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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51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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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51號決議於2008年12月16日一致通過。

決議內容

安全理事會決定,在接下來的一年內,經索馬里過渡聯邦政府事先向秘書長通報,各國和區域組織在合作打擊索馬里沿海的海盜行為與海上武裝搶劫時,可在「索馬里境內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以制止利用索馬里領土策劃、協助或從事此類行為者。

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一致通過由美國主導的第1851(2008)號決議,呼籲有能力的國家和組織,應索馬里過渡聯邦政府於2008年12月9日請求國際援助以應對當地海盜行為與海上武裝搶劫激增的信函,積極參與打擊索馬里沿海的海盜行為與海上武裝搶劫,包括部署海軍艦艇和軍用飛機,並扣押和處置用於實施這些罪行的船隻與武器。

安理會邀請所有相關國家和區域組織,與願意拘留海盜的國家締結特別協定或安排,以便讓後者國家的執法人員(稱作「隨船執法人員」)登船,以利於調查和起訴因依本決議所採取的行動而被拘留的人員。

該決議的通過促成了索馬里沿海海盜問題聯絡小組(CGPCS)的成立。

參見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01至1900號決議列表 (2008年–2009年)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undocs.org上的決議案文

1851 1851 Category:2008年12月 Category:2008年索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