處(另一座公墓則佔據了未來費爾特爾市場的所在地)。另一個例子是大教堂西立面前的空間,後來被命名為聖皮埃爾廣場。該地區直到1617年一直被一座公墓佔據。特拉弗斯神父將其描述為由兩座被樹籬圍繞、種植樹木的公墓組成,並由從聖皮埃爾門通往市中心的道路隔開。特拉弗斯甚至推測,在12世紀末之前,這座公墓是一個單一的整體。如前所述,這些公墓的暴露導致了它們的貶值。教區居民觀察到外部公墓缺乏尊嚴,出於對逝者的尊重,越來越多地選擇在教堂內安葬。

對於將墓地遷離的抗拒

1719年,布列塔尼高等法院在一場雷恩的猩紅熱疫情後,頒布法令禁止在教堂內埋葬。這是法國首次有世俗機構因埋葬行為而將禮拜場所指定為污染中心。然而,民眾不願將逝者埋葬在教堂外,因為這被視為一種不敬的行為。因此,教區居民繼續在教堂內埋葬逝者,但改在夜間進行。在18世紀,許多遺囑都規定了希望被埋葬在聖地的願望,其中教區教堂是最常見的選擇。然而,其他地點如修道院或迴廊也經常被提及。在沒有教區公墓的情況下,最後的選擇是埋葬在相關教堂的公墓中。

然而,態度逐漸轉變,當1760年禮拜場所的土地被禁止埋葬時,教區居民要求建立公墓。聖拉德貢德教區就是這種情況,該教區僅涵蓋公爵城堡和大約二十座房屋;聖洛朗教區也只有一百名教區居民;這兩座教堂都沒有墓地圍場。在同一時期,南特市政府徵用了聖萊昂納爾公墓,以便規劃一條新道路,這反映了當時普遍的心態:城市空間必須為生者保留。從這個時期開始,儘管公墓普遍尚未組織化,但它們都已經被圍起來並得到良好維護。

舊制度末期的墓地

南特隨著時間擴張。最初的城市邊界及其內的墓地逐漸被納入。在法國大革命之前,南特分為十二個教區,每個教區至少有一個禮拜場所。這些教區都附有一個墓地,或位於禮拜場所旁邊,或在其內部。

聖西米利安有兩座公墓:大公墓,被稱為「骸骨公墓」,位於聖桑福里安小教堂附近;另一座較小的公墓位於教堂周圍,專門用於埋葬幼童。聖克萊芒有尚弗勒里公墓,位於現今的馬雷夏爾-若弗爾街和熱弗魯瓦-德魯埃街的轉角處。這座公墓於1774年遷至布特勒里。儘管小小的聖讓教堂在15世紀消失了,但其公墓仍長期活躍(聖皮埃爾門)。從1470年9月到法國大革命,現今奧熱街的西北側被聖母教區協同教堂的公墓佔據,該公墓於1790年被出售並隨後被毀,其內的墳墓也一併消失,包括阿蘭·巴爾布-托爾特的墳墓。在布列塔尼公爵城堡的吊橋前,矗立著聖拉德貢德教區及其公墓,直到1780年。聖十字教堂的公墓在其南側,而聖薩圖爾南教堂的墳墓位於現今的聖十字廣場,該教堂就在附近。聖尼古拉教堂在現今大教堂唱詩班的位置有一個墓地,另一個在現今的卡科街。聖萊昂納爾教區公墓位於加爾德迪厄街。聖洛朗巷之後是聖洛朗教區公墓(其中包括馬蒂蘭·羅迪耶的著名墳墓),該教堂內也設有墳墓。

此外,埋葬也在位於同一條街上的聖德尼教堂範圍內進行,以及在位於聖文森街的聖文森教堂區域內進行。再者,南特的許多修道院,包括科德利埃、雅各賓、加爾默羅、嘉布遣、沙特爾、聖訪、加爾默羅、克拉里斯、聖伊莉莎白第三會、懺悔者等,都有指定的墓地。只要宗教機構仍在運作,這種做法就持續存在。一個例子是方濟各會的領地,那裡有一個保存到21世紀的私人公墓,用於在一個小教堂周圍的私人墓地中埋葬已故的修女,小教堂內存放著女修道院長的遺骸。

「死刑犯公墓」可追溯至15世紀,位於一個名為「Pré Nian」的沼澤地上,即現在的布蘭卡斯巷、杜庫埃迪克街、卡薩爾巷、奧爾良街和費利克斯-富尼耶廣場之間的區域。它用於埋葬來自聖凱瑟琳醫院的人和被處決者的屍體。後來它被稱為「胡格諾派公墓」。曾試圖將位於城市擴張區的該公墓遷走,但因當地教區居民拒絕將被處決者與他們的逝者合葬而未成功。

現代公墓的形成

與墓地相關的健康危害

1565年,位於聖皮埃爾廣場公墓附近的一口井被發現受到污染。這起數百年前的事件凸顯了腐爛屍體與水源點鄰近的長期問題。18世紀,城牆內公墓不衛生的問題浮現。1719年,布列塔尼高等法院在雷恩發生猩紅熱疫情後試圖禁止在教堂內埋葬。在南特,公墓附近的居民因「有毒氣體」的存在而抗議。1774年2月10日的《健康公報》報導,在南特附近,當一名男子剛去世時,人們決定將他埋在別處的已故家人的屍體移至他的墳墓,結果導致處理遷葬的四人死亡,在場的六名神父嚴重中毒。這一事件說明了腐爛屍體可能帶來的危險。在疫情期間,死亡率顯著增加,導致在城牆外設立公墓。

