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爾維亞選舉
塞爾維亞的選舉由《憲法》及法律規定。共和國總統、國民議會、省級(佛伊弗迪納)及地方(市鎮與城市)議會均為選舉產生的職位。自1990年以來,已舉行過十二次總統選舉、十四次國會選舉及十次省級選舉。
選舉程序
任何年滿18歲的塞爾維亞公民,只要事先獲得足夠數量的塞爾維亞選民連署,即可成為總統、國會、省級或地方選舉的候選人。選舉前至少五天,公民會收到選舉通知,內容包含選舉日期與時間,以及他們可以投票的投票所地址。投票在塞爾維亞國內外的投票所進行,每個投票所均由一個選舉小組及監察員監督。選舉當日,登記選民可於07:00(UTC+01:00)至20:00投票,然而,若投票所晚於07:00開放,投票時間則會順延,順延時長與投票所延遲開放的時間相同。選票包含一份帶有序號的選舉名單(圈選序號以示投票)。所有選票均由投票所委員會成員以人工方式計票。根據選舉類型,國家、省級或地方選舉委員會會公佈官方結果並處理申訴。對於選舉委員會的決定,可向憲法法院提起上訴。
總統選舉
共和國總統任期五年,由全體公民透過多數制直接投票選出。若第一輪投票中無任何候選人贏得超過50%的選票,則需進行第二輪決選。
國會選舉
國民議會議員任期四年,採封閉名單比例代表制,由單一全國選區選出。
合格選民對選舉名單進行投票,名單上列有登記的候選人。單一選舉名單上最多可有250名候選人。選舉名單僅能由已登記的政黨提出。欲提出選舉名單,必須收集至少10,000個有效簽名,但代表少數族裔的政黨僅需收集5,000個簽名即可獲得參選資格。選舉名單上至少40%的候選人必須為女性。
席次分配採漢狄法,選舉門檻為總投票數的3%,但此門檻不適用於少數族裔名單。席次根據選舉名單上的順序分配給候選人,由名單上的第一位候選人開始。
選舉可能提前舉行。
省級選舉
佛伊弗迪納議會議員任期四年,採封閉名單比例代表制,由全省單一選區選出。
合格選民對選舉名單進行投票,名單上列有登記的候選人。單一選舉名單上最多可有120名候選人。選舉名單僅能由已登記的政黨提出。欲提出選舉名單,必須收集至少4,000個有效簽名,但代表少數族裔的政黨僅需收集2,000個簽名即可獲得參選資格。選舉名單上至少40%的候選人必須為女性。選舉名單由其選定的名單代表人提交。選舉名單可能被駁回,提交者可在48小時內修正缺失;或者,若提交人無權提名候選人,名單則會被拒絕。選票上僅會印有選舉名稱與日期、各選舉名單名稱及其名單代表人,以及投票方式說明。
席次分配採漢狄法,選舉門檻為總投票數的3%,但此門檻不適用於少數族裔名單。席次根據選舉名單上的順序分配給候選人,由名單上的第一位候選人開始。
選舉可能提前舉行。
地方選舉
塞爾維亞的所有地方選舉均採比例代表制舉行。市長並非直接選舉產生,而是由地方議會(市/鎮議會)的當選議員選出。議會席次的選舉門檻為百分之三(以所有投票數計算,不僅是有效票),但代表國家少數族裔社群的政黨不受此規定限制。
參見
- 選舉日程
- 選舉制度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亞當·卡爾的選舉檔案庫
- 歐洲政黨與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