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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特·蒙德里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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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里·「阿爾特」·蒙德里亞(Adrie "Aalt" Mondria,1956年5月9日-2011年),在媒體中被稱為 Aalt M.,是一名荷蘭罪犯及連續殺人犯,共犯下四起謀殺案,並涉及多起攻擊事件。蒙德里亞被認為極度暴力且具攻擊性。在因三起謀殺案於1978年被判15年監禁(最初為無期徒刑)後,他又因謀殺女友10歲兒子的惡名昭彰案件,於1998年被判處18年監禁。

生平

阿爾特·蒙德里亞出生於上艾瑟爾省坎彭,並在福倫霍芬長大,於青春期開始其犯罪生涯。1976年,有毒癮且偏執的蒙德里亞因威脅另一名罪犯首次被定罪,判處在一家治療診所監禁四個月。他被證明是一位難以管理的病人,在最終逃脫前,將周圍的一切都砸毀。

胡芬鎮三重謀殺案

1978年,他再次從治療診所逃脫,並躲藏在女友位於阿姆斯特丹的公寓中。在兩人攻擊女房東——導致她永久癱瘓——之後,蒙德里亞與其情人逃往北布拉邦省。1978年7月30日,他們闖入胡芬鎮的一棟房屋。屋主Rijnvos老夫婦及其38歲的女兒被蒙德里亞謀殺。兩人被捕後,據透露犯罪動機是搶劫,而贓物價值不到10荷蘭盾。

因這起三重謀殺案,蒙德里亞被判處15年監禁。後來發現,由於他的精神障礙,無法在獄中得到適當治療,因此他被轉移至格羅寧根的范梅斯達格診所。他曾兩度在該診所強行挾持一名社工。他從治療中心聯繫了犯罪記者彼得·R·德·弗里斯,並寄給他一份關於自己生平的手稿,題為《託付給魔鬼》。1998年,蒙德里亞獲准試行假釋。在假釋期間,他在茲沃勒的一家咖啡館與三名男子發生爭執後,用半自動火器射擊他們,隨後再次被捕。

謀殺10歲男童案

1995年,蒙德里亞刊登了一則個人廣告後,與一名30歲的女子建立關係。當時他仍在診所中。1996年,他獲准居家假釋,並搬去與他的情人和她10歲的兒子同住於格羅寧根。當他接到緩刑監管機構通知必須返回診所報到時,他強迫女友及其兒子與他一同逃亡。在茲沃勒期間,他於1997年3月6日謀殺了該名男童。一天後,該女子向阿姆斯特丹警方報案,警方隨即對這名「極度兇猛」的罪犯展開調查。次日,蒙德里亞在海牙向鐵路警察自首,最初承認了謀殺罪,但隨後又撤回了供詞。

訴訟

1997年9月11日,阿爾特·蒙德里亞被茲沃勒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在1998年6月3日的上訴中,控罪由謀殺改為過失殺人,刑期減至18年監禁。在審判期間,蒙德里亞聲稱自己是一場針對他的陰謀的受害者。2003年1月30日提起的一場關於延長蒙德里亞刑期的訴訟發現,他的攻擊行為主要在隔離牢房中發作。他患有嚴重的妄想症,並對一切都抱持懷疑態度。在2001年一次重新申請中,蒙德里亞在法庭上脫下褲子,以展示其身上據稱因注射留下的針孔。根據蒙德里亞被監禁的巴爾克布呂赫的費爾德茲赫特診所的一位專家表示,他可能無法治癒,因此不大可能再被釋放。2007年2月,他的刑期第四次被延長兩年。

《哨兵報》(De Stentor)報導,蒙德里亞已於2011年夏天去世,死因為未經治療的C型肝炎。

參見

  • 各國連環殺手列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