公共公墓的誕生

18世紀,由於皇室敕令和布列塔尼高等法院於1755年、1757年、1761年和1772年的確認,公共公墓應運而生。根據A. Lemaître的說法,舊制度末期常規神職人員的失格,導致市政官員將目標鎖定在教會財產上,以創建公共空間和墓地。在南特,加爾默羅會的土地成為爭議的來源。1776年3月10日,路易十六的一項皇家宣言規範了教堂內的埋葬。雖然沒有完全禁止,但新的條件實際上將其保留給少數特權階級。同一宣言要求擴大現有公墓,甚至遷移那些「可能損害城市空氣健康」的公墓。在這項公告發布的兩年前,南特市進行了一項具有前瞻性的收購:拉布特勒里莊園,該莊園隨後被改造成公墓。此公墓於1774年10月25日祝聖,首位下葬者是當天約十三歲的勒內·雅內坎。第二位有記錄的下葬者是南特著名船東紀堯姆·格魯。他曾表示希望被安葬在聖克萊芒教堂,但新頒布的禁止在宗教建築內埋葬的規定使這一願望落空。

大革命時期的「補充」公墓

在革命時期,死亡率有所增加。作為1803年至1820年南特植物園園長的讓·埃克托,與其前任弗朗索瓦·勒梅尼昂合作,記錄了第二植物園的所在地。埃克托在他的記述中觀察到,「在東邊,一處150英尺乘30英尺的挖掘,在剝去土壤以埋葬因內戰、恐怖統治,但更多是因『倉庫病』——一個用來描述斑疹傷寒傳播的術語——而產生的大量屍體後,露出了岩石。」例如,在1794年1月,一個月內就有2500人被處決。1794年1月24日,拉布特勒里設施達到最大容量,因而關閉。市政府隨後利用了位於米塞里科德小教堂附近的南特加爾默羅會的土地,首次埋葬發生在1793年5月。在1793年6月29日朱安黨人攻擊後,該公墓遭到大規模褻瀆。

隨著死亡人數和可用勞動力短缺的增加,共和二年雪月29日(1794年1月18日),市政府要求公民自行埋葬大量屍體。然而,現有公墓空間不足,促使由讓-巴蒂斯特·卡里耶設立的衛生委員會來處理此問題。從共和二年雨月10日(1794年1月29日)到共和二年風月16日(1794年3月6日),建立了四個亂葬崗,分別容納了373、462、391和125具屍體。在雨月23日(2月12日),沿著通往雷恩的道路,在由「亨利公民在約格斯公民土地上」經營的一個採石場,正式建立了一座公墓。到這一天,已有600具屍體被放置在那裡。在衛生委員會列出的地點中,從雪月26日到熱月30日(1794年1月15日至8月17日)埋葬的11,969具屍體中,有5,639具被埋在通往雷恩道路上的「公墓」裡,同時還有798具動物屍體埋在同一地點。1794年10月下旬,委員會報告了「瘟疫性氣體」的發生。懷疑是掘墓人為了經濟利益而粗製濫造,導致了污染。

在夏雷特被安葬於此公墓後,居住在克雷比永街的石膏面模師尚·卡贊在他去世25小時後為其製作了面部石膏模。卡贊被懷疑利用此機會偷走了屍體,因此必須在三名警察委員的監督下製作第二個模具。這個模具隨後被土覆蓋,並在其上放置了更多來自醫院的屍體。

共和五年,即1796年,有四座公墓被正式維護:拉布特勒里公墓、雷恩路公墓、「靠近蓋拉爾城堡堡壘的達雄草地」公墓(近米塞里科德),以及「克利松路入口處」的公墓(聖雅各)。這些公墓的建立與亂葬崗的停止同時發生。在法國大革命後的幾年裡,達雄公墓和雷恩路公墓的狀況受到審查。前者沒有圍牆,後者位於主要道路上,被認為不合規格。因此,雷恩路公墓在1801-1802年左右停止使用。在復辟時期,試圖在雷恩路遺址上放置紀念碑的努力未獲成功。1825年,採石場的所有者同意出售它。烏埃克斯·德·拉布魯斯先生試圖將土地圍起來,種植樹木,並放置一塊黑色大理石石碑,上面刻有「Pax illis」(願他們安息)。然而,這個主題被認為過於敏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該遺址幾乎被遺忘,直到1981年意外被重新發現。1943年和1952年,G. 哈爾根博士在《南特考古與歷史學會公報》中提到了該遺址。1981年,在科斯特-與-勒布里街(保羅-貝拉米街和勒拉瑟爾大道之間)的建設工程中,發現了人骨和臨時墓地的殘骸,使雷恩路公墓再次回到公眾視野。一個長25公尺、寬8公尺的亂葬崗被發掘出來。1997年2月23日,「旺代紀念」協會在該遺址的洗衣房大道(一條死胡同)上放置了一塊牌匾。碑文紀念「夏雷特及超過8000人的記憶」。

此外,還有一座「旺代公墓」,位於與吉岡採石場相同的高度,被稱為「烈士之地」。至今仍有一塊石碑紀念犧牲的4000名南特和旺代人。

拿破崙法規

關於「葬禮及專用場所」的帝國法令於共和十二年牧月23日頒布,並於共和十三年在南特實施:第一條:任何葬禮不得在教堂、寺廟、猶太教堂、醫院、公共小教堂,或一般來說公民聚集舉行其崇拜的任何封閉建築物內進行,亦不得在城鎮和村莊的範圍內進行。

第二條:在每個城鎮或村莊之外,距離其邊界至少三十五至四十米處,應有專門用於埋葬死者的土地。

第三條:應優先選擇暴露於北向的最高地。它們將被至少兩米高的牆壁圍起來。將在那裡進行種植,並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免阻礙空氣流通。

第四條:每次埋葬應在一個單獨的墳墓中進行。每個挖掘的墳墓應深1.50至2米,寬0.80米,並隨後用壓實的土壤填滿。

第五條:墳墓兩側應相距3至4分米,頭腳兩端應相距3至5分米。

第六條:為避免頻繁更換墳墓的危險,新葬禮的墳墓開放應每5年才進行一次;因此,作為墓地的土地面積應為每年預計可埋葬死者所需空間的5倍。(...)

