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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極海豹保育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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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極海豹保育公約》(CCAS)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分。該公約於1972年2月11日在倫敦舉行的一場多邊會議結束後簽署。

目錄

CCAS的目標是「促進並實現對南極海豹的保護、科學研究和合理利用,並維持南極生態系統的良好平衡。」

CCAS禁止捕殺或捕捉南極海豹,除非在特定情況下。CCAS的締約方可根據海豹族群的動態變化,決定捕殺和捕捉的標準,而這些決定應「基於現有的最佳科學和技術證據」。

CCAS也規定,各簽署國之間必須就所有關於海豹的研究、獵捕和捕捉活動進行溝通。這種溝通的科學方面是透過南極研究科學委員會進行的。

範圍

該協議的地理範圍涵蓋南緯60度以南的所有海域。協議保護以下海豹物종:

  • Mirounga leonina 南象鼻海豹
  • Hydrurga leptonyx 豹斑海豹
  • Leptonychotes weddelli 威德爾海豹
  • Lobodon carcinophagus 食蟹海豹
  • Ommatophoca rossi 羅斯海豹
  • Arctocephalus sp. 南方毛皮海獅

在公約制定之時,南極地區所有的毛皮海獅都屬於 *Arctocephalus*(南非海狗屬),然而此後,許多原屬該屬的物種已被重新分類至 *Arctophoca* 屬,僅剩 *A. pusillus* 仍歸於原屬。

歷史

在南極洲被發現後不久,人們便開始以不可持續的速率獵捕海豹。在CCAS簽署之前,許多物種已瀕臨滅絕。

公約於1972年6月1日開放供各國批准,並於1978年3月11日生效。

CCAS的17個締約方為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智利、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挪威、波蘭、俄羅斯、南非、英國和美國。紐西蘭已簽署但尚未批准該公約。

根據第7條的規定,各國自1972年後至少每五年舉行一次會議,以審查CCAS。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公約全文

Category:1978年南極洲 Category:南極協議 Category:冷戰條約 Category:海豹保育 Category:環境條約 Category:1972年締結的條約 Category:1978年生效的條約 Category:1978年環境 Category:阿根廷條約 Category:澳大利亞條約 Category:比利時條約 Category:巴西軍事專政時期條約 Category:加拿大條約 Category:智利條約 Category:法國條約 Category:西德條約 Category:義大利條約 Category:日本條約 Category:挪威條約 Category:波蘭人民共和國條約 Category:蘇聯條約 Category:南非條約 Category:美國條約 Category:英國條約 Category:動物相關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