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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標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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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標準局(Broadcasting Standards Authority;簡稱BSA)是紐西蘭的一個王室實體,依據1989年《廣播法》成立,旨在為廣播電台、免費電視及付費電視制定並維護廣播標準。

BSA的主要職能包括:

  • 監督及發展廣播標準體系。
  • 投訴裁決。
  • 教育與參與。

BSA由一個董事會組成,其成員由總督根據廣播及媒體部長的建議任命,任期固定,這意味著實際上是由部長(及內閣)任命董事會。主席必為大律師或律師。其中一名成員在諮詢廣播業者後任命,另一名則在諮詢公共利益團體後任命。

2021年6月,前內政部長Jan Tinetti宣布對紐西蘭的內容監管系統進行審查,表示現行系統對內容供應商和消費者而言令人困惑,消費者沒有單一的投訴程序,而部分內容供應商則受多重制度規管。該審查旨在「設計一個現代、靈活且一致的監管框架」,以更佳地保護紐西蘭人免受有害或非法內容的侵害。

標準

現行的廣播標準守則於2022年7月發布,適用於所有廣播業者及廣播內容,選舉節目除外。該守則包含八項標準:

  • 冒犯性及令人不安的內容(標準一):「廣播內容不應嚴重違反社區的品味與禮儀標準,或不成比例地冒犯或干擾觀眾,並應考慮到節目內容的脈絡、廣播的更廣泛脈絡,以及廣播業者為使觀眾能夠對其自身及兒童的觀看或收聽內容進行選擇和控制所提供的資訊。」
  • 兒童利益(標準二):「廣播業者應確保兒童[14歲以下]能受到保護,免受可能對其產生不利影響的內容傷害。」
  • 宣揚非法或反社會行為(標準三):「廣播內容不應可能宣揚非法或嚴重的反社會行為,並應考慮到其脈絡及觀眾行使選擇和控制的能力。」
  • 歧視與詆毀(標準四):「廣播內容不應因性別、性取向、種族、年齡、身心障礙、職業地位,或因合法表達宗教、文化或政治信仰的結果,而鼓勵對社會任何群體的歧視或詆毀。」
  • 平衡(標準五):「當新聞、時事或紀實節目中討論具公共重要性的爭議性議題時,廣播業者應作出合理努力,或給予合理的機會,在同一廣播或現行關注期內的其他廣播中呈現重要觀點,除非能合理預期觀眾已從其他媒體報導中知悉這些重要觀點。」
  • 準確性(標準六):「廣播業者應作出合理努力,確保新聞、時事和紀實內容在所有關鍵事實要點上準確無誤,且不會在實質上誤導觀眾(給予錯誤的觀念或事實印象)。若發生關鍵事實錯誤,廣播業者應在接獲通知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予以更正。」
  • 隱私(標準七):「廣播業者應維持符合個人隱私的標準。」
  • 公平(標準八):「廣播業者應公平對待任何參與或在廣播中被提及的個人或組織。」

投訴

除了關於選舉節目或僅與隱私相關的投訴外,有關廣播標準的投訴必須首先向廣播業者提出。投訴人有自原始播出日起20個工作天內,向廣播業者提交書面正式投訴,並需註明節目名稱、頻道、播出日期和時間,以及認為被違反的標準。廣播業者必須在20個工作天內回覆,若申請延期,則可在40個工作天內回覆。

若投訴人對廣播業者的回覆不滿意,或在規定時限內未收到任何回覆,則可將投訴轉介至BSA。BSA可以支持、不支持或拒絕裁決該投訴。若發現違規,BSA有權下令採取補救措施,例如播出聲明、裁定將費用判給官方或投訴人、暫停廣告,或在嚴重情況下,禁止播出長達24小時。在極少數情況下,BSA也可能裁定由投訴人支付廣播業者的費用,特別是在投訴人重複提出無聊、瑣碎或無理取鬧的投訴時。

BSA的決定可在公布後一個月內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現任成員

  • Susie Staley MNZM(主席)
  • Pulotu Tupe Solomon-Tanoa’i
  • John Gillespie
  • Aroha Beck

參見

  • 紐西蘭的媒體責任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BSA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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