第十五條:在實行多種宗教的市鎮中,每種宗教必須有單獨的埋葬地點;如果只有一個公墓,則應用牆壁、樹籬或壕溝將其劃分為與不同宗教數量相同的多個部分,每個部分有單獨的入口,空間應與每種宗教的居民數量成比例。1847年,由費迪南·法夫爾領導的市政府試圖創建一個符合法律的公墓,以取代已被都市化吞噬、因而離住宅太近的米塞里科德公墓和拉布特勒里公墓。1847年5月11日,市議會投票決定在城外、介於通往瓦訥和雷恩的道路之間,收購一塊7公頃的土地。然而,該市遭到了勒拉瑟爾先生的反對,他的土地將被徵用,並且他得到了省長的支援。南特陷入了兩難境地:1839年國家拒絕批准擴建現有公墓,這將違反1804年的法律;而省長又拒絕支持創建新公墓。最終,這位私人業主獲勝,導致米塞里科德公墓和布特勒里公墓在違反1804年法律的情況下進行了務實的擴建。

將公墓融入城市結構

1881年,由夏爾·勒沙領導的南特頒布了一項法令,要求使用靈車運送八歲以上逝者的遺體,取代了使用抬棺人的做法。從1890年起,市政員工承擔了挖掘墳墓的責任。在強制使用棺材之前,屍體被裹在裹屍布中下葬,這種裹屍布分解得很快。公共衛生措施催生了中產階級的葬禮,其特點是使用精美的衣物、個人物品和永久使用權。

在1890年代,擴大公墓面積的問題再次出現。出售墓地使用權已成為市政收入的來源。由於擴建需要投資,而投資需要收入,南特選擇提高價格,以與其他同等規模的城市看齊。在某些情況下,這導致了100%的價格上漲,並以現代化為藉口來辯解。

隨後,南特建築師保羅·庫普里提出了一項建設配備他設計的衛生系統的現代公墓的提案。他撰寫了一本名為《十九世紀的野蠻公墓被未來的公墓所取代》的小冊子,並為其系統申請了專利,該系統在1888年巴黎國際衛生展上獲得認可。該方法基於屍體與水接觸會污染環境的觀察。它涉及通過一個由大小集水管道組成的網絡,對地下土壤進行持續的排水和乾燥。在聖納澤爾進行實驗後,庫普里為推廣其工藝而成立的公司與南特的阿爾弗雷德·里奧姆市政府達成協議。該協議要求在米塞里科德公墓的200平方公尺土地上測試其系統,該操作於1898年進行。與此同時,1897年,市政廳提高了墓地使用權費用。


File:Projet de Cimetière au Breil de Coupry 2.jpg|庫普里的計畫:位於勒布雷伊的「未來公墓」專案。 File:Projet de Cimetière au Breil de Coupry 1.jpg|庫普里描述其廢水系統的計畫。


然而,由於實施庫普里提議的系統所帶來的財務負擔,以及他與公司合作的隨後解散(他在波爾多也遭遇了類似的命運),地方官員認為結果並不令人滿意。這段敘述說明了南特公墓的轉變,它們在舊制度下以前是非金錢化的,且通常不衛生,後來變成了可供財務開發且對商業利益而言健康的場所。它們被賦予了保留在城市結構中的權利。土地壓力最終導致了墓地的外遷,每平方公尺價格的上漲促使在1979年才在遠離市中心的地點建立了公園公墓。

隨著時間的推移,與公墓維護和擴建相關的成本不斷上升。1908年,永久使用權的銷售被終止。城市管理者曾考慮將火葬作為解決有限墓地空間問題的潛在方案,但遇到了道德和宗教問題。屍體焚化在1890年的南特就已被討論,並在1930年代進行了辯論,一個公共火葬場的專案在1970年代在公園公墓被考慮然後又被放棄。直到1989年,火葬場才得以運營。

非天主教宗教葬禮的場所

大多數墳墓遵循天主教儀式。然而,自19世紀末以來,其他宗教信仰的個人可以選擇按照他們的傳統安葬逝者。這導致了為各種宗教團體指定特定區域,包括穆斯林區和猶太區。

猶太人墓地

第一座猶太公墓的確切位置尚不確定,它在一個修道院的舊清單中被提及,並記錄在一份1231年的文件中。它位於聖西爾教堂附近,一個被稱為「狗跳」的地方,該區域包括現今的聖萊昂納爾街和加爾德迪厄街。當時,該地區位於城牆之外。一名猶太人私下購買了此地,用於其專業的殯葬業務。1236年南特對猶太人的屠殺,以及隨後1240年由約翰·勒魯公爵頒布的禁止猶太人進入布列塔尼的敕令,導致該市猶太社區的完全消失。只有過路的猶太人、流動商人和小販的遺體被埋葬在那裡。

新教的出現以及直到1870年代的時期,猶太區的公墓被包圍在新教區內。1876年,南特猶太當局向市政廳提出的一份請求表明,這個公墓也用於埋葬來自昂熱、布雷斯特、坎佩爾和雷恩等城市的猶太人,這些城市的社區沒有猶太公墓。1892年,猶太社區請求擴建米塞里科德公墓的猶太公墓,該公墓已獲得650平方公尺的土地。這次擴建伴隨著移除該區域的基督教符號並安裝隔離圍欄。拿破崙一世於共和十二年牧月23日頒布的法令本可以允許最後一點,但1881年11月14日的法律禁止了它。因此,猶太區清除了基督教裝飾物,並擴展到1200平方公尺,但沒有被圍欄包圍。該區在1987年達到飽和,市政廳在公園公墓授予猶太社區108塊地。

新教徒墓地

第一個新教徒(加爾文主義)墓地於17世紀初在聖西里克公墓(聖安德烈山丘)建立,這裡是聖西爾-與-聖朱麗特教堂(位於現今的阿爾讓特雷街)的舊墓地,該教堂於13世紀被皮埃爾·莫克萊爾拆毀。一座新的教堂——聖萊昂納爾教堂——連同一個新的公墓被建造起來,而舊的則被廢棄。1601年,儘管天主教教區居民強烈反對,不願放棄對這片未開墾土地的控制,這個地點還是被分配給了新教社區。

