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爾斯-惠特德不明飛行物遭遇事件
奇利斯-惠特德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發生於1948年7月24日凌晨約2點45分,地點在美國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附近的上空。兩名民航機師,克拉倫斯·S·奇利斯與約翰·B·惠特德,聲稱目睹一個「發光物體」從他們的飛機旁飛過,然後該物體似乎拉升進入一朵雲中,消失不見。
根據美國空軍(USAF)軍官兼藍皮書計畫主管愛德華·J·魯佩爾特的說法,奇利斯-惠特德目擊事件是1948年三起「經典」不明飛行物事件之一,這三起事件,連同曼特爾不明飛行物事件及戈爾曼空中混戰,讓藍皮書計畫的前身「信號計畫」的人員相信「不明飛行物是真實存在的」。然而,空軍及民間研究人員後來的研究指出,奇利斯與惠特德看到的是一顆流星,可能是一顆火球,而藍皮書計畫於1959年正式聲明,該事件的起因是一顆流星。
事件經過
1948年7月24日清晨,主駕駛克拉倫斯·奇利斯與副駕駛約翰·惠特德正駕駛一架東方航空的道格拉斯DC-3客機,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附近,飛行高度約5,000英尺。夜空晴朗,「月亮已過滿月四天,光芒穿透疏落的雲層」。
凌晨約2點45分,奇利斯「看到飛機上方及前方有一道暗紅色的光芒」。他告訴惠特德:「看,來了一架陸軍的新型噴射機。」該物體在數秒內便逼近他們的DC-3,兩人後來都表示,他們看到該物體從飛機右側高速飛過,然後「尾部噴出巨大的火焰,猛然向上拉升,衝入雲層」。他們觀察該物體總共約十至十五秒。奇利斯與惠特德陳述,該物體「看起來像一架無翼的飛行器……它似乎有兩排窗戶,從中透出非常明亮的光,亮度和鎂光信號彈相當」。兩位機師聲稱該物體為長形,具備直徑,呈魚雷形或雪茄形,「類似B-29轟炸機的機身」,尾部噴出火焰。機上只有一名乘客C·L·麥凱爾維看到了任何不尋常的景象。他報告說看到一道「明亮的光束」從他的窗外閃過。
調查與解釋
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降落後不久,奇利斯與惠特德向美國空軍(USAF)報告了他們的目擊事件。他們接受了來自「信號計畫」人員的訪談,這是第一個被指派調查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的空軍研究小組。該計畫人員發現兩位機師在某些細節上存在分歧:奇利斯聲稱看到一個發光的駕駛艙、物體鼻部長長的突出物,且中央部分是透明的。惠特德則沒看到駕駛艙或突出物,且他聲稱看到的不是透明的中央部分,而是一排矩形的窗戶。兩位機師都沒有聽到任何聲音,儘管後來一些書籍和文章聲稱飛機遭到了該物體造成的亂流衝擊,但兩位機師和看到「光束」的乘客都表示,飛機完全沒有受到該物體的影響。
美國空軍上尉愛德華·魯佩爾特寫道:「根據空軍技術情報中心(ATIC)的老前輩所言,(奇利斯-惠特德)報告對他們的震撼比曼特爾事件還大……這是第一次有兩個可靠的來源在足夠近的距離下清楚地看到一個不明飛行物。」信號計畫的人員繪製了該物體的軌跡圖,圖上顯示它會經過喬治亞州的梅肯市。當梅肯市附近羅賓斯空軍基地的一名空軍機工長報告說,在奇利斯-惠特德事件同晚看到「一道極亮的光高速飛過頭頂」時,魯佩爾特寫道,這「似乎證實了(奇利斯-惠特德)的目擊事件」。根據魯佩爾特的說法,由於奇利斯-惠特德事件以及1947年和1948年早些時候的目擊事件,信號計畫的人員決定向空軍參謀長霍伊特·S·范登堡提交一份「事態評估」報告。這份「事態評估」報告「是一份相當厚、黑色封面的文件……封面上蓋著『最高機密』字樣。」信號計畫的結論是「(不明飛行物)來自外星球!」
然而,范登堡將軍於1948年10月駁回了這份「事態評估」報告,理由是「報告中的證據不足以支持其結論」。此外,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天文學家、信號計畫的科學顧問J·艾倫·海尼克得出結論,認為奇利斯與惠特德實際看到的是一顆非常明亮的流星。海尼克指出:「燃燒的尾巴和突然消失的特徵,與流星短暫飛過的現象一致。」他還表示,在7月23日至24日晚間,業餘天文學家觀測到了大量明亮的流星。至於奇利斯與惠特德聲稱在物體上看到的矩形窗戶和駕駛艙,海尼克寫道:「一顆明亮流星的瞬間軌跡是否能產生帶有發光窗戶的船艦這種主觀印象,這就得留給心理學家來解答了。」儘管一位信號計畫的官員不同意海尼克的解釋,認為「很明顯這個物體不是流星」,並主張該物體應繼續標記為未識別,但後來的研究人員支持海尼克的結論。
唐納·孟澤爾,哈佛大學的天文學家,也是當時一位著名的不明飛行物懷疑論者,他指出7月24日「正值流星活動大幅增加的時期,此時地球正穿越寶瓶座流星群……(來自業餘天文學家)在(7月24日)東南地區的報告,對奇利斯-惠特德案具有特別的意義。」7月24日晚,阿拉巴馬州的一位觀測者「在一小時的觀測中數到了十五顆流星」。在奇利斯-惠特德目擊事件兩天後,一個「巨大的火球劃過北卡羅來納州和田納西州的上空」。孟澤爾寫道:「當奇利斯和惠特德觀察到不明飛行物時,其外觀和運動與許多其他明亮的流星完全相同,但機師們因(流星的)突然出現而受到驚嚇,誤解了他們所見……毫無疑問,奇利斯和惠特德誤解了一顆異常明亮流星的外觀,其本體發出藍白色的熾熱光芒……噴射出燃燒的氣體(即『排氣』),並因與大氣摩擦而蒸發。」孟澤爾還講述了一位1959年的機師的經歷,該機師描述了一個與奇利斯和惠特德所見非常相似的火球物體,但最終認出那是一顆明亮的流星。
另一位著名的不明飛行物懷疑論者菲利普·克拉斯也同意流星的解釋,他寫道,信號計畫最初認為該物體是外星飛船的結論「錯得離譜」。儘管亞利桑那大學的物理學家及著名的不明飛行物學家詹姆斯·E·麥克唐納在1960年代訪談了奇利斯和惠特德後,認為他們看到的並非流星,但美國空軍根據海尼克、孟澤爾及其他人的分析,於1959年將奇利斯-惠特德事件歸因為一顆火球型流星所致。
參見
- 肯尼士·阿諾德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
- 美國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
- 不明飛行物目擊報告列表
註腳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UFO casebook 網站上的奇利斯-惠特德遭遇事件
Category:涉及道格拉斯DC-3的事故與事件 Category:據稱與不明飛行物相關的航空事件 Category:1948年美國航空事故與事件 Category:美國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 Category:1948年的阿拉巴馬州 Category:1948年7月的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