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三邊專利局

出自Taiwan Tongues 繁中維基
於 2025年10月22日 (三) 04:13 由 TaiwanTonguesApiRobot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從 JSON 檔案批量匯入)

(差異) ←上個修訂 | 已批准修訂 (差異)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三方專利局(Trilateral Patent Offices),或簡稱三方局(Trilateral Offices),是指歐洲專利局(EPO)、日本特許廳(JPO)以及美國專利及商標局(USPTO)。1983年,這些專利局建立了一項合作計畫,旨在「提高全球專利系統的效率」。

歷史

歐洲專利局、日本特許廳及美國專利及商標局處理了全球大部分的專利申請案。1983年,這些專利局建立了一項合作計畫,旨在「提高全球專利系統的效率」,並就專利行政管理與審查實務交流資訊與意見,以獲取共同利益。

合作領域

主要合作領域包括:為優先權文件等電子文件交換開發共同的系統架構、為專利申請的電子提交及基因序列提交制定標準、協調專利實務,以及制定共同的專利資訊傳播政策。

商業方法專利

2000年6月,三方局公布了一份關於商業方法相關發明的研究報告結果。該報告的結論是,僅使用眾所周知的自動化技術將已知的人類交易流程自動化,並不具可專利性;而對於電腦實施的商業方法而言,若要具有可專利性,則需要具備技術性,儘管在美國的專利申請範圍中,此技術性僅需隱含即可。

會議決定,一個重要的焦點領域應為在商業方法領域合作檢索先前技術。2001年11月,三方局公布了一份關於檢索工具與策略的研究結果。報告結論指出,各局檢索商業方法發明之先前技術的能力令人滿意,但歐洲專利局與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應更善加利用日本特許廳的檢索文件,反之亦然;同時,應加強非專利文獻(NPL)檢索資訊的交流。

參見

  • 歐亞專利組織
  • 三方專利家族
  • 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PPH)
  • 五大智慧財產局 (IP5)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三方局網站
  • 1996年至2004年三方局統計報告

延伸閱讀

  • Patent Application Outcomes across the Trilateral Patent Offices, Jensen, Paul H.; Palangkaraya, Alfons; and Webster, Elizabeth M. (April 2005). Melbourne Institute Working Paper No. 5/05
  • Trilateral offices commit to cooperate,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1 November 2007
  • OECD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Outlook 2006 By Oecd, OECD. Published 2006. . Pages 162-163 in particular.

Category:專利法組織 Category:專利局 Category:三邊關係 Category:歐洲專利組織 Category:日本專利法 Category:美國專利及商標局 Category:美國-歐洲關係 Category:日本-美國關係 Category:歐洲對外關係 Category:日本對外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