在南特敕令頒布後,儘管遭到反對,仍為新教徒指定了三座墓地。這些包括位於聖安德烈山丘底部的聖萊昂納爾公墓,另一個位於新城(馬爾希克斯)的庫埃龍門,最後一個在里什堡。第一個最終有效,而另外兩個則被正式廢除。1655年,「胡格諾派公墓」或「死刑犯公墓」在埃德爾河右岸建立,位於現今的奧爾良街附近。1726年3月24日,路易十五的一項皇家敕令要求包括南特在內的幾個城市建造一個帶有管理員的圍牆公墓,以監督在法國去世的外國新教徒的安葬。隨後,南特市在馬爾希克斯區指定了一塊地,靠近「藥劑師花園」,這個地點後來在1753年被梅爾克爾街的延伸部分穿過。此後,新教區被納入現今的米塞里科德公墓。儘管法律規定該地點保留給「所謂的改革宗教的外國人」,但當地的新教徒也被安葬在那裡,包括來自鄰近教區的人。

大革命後,曾試圖通過要求擁有不同信仰居民的市鎮設立獨立區域來解決這個問題,正如共和十二年牧月23日法律第15條所規定的。這項立法遭到了以天主教徒為主的人口的相當大的抵制,他們有時表現出對新教徒存在的不接受。在1852年的一封信中,南特教區授予了新教徒葬禮隊伍穿越米塞里科德公墓天主教區的臨時授權,條件是採取措施防止他們與天主教徒的隊伍交叉。在較小的市鎮,新的公墓完全按照天主教儀式祝聖。這導致了一些棘手的局面,包括卡拉奇的情況,他是一位與天主教徒結婚的新教徒,卻無法被埋葬在他的妻子和女兒旁邊,因為整個公墓都是天主教的,因此在那裡埋葬新教徒是非法的。1869年,一位新教徒塔梅利耶夫人的屍體因其親屬拒絕將她埋葬在為未受洗兒童和自殺者指定的區域——這是法律允許的唯一區域——而在一個棚屋裡被保留了十六天。這些問題最終在1881年導致公墓的世俗化,共和十二年牧月23日法律的第15條被廢除。

穆斯林墓地

穆斯林墳墓存在於布特勒里公墓的軍人區,以及位於紹維尼埃公墓的1943-1944年南特轟炸遇難者墳墓中。一些穆斯林家庭,由於是外國裔,選擇將逝者的遺體運回他們選擇的國家。2009年,這種受到嚴格監管的轉運費用在3,500歐元到5,000歐元之間。這些費用的財務責任由家庭、社區、保險公司或國家承擔。在突尼西亞和土耳其的情況下,其國民遺體的遣返費用由國家承擔。越來越多居住在南特的穆斯林是法國人,有時已歷經數代,這導致了請求遺體轉運的數量減少。公墓被要求容納所有信仰的逝者。南特有兩個穆斯林區可供選擇:一個在拉布特勒里,另一個在公園公墓。作為特例,來自南特都會區的已故穆斯林,如果其居住區沒有特定的穆斯林區,可以被安葬在那裡。

軍人公墓

在1870年戰爭期間,受傷的德國戰俘被轉移到南特。其中五人因傷勢過重而死亡,被埋葬在米塞里科德公墓的新教區。自從他們被埋葬以來,這些墳墓已被重新安置在同一區域。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戰俘被僱用在南特地區的各種工程中,以彌補因動員而造成的勞動力短缺。去世的人被埋葬在拉布特勒里公墓,在一個與法國軍人區相鄰的區域。該區於1918年10月31日獲得授權。它接收了在南特醫院去世的盟軍士兵的遺體,因為該市是傷員的主要疏散中心。共有1,522名士兵安葬在這座公墓。墳墓以幾何圖案排列,唯一的區別是白色墓碑標示著宗教信仰(基督徒為十字架,穆斯林為帶有新月和五角星的石碑,猶太人為帶有大衛之星的石碑)。要被指定為「為國捐軀」,士兵必須在戰場上死亡或因服役期間感染的疾病而死。在南特,有339個軍人墳墓沒有這個稱號。1916年在南特去世的埃米爾·布亞爾,在埋葬90年後,經一個醫療委員會的報告,被授予「為國捐軀」的稱號。

戰爭結束後,法國政府協助將陣亡士兵的遺體運回他們各自的社區,費用由國家承擔。遺體歸還的請求被提交給軍隊的民事登記處,屍體通過鐵路運送到南特。1919年至1926年間,有76個車隊載著770名士兵經過南特,作為一個省級樞紐。其中兩百名士兵被安葬在米塞里科德公墓。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士兵、戰俘、抵抗運動成員、法國內務部隊成員、被德國人處決者以及因驅逐或監禁而死者的遺體被埋葬在紹維尼埃公墓。後來,印度支那戰爭和阿爾及利亞戰爭的死者,以及從南特公墓中已過期的士兵墳墓轉移來的遺體,也被埋葬在那裡。在桑斯橋公墓,一個軍人區包含112名二戰期間陣亡的英國飛行員的墳墓,並豎立了一座石碑以紀念埋葬在海外的法國人。

南特現存的公墓

南特的公墓各有其獨特的歷史。聖多納蒂安公墓是最古老的,也是該市主保聖人的最終安息之地。拉布特勒里公墓、米塞里科德公墓和聖雅各公墓出現於大革命時期,是首批現代公墓之一。聖安妮和聖約瑟夫-德-波特里的外圍教區建立了自己的公墓。獨立的市鎮尚特奈-盧瓦爾河畔(聖克萊爾和聖馬丁)和杜隆(圖特-艾德和舊杜隆)的公墓也有它們的歷史。較近期,桑斯橋公墓在二戰前建立,接著是為容納南特轟炸遇難者而創建的拉紹維尼埃公墓,最後是1979年3月的公園公墓。

