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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檢察署(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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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的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是一個管轄權遍及比利時全境的檢察機關,這與其他僅隸屬於特定法院或司法區(arrondissement)的檢察官辦公室不同。該辦公室成立於2002年,旨在更有效地打擊某些跨越個別司法區界線的犯罪形式,例如人口販運或恐怖主義。在此職權範圍內,該辦公室有權在比利時所有具備刑事管轄權的法院提起公訴。該辦公室在司法部長的授權下履行職責,並受檢察總長會議的檢察指導原則約束。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位於布魯塞爾。該辦公室由約三十名聯邦司法官員(「助理檢察官」)組成,並由聯邦檢察官領導。截至2020年,現任聯邦檢察官為弗雷德里克·范·萊烏(Frédéric Van Leeuw)。聯邦司法官員與聯邦檢察官並非該辦公室的常任成員;他們是來自比利時其他檢察官辦公室的成員,經任命後執行為期五年的聯邦任期。

職責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有四項主要職責:

  • 與其他檢察官辦公室合作,針對其管轄範圍內的案件展開刑事調查及提起公訴。這些案件超出其他檢察官辦公室的管轄範圍,或符合特定標準,例如涉及人口販運、恐怖主義、核材料相關犯罪或跨國組織犯罪的案件。在某些情況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擁有專屬起訴權,例如涉及危害人類罪或海盜罪的案件。
  • 透過提供支援或將多項同時進行的調查集中於單一辦公室處理,以確保其他檢察官辦公室的調查或起訴工作得以協調。
  • 透過在司法互助方面提供支援,並作為外國及國際司法機構(如歐洲司法組織)的中央聯絡點,以促進國際司法合作。
  • 監督聯邦警察的運作。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Category:比利時司法機構 Category:比利時聯邦部門與機構 Category:比利時執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