以下公墓按字母順序排列,前面的數字表示它們在城市地圖上的位置。

  1. 拉布特勒里公墓;
  2. 紹維尼埃公墓;
  3. 公園公墓;
  4. 米塞里科德公墓;
  5. 桑斯橋公墓;
  6. 聖克萊爾公墓;
  7. 聖多納蒂安公墓;
  8. 聖雅各公墓;
  9. 聖約瑟夫-德-波特里公墓;
  10. 舊聖馬丁公墓;
  11. 新聖馬丁公墓;
  12. 舊聖安妮公墓;
  13. 新聖安妮公墓;
  14. 圖特-艾德公墓;
  15. 舊杜隆公墓。

拉布特勒里公墓

「Bouteillerie」(製瓶廠)源自該地點在中世紀時的歷史活動,當時它為南特主教所有。主教在該地擁有葡萄園和酒窖,葡萄酒在現場裝瓶,故得名「Bouteillerie」。這片土地於1320年由丹尼爾·維吉耶主教出售,隨後於1523年由塞維涅侯爵夫人的家族擁有,1554年由克里斯托夫·瓦瓦瑟爾擁有,以及庫唐斯家族擁有。17世紀,加爾都西會修士購得此地。1774年,根據國王路易十六國務委員會的法令,聖克萊芒、聖十字、聖德尼、聖洛朗、聖萊昂納爾、聖拉德貢德、聖文森的教區以及聖母協同教堂共同購買了這塊地產,作為他們的公共公墓。

在聖克萊芒教堂的北邊有一座公墓,稱為聖克萊芒或尚弗勒里公墓,其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5世紀。這是該教區天主教家庭的墓地。隨著拉布特勒里公墓的創建,尚弗勒里的入口大門被轉移到那裡。這扇門頂部有一艘船的雕塑:一艘用石頭雕刻的雙桅橫帆船。該公墓最初因上述雕塑而命名為「大布里根丹」。然而,大門現已遺失,名稱隨後被「拉布特勒里」取代。

1809年,一項研究確定這座10,500平方公尺的公墓足以滿足使用它的三個教區的需求。然而,到了1832年,市政廳對常見的空間限制問題表示擔憂,指出地塊在屍體完全分解前就被重複使用。作為回應,市政府通過土地交換將拉布特勒里的面積增加了65公畝。1890年,又收購了15,000平方公尺,市長埃內斯特·吉布爾·德·呂濟奈預測這將是最後一次擴建,足以「滿足該市這一部分的需求」。然而,1898年,南特又增加了6,700平方公尺,以備未來擴建。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歷史背景對拉布特勒里的結構產生了深遠影響。1914年至1919年間,該公墓被用來安葬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於南特軍醫院去世的士兵。1918年,拉布特勒里公墓的2500平方公尺土地被專門用於創建一個軍人公墓,安裝了1533座墳墓。為了彌補所使用的空間,該市購買了7739平方公尺的鄰近土地,其中一部分專用於公墓,從而使總面積達到約6公頃。

幾位著名人物的墳墓也在此,包括安吉·蓋潘、卡米爾·梅利內、勒內·蓋伊·卡杜、奧古斯丁·達爾貝弗耶、朱爾·格朗茹安、伊波利特·迪布瓦、瑪麗-阿爾方斯·貝多、埃瓦里斯特·科隆貝爾、喬治-埃瓦里斯特·科隆貝爾、萊婭·帕潘、阿梅爾·德·維斯姆和塞薩爾·朱爾·德克雷。

拉紹維尼埃公墓

1934年,南特市政當局購買了一塊12,490平方公尺的土地。該地點最初打算作為一個大型墓地的一部分,但該計畫從未完全實現。1943年9月16日和23日,盟軍的轟炸導致約1500人死亡,3000人受傷。政府選擇利用拉紹維尼埃的土地來安葬死者。來自阿列省青年營的兩百名年輕人挖掘了總共1,433座墳墓。葬禮儀式在所有教堂和美術博物館(用於民間儀式)同時舉行。此後,遊行隊伍踏上了前往拉紹維尼埃的漫長旅程,當時那裡還是一片堆滿挖掘工具的空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為報復卡爾·霍茨之死而被處決的安德烈·勒莫阿爾的墳墓被遷至拉紹維尼埃。1941年10月22日,勒莫阿爾與其他五名人質一同被安葬在位於南特東南方的上古萊訥公墓。

在公墓裡,一座由花崗岩塊構成、內嵌布亨瓦德集中營土壤的紀念碑於1950年落成。士兵、戰俘、被驅逐者、抵抗運動成員、法國內務部隊成員、被德國人處決者,或因驅逐或監禁而死的受害者的遺骸與轟炸受害者一同安葬。隨後,在印度支那和阿爾及利亞戰爭中犧牲的人,以及從南特公墓中已過期特許權的士兵墳墓轉移來的遺體,也被安葬在拉紹維尼埃。

米塞里科德公墓

在21世紀,這座公墓被俗稱為「南特的拉雪茲神父公墓」。它坐落在一條兩旁種有柏樹和椴樹的小徑上,包含約六十座新哥德式陵墓。這些陵墓安放著南特著名家族的逝者。從1793年有記錄開始到2010年,公墓內共分佈著16,000座墳墓。

1791年,南特市政府購買了米塞里科德的菜園地,該地以1026年建立、隸屬於聖西米利安教區的小教堂命名。米塞里科德公墓在這片土地上建立,以容納來自聖母堂、聖尼古拉堂和聖西米利安堂教區的逝者。首次埋葬發生於1793年。

該公墓在旺代戰爭期間遭到破壞,但幾年後又得以恢復。公墓於1803年配備了一道圍牆和一扇由建築師馬圖蘭·佩科設計的木門。1816年,通過收購一塊3600平方公尺的土地,擴建成為可能。從1830年起,市政廳將公墓面積增加了三分之二。1837年,該公墓被認為是南特「最美麗」的公墓,促使市議會在布爾歇街的入口處,與奧武爾街對齊,提供了一座宏偉的大門。

1847年12月,測量師兼建築師亨利-泰奧多爾·德里奧萊提議在黑街上「遠離任何住宅」的地方創建一個新的墓地。下盧瓦爾省政府隨後批准在相鄰地塊上進行另一次擴建,開發了36,000平方公尺。隨後,在1890年1月,由夏爾·勒沙領導的市政府對該公墓進行了進一步擴建,增加了27,000平方公尺。這使得米塞里科德公墓的總面積達到近9公頃。

公墓最古老的部分位於主入口左側,包括猶太公墓和新教公墓。在1870年代之前,猶太區被納入新教區。在指定了猶太人埋葬區後,這些墳墓逐漸消失。截至2009年9月,僅剩一座墳墓,即巧克力製造商戈德弗魯瓦·戈爾茨坦(1794-1844)的墳墓。

一座陵墓為紀念1830年7月30日在路易十六廣場(現為馬雷夏爾-福煦廣場)示威中被軍隊殺害的十名南特居民而建。裝飾在法國化學家兼發明家菲利普·讓讓布爾(1764-1838)墳墓上的青銅半身像,由雕塑家艾蒂安·尼古拉·愛德華·蘇克(1807-1855)創作。在亞歷山大·富爾尼的墳墓上豎立了一座紀念碑,他是霍茨中校死後被處決的48名人質之一。

在米塞里科德墓碑上刻有的知名名字中,包括:吉斯托、塞納雷、謝南泰、利維、梅利內、康布羅納、芒金(《盧瓦爾河燈塔報》創辦人)、貝拉米、卡塞格蘭、德克雷、迪比容、格朗茹安和勒費弗爾-于蒂爾。人們可能還會想到以下人物:勒內·瓦爾德克-盧梭、多布雷家族、朱爾-埃利·德洛奈、尚·西蒙·沃魯茲、儒勒·凡爾納的父母和妹妹、路易·波默海耶(波默海耶廊街的發起人)、萊昂·若斯特和亞歷山大·富爾尼。

公園公墓

1942年,南特市政府面臨其十四座公墓過度擁擠的挑戰。總面積30公頃中,已有28公頃被佔用。一項提議的專案將創建一個廣闊的墓地,並關閉除聖雅各和圖特-艾德外的所有舊墓地。1945年定稿的計畫設想開放一個200公頃的公墓,是現有容量的六倍。提議的公墓擴建地點位於南特、特雷利埃爾和沙佩勒-敘-埃德爾的土地上。該計畫由南特建築服務處的建築師兼主任夏爾·弗里澤制定,並於1948年被內政部宣佈為公用事業。

到1953年,已收購了100公頃土地。最初的計畫因其他發展而未完全實現。這些包括位於巴斯-朗德的一個16公頃的運動場,橫跨15公頃的A11高速公路和一個交流道,以及位於4公頃土地上的布呂耶爾廉租房和一個夏令營。公園公墓的邊界於1974年確定,佔地84公頃。一些公墓在南特減少到62公頃,在沙佩勒-敘-埃德爾為19公頃,在特雷利埃爾為3公頃。這種減少部分是因為,與最初的想法相反,南特其他十四座公墓仍然活躍。

公園公墓的首次安葬是1979年3月該公墓的建築師夏爾·弗里澤。最初,安葬僅限於一個50公頃的區域。

目前,該公墓已發展成為一個景觀公園,擁有超過11,000棵樹木和灌木,功能如同一座植物園。墳墓散佈在自然之中,摒棄了傳統的大理石墓碑連續排列的做法。取代個別墳墓的是,使用了帶有預製鋼筋混凝土墓穴的長溝。設施以方形區域進行。1987年,由於米塞里科德公墓的猶太區飽和,為猶太社區保留了108個空間。在其第一個十年中,分配了近3,000座墳墓,並進行了約300次集體埋葬。

該公墓是南特火葬場的所在地,該火葬場從1988年開始建造了八個月。在該設施進行的火葬數量從1989年落成時的352次增加到2011年的2,272次。 <gallery style="margin: auto;" perrow="5" caption="一條步道的創建步驟">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Caveaux.JPG|預製墓穴。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Caveaux 2.JPG|墓穴高度:1.20公尺。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Drainage.JPG|為一塊墓地安裝排水系統。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Terre en friche.JPG|使用前處於自然狀態的墓地。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Bornage.JPG|墓地劃界。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Installation des caveaux.JPG|墓穴埋設。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Premières tombes dans une allée.JPG|首批下葬。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Gazonnage d'une allée.JPG|步道完工:鋪設草皮。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Allée complètée.JPG|完全竣工並景觀化的步道。 File:Nantes - Cimetière Parc - Allée à maturité.JPG|成熟的步道。


桑斯橋公墓

根據1936年2月3日的市議會決定,南特市政府購買了屬於貝洛特家族(戈迪尼埃城堡的所有者)和巴蒂先生的土地。貝洛特先生對邊界圍欄的性質表示擔憂。市政府探索了法律選擇,並為節省成本,考慮使用帶有樹籬的金屬網圍欄和一道2.50公尺高的混凝土砌塊牆。該公墓保留了原始場地的大量林地。

1941年10月20日,南特的戰地指揮官卡爾·霍茨遭抵抗戰士暗殺後,四天後在該市下葬。他隨後被轉移到波爾尼謝的德國軍人公墓。一個軍人區包含112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陣亡的英國飛行員的墳墓。另一座紀念碑紀念埋葬在海外的法國人。1968年,南特承諾維護這座紀念碑,因為永久使用權已被禁止。

1956年6月26日,四具估計約有3000年歷史的木乃伊被安葬在桑斯橋公墓的骨庫中。這些木乃伊是19世紀初由南特科學家弗雷德里克·凱約從埃及運來的,已經退化到必須埋葬的程度。根據《Le Point》的文森特·布赫的說法,博物館工作人員主要擔心的是他們認為與木乃伊相關的所謂詛咒。

該公墓還包含埃內斯蒂娜·魯蒂利亞諾(1897-1965)的墳墓,墓上裝飾著她的兒子利貝泰爾·魯蒂利亞諾(1921-1945)的半身像。後者是一位抵抗戰士,在驅逐中犧牲,並被追授戰爭十字勳章。南特的一所學院以他的名字命名以作紀念。1997年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金質獎章得主、化學家讓·魯克塞爾(1935-1998)的墳墓也在此處。

聖克萊爾公墓

尚特奈的聖克萊爾教區於1868年4月啟用其公墓。1936年尚特奈併入南特後,該市通過友好協商或使用徵用手段,收購相鄰的小塊土地來擴大公墓場地。該公墓現佔地12,480平方公尺,保持著簡潔有序的特點。

著名的安葬者包括畫家勒內·皮納爾(1883-1938)、南特市長兼議員奧古斯特·帕若(1888-1962),以及市議員兼區議員保羅·馬塞博士。

聖多納蒂安公墓

聖多納蒂安公墓是南特最古老的公墓。它佔地0.650公頃,仍然是該市唯一與其大教堂相鄰的公墓,位於其立面的東側。在4世紀,南特的主保聖人聖多納蒂安和聖羅加蒂安被埋葬於此。

這對兄弟是富裕的高盧-羅馬家庭成員,因被指控為基督徒而於公元304年左右殉道。按照當時富裕家庭的慣例,他們的遺骸被安葬在家族莊園的一個單一墳墓中,該墳墓在1873年後續地穴下方的挖掘中被發現。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授予基督徒宗教自由。公元325年,南特基督徒社群建造了一個大理石石棺形式的墓室,以存放殉道者的遺物。該物件被放置在墳墓附近一個拱形壁龕的拱頂下,用作舉行彌撒的祭壇。因此,聖多納蒂安教區的後續教堂都是圍繞這座墳墓建造的。1870年代初為擴建教堂而進行的挖掘,於1873年7月16日揭示了圍繞初始聖殿的石棺和石棺,從而證實了該公墓的古老性以及將逝者安葬在聖地附近的傳統。

該公墓是聖艾蒂安小教堂(前稱聖喬治或聖阿加皮特小教堂)的所在地,這是南特教區範圍內最古老的宗教建築。它是由508年至512年任職的主教埃皮法納在6世紀建造的,用以存放首位基督教殉道者聖斯德望的遺物。該地是一個受歡迎的朝聖目的地,入口前有一口井。朝聖者在進入教堂前會在此洗手。1796年6月18日(共和四年牧月2日),安托萬和馬圖蘭·佩科兄弟,分別是南特鑄幣廠的政府專員和建築師,購買了這座教堂、小教堂、牧師住宅和公墓,這些都曾作為國家財產出售。1802年11月10日(共和十一年霧月19日),教區居民集體回購了該公墓。

聖雅各公墓

自中世紀以來,南特南區的禮拜場所就有記載,顯示出一個長期的墓地。最早的記載可追溯至1618年,當時一個公墓位於韋爾圖路上,約在1732年被稱為「事務局公墓」。1792年,教區公墓被禁止,屍體被埋葬在克利松路附近未圍欄的土地上。動物的破壞和在墳墓間吃草的牲畜驚動了民眾。1791年,南特吞併了聖雅各,並於1811年,該市在紅土地、位於克利松路線上的好衛兵路上,收購了三塊總計近7500平方公尺的土地。這次收購所需的資金來自南特在被反帝國盟軍佔領期間徵收的一筆特別捐款。

這座公墓成為了來自神學院和1834年在聖塞巴斯蒂安-盧瓦爾河畔旁新建的聖雅各醫院逝者的最終安息之地。兩名業主被徵用土地,公墓擴大了3100平方公尺。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墓經歷了一系列擴建,面積在1846年增加了10500平方公尺,1904年增加了4300平方公尺,1924年增加了9000平方公尺,1928年增加了14400平方公尺,總面積達到5公頃。

聖雅各公墓內有一座加略山。此外,還為紀念聖菲利貝爾號蒸汽船沉船事故的遇難者豎立了一座紀念碑,當時這艘從努瓦爾穆捷島運送乘客到大陸的船隻沉沒,近500人喪生。在發現打撈出的54具屍體沒有親屬為他們提供葬禮後,南特市決定為他們舉行隆重的葬禮。最初,這些屍體被埋葬在拉布特勒里,但後來被轉移到聖雅各。

聖約瑟夫-德-波特里公墓

聖約瑟夫-德-波特里教區成立於1845年,是應信徒的要求而設立的,他們當時被迫前往聖多納蒂安教堂,那是他們主要的禮拜場所。最初的埋葬是在沿著通往卡爾克富路線上從一位私人業主那裡租來的土地上進行的。1851年,南特市議會承諾花費一筆指定金額來建造一道圍繞墳墓的牆,任何超支和材料運輸費用都由教區居民承擔。1928年,政府面臨公墓過度擁擠的問題。巴蒂尼奧勒工廠郊區工人階級住宅的建設,增加了當地人口,從而也提高了死亡率。自新住宅開發開始以來,埋葬數量幾乎翻了四倍。1929年4月,正式收購了4500平方公尺的土地。1987年的進一步擴建使總面積增加到1.170公頃。在公墓入口處,有兩個屬於勒拉瑟爾家族和拉洛朗西家族的小型私人公墓。

舊聖馬丁公墓

這座墓地是尚特奈聖馬丁教區的歷史公墓,該教區構成了尚特奈-盧瓦爾河畔的基礎,並隨後於1908年被南特吞併。第一個墓地使用權於1827年5月27日購買。舊聖馬丁公墓佔地0.350公頃,位於傾斜的地形上。


File:Nantes - Cimetière Saint-Martin ancien - Vue.JPG|舊聖馬丁公墓(全景)。 File:Nantes - Cimetière Saint-Martin nouveau - Boisement.JPG|新聖馬丁公墓(從林區看)。


新聖馬丁公墓

新聖馬丁公墓佔地1.3公頃,於1892年4月24日啟用。

舊聖安妮公墓

1846年,尚特奈-盧瓦爾河畔(當時是一個獨立的市鎮)的市議會通過一項決議,撤銷了聖安妮教區居民在尚特奈公墓安葬的權利。他們向南特市政廳請願,認為他們的教區與米塞里科德公墓之間的距離太遠,並要求在聖安妮教堂附近創建一個公墓。1849年1月,南特市長埃瓦里斯特·科隆貝爾簽署了收購某位托米內擁有的菜園地的法案。根據埃·拉維利和J.-Y. 德·薩利耶·杜潘的說法,該決定是在1850年2月做出的。這片土地位於一個名為「小上地」的地方,沿著比戈蒂埃小徑。購買後,接著建造了圍牆、掘墓人小屋和入口大門。該公墓當時佔地6000平方公尺。1887年,佩羅托先生向該市出售了兩塊分別為1200和2500平方公尺的地塊,用於公墓擴建。儘管如此,1895年3月,預測顯示,按當時的埋葬率,公墓的容量不會超過兩年,這促使了新聖安妮公墓的開放。

在舊聖安妮公墓的墳墓中,有南特市長(1941-1942)加埃唐·龍多之墓。


File:Nantes - Cimetière Sainte-Anne ancien - Conciergerie.JPG|舊聖安妮公墓:前掘墓人住所。 File:Nantes - Cimetière Sainte-Anne nouveau - Calvaire Sainte-Anne.JPG|新聖安妮公墓的加略山。


新聖安妮公墓

在考慮擴建舊聖安妮公墓後,由於所需土地的成本過高及其與住宅的鄰近,市政府最終拒絕了該提案。因此,在同一條街上但對面,位於尚特奈-盧瓦爾河畔的一塊名為「熱老鼠」的土地上,由保羅-埃米爾·薩拉丁領導的市政廳於1898年5月27日從泰西耶先生處購得土地。土壤為黏土質,潛水面僅位於地表下60公分深處。這需要實施排水工程。該公墓佔地面積為11,428平方公尺。

圖特-艾德公墓

在被指定為杜隆市的市立公墓之前,現今公墓的西端在1829年被選為洛爾·蓋涅龍·德·馬羅勒的安葬地。在現今的市政記錄中,這座墳墓被編為1號。直到25年後,2號墳墓才被設置。1829年,這個地點可能標誌著格朗-布洛特羅城堡公園的西端。所有者西奧尚·德·凱爾薩比克,一位前杜隆市長,與主治醫師一同簽署了洛爾·蓋涅龍·德·馬羅勒的死亡證明。這座墳墓由極其鋒利尖銳的羅馬權杖束柵欄保護,使得在不冒受傷風險的情況下無法接近墓碑。洛爾·蓋涅龍·德·馬羅勒出生於美國,逝於布瓦-布里昂城堡。卡米爾·梅利內在《南特音樂史》中描繪了她的生平。

圖特-艾德公墓成為杜隆的市立公墓,並在1908年杜隆被南特吞併後成為南特的公墓。1925年,市議會接受了佩拉吉·朱班小姐的40,000法郎遺產,條件是博蒙-朱班家族墓穴必須永久維護,儘管永久使用權已被停止。1928年,政府注意到該地四分之三被普通墳墓佔據。該市收購了約1300平方公尺的菜園地,那裡種植著鈴蘭、康乃馨、蘿蔔、沙拉、葡萄藤和梨樹。1930年,市政當局又購買了1500平方公尺的土地。這使公墓的總面積達到1.5公頃。1932年,曾考慮建造一個火葬場,作為處理舊骨骸的骨庫的替代方案。

舊杜隆公墓

關於這座佔地0.570公頃公墓的書面記錄很少。1930年3月,通過收購屬於貝克德利耶夫爾伯爵的三塊地,得以擴建5000平方公尺。1988年,鄰近的前公共工程倉庫被併入。

當代公墓管理

南特的公墓每日對公眾開放,時間為上午8點至晚上8點。這得益於自動門的使用。鎮上有兩座設有殯儀室(追思堂)的「房子」:一座在北部靠近景觀公墓,另一座在南部聖雅各公墓旁。南特大學醫院設有一間有四個殯儀室的太平間。

在南特去世的個人,以及在其他地方去世的居民,都可以在市內公墓的公共地塊中安葬五年。此期限後,除非親屬購買使用權,否則遺骸將被轉移到公共骨庫。此使用權也可以在去世時購買。在這兩種情況下,南特公墓的使用權期限為十五年或三十年。有個人的、家庭的和集體的墓地使用權。地塊的分配受各公墓內部規章的約束。根據宗教信仰,一些公墓允許將逝者安葬在為特定宗教社群保留的區域。

除了傳統的土葬,火葬也是一種選擇。南特唯一的火葬場位於公園公墓,這是一個由OGF公司根據公共服務授權管理的市政設施。四座公墓(公園、布特勒里、米塞里科德和聖雅各)設有指定區域,用於撒放骨灰或將骨灰放入骨灰龕(也可由親屬保存)。

2009年,南特公墓部門的殯葬服務共進行了615次安葬,包括242次有使用權的墓地、105次公共地塊、112次重新安葬和156次骨灰龕存放。共進行了66次地面遷葬和115次墓穴遷葬,總計181次遷葬。總干預次數為796次。私人公司也參與了這一過程,自2006年以來,石材公司負責墓穴安葬。選擇免費土地安葬的個人比例在2008年至2009年間顯著增加,上升了約40%。

墓地使用權的期限不超過三十年。截至2023年,三十年使用權的費用為1,107歐元,而十五年使用權的費用為493歐元。這些費率高於塞納河畔訥伊和斯特拉斯堡,與接受永久使用權的波爾多相當。

參見

  • 布列塔尼公爵弗朗索瓦二世之墓
  • 公墓列表

註釋

參考資料

參考書目

編寫本文所用書籍

其他書籍

外部連結

  • 南特市網站
  • 米塞里科德公墓報導(2010年10月29日)

Category:南特 Category:墓葬紀念碑與結構 Category:法國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