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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揚-巴普蒂斯特·費爾洛伊 - 修訂紀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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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6-07-03T09:45:05Z</updated>
	<subtitle>本 wiki 上此頁面的修訂紀錄</sub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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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5-09-25T13:23:53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從 JSON 檔案批量匯入&lt;/p&gt;
&lt;p&gt;&lt;b&gt;新頁面&lt;/b&gt;&lt;/p&gt;&lt;div&gt;揚-巴普蒂斯特·克里索斯托穆斯·費爾洛伊（Jan-Baptist Chrysostomus Verlooy，1746年12月22日生於豪特芬訥，1797年5月4日逝於布魯塞爾）是一位來自奧屬尼德蘭的法學家與政治家。&lt;br /&gt;
&lt;br /&gt;
==童年與家世==&lt;br /&gt;
費爾洛伊出身於一個地方名流家族，該家族擁有大量財產，其中一些成員還掌握著顯要權力。一份註明日期為1720年6月21日的官方文件證明，他的祖父揚·費爾洛伊（Jan Verlooy，約1657–1723年）是一位皇家世襲公證人（「conincklyck ende erfelyck notaris」）。祖父揚在豪特芬訥擔任秘書一職。這個職位可能為他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威望，這一點從他的孫子之一揚·弗蘭斯·費爾洛伊（Jan Frans Verlooy）於1775年向布拉邦大法官法庭申請成為公證人時曾提及此事便可證明。在他獲任命前的評估報告中可以讀到，他出身於體面家庭，其祖父為奧斯特爾韋克（Oosterwijk）之秘書，其母之家族為坎彭（Campine）最尊貴者之一（「van treffelijke ouders voortsgecomen, synen grootvader was Secretaris van Oosterwijck ende de familie van sijne moeder is eene van de treffelyckste uyt de Kempen」）。祖父費爾洛伊被安葬在豪特芬訥的教堂內，這通常是上層階級的特權。&lt;br /&gt;
&lt;br /&gt;
揚·巴普蒂斯特·克里索斯托穆斯的父親，揚·弗蘭斯·費爾洛伊（Jan Frans Verlooy，1697–1773年），同樣在豪特芬訥擔任秘書。如果他同時也從事農業（1755年的人口普查似乎證實了這一點）的說法為真，那麼他可能無法在這項事業上花費太多時間。這一點可以從他在其社區服務期間書寫的數百頁對開本文件中推斷出來，這些文件現存於安特衛普國家檔案館的豪特芬訥市政檔案登記冊中。豪特芬訥教士的日誌中多次提到他，有時稱其為費爾洛伊秘書先生（「De Heer Secretaris Verloy」）。他所居住的農舍，即所謂的「考貝赫堡」（Kauberg Schrans），是一座宏偉的建築。它位於村莊北部，屬於小村莊「豬市場」（「de Varkensmarkt」）或「廣場」（「de Plein」）的紅磚建築群。農舍被一條深邃的護城河環繞，其外側與磚砌的聖安妮教堂相鄰。&lt;br /&gt;
&lt;br /&gt;
揚·弗蘭斯·費爾洛伊需為一個大家庭負責。他與第一任妻子安娜·瑪麗亞·梅烏斯（Anna Maria Meeus）育有十名子女（喬安娜·伊莉莎白，1724年；揚·弗蘭斯，1726年；亨利克斯，1729年；安娜·瑪麗亞，1730年；安娜·卡特琳娜，1732年；揚·弗蘭斯，1735年；彼得魯斯·安東尼，1737年；安娜·芭芭拉，1740年；費迪南杜斯·約瑟夫，1742年；一名無名嬰兒，1743年）。他於1744年1月14日與安娜·沃特斯（Anna Wouters）的第二次婚姻則帶來了八名後代（喬安尼斯·巴普蒂斯塔，1745年；揚·巴普蒂斯特·克里索斯托穆斯，1746年；阿德里亞努斯·費迪南杜斯，1748年；弗蘭斯，1750年；瑪麗亞·特蕾莎，1752年；阿德里亞努斯，1754年；揚·弗蘭斯，1756年；吉列爾姆斯·諾貝圖斯，1758年）。第二次婚姻的第二個孩子便是揚·巴普蒂斯特·克里索斯托穆斯。揚·弗蘭斯·費爾洛伊於1773年9月1日下葬，其妻安娜·沃特斯則於1764年10月17日下葬。&lt;br /&gt;
&lt;br /&gt;
看來，費爾洛伊的直系祖先可被視為他們村莊中的名流。&lt;br /&gt;
&lt;br /&gt;
==晚年生活==&lt;br /&gt;
1766年，費爾洛伊前往魯汶大學學習法律。1774年，他在布魯塞爾定居，一年後宣誓成為布拉邦樞密院的律師。1781年，他出版了《布拉邦法典》（Codex Brabanticus），這是一本關於布拉邦公國現行法律的司法手冊。這部著作證明了他民主與理性的心態，以及他對布拉邦的歸屬感。1785年，他致信維也納的約瑟夫二世皇帝，譴責對荷蘭語的忽視。&lt;br /&gt;
&lt;br /&gt;
費爾洛伊在此議題上最具影響力的研究在兩年後才問世：即秘密出版的《論尼德蘭母語之被忽視》（荷蘭語：Verhandeling op d’onacht der moederlyke tael in de Nederlanden）。他的觀點是一位愛國者與民主人士的觀點。他對尼德蘭文化與文學堪憂的狀況深感遺憾。他注意到，尼德蘭在文化事務上無法與法國人、英國人、德國人和義大利人競爭，因為上層階級與知識分子在採用法語的同時，卻忽略了人民的語言——荷蘭語。這種現象始於勃艮第公爵統治尼德蘭時期，並在布魯塞爾達到頂峰，儘管當地95%人口的母語是且一直是荷蘭語。費爾洛伊甚至注意到，一些弗拉芒人假裝荷蘭語說得不好，以讓人相信他們曾接受法語教育。那些以法語為第二語言的知識分子所寫的作品，無法與母語為法語者相比，結果是前者的法語寫作風格遜於後者。因此，費爾洛伊認為荷蘭母語是唯一能夠教化人民並使他們獨立思考的語言。人民應該了解他們的歷史、語言的價值以及他們古老的民主制度。一個小民族的語言可能註定擁有重要的未來。民族情感的覺醒將導致政治復興。因此，在荷蘭語是人民語言的地方，法語不應再是上層階級、知識分子和科學家的語言，尤其是在布魯塞爾。甚至可以考慮禁止所有法語教育。小學階段的童話故事應被講授歷史、法律和尼德蘭憲章等內容的課程所取代。中學階段，法語和希臘語將是選修課，而對荷蘭語的學習將投入與拉丁語同樣多的時間和心力。這整個計畫將由一個準備好爭取其權利的強大社會階級來完成：資產階級，這個階級必須為其語言——即人民的荷蘭語——爭取所有權利。以人民的利益為標準，希望提升人民的政治意識，並提醒他們尼德蘭昔日的城市民主，這在1788年確實是一個相當創新的思想，使費爾洛伊的思想領先了時代約一個世紀。&lt;br /&gt;
&lt;br /&gt;
==布拉邦革命==&lt;br /&gt;
從1787年底或1788年初開始，他與另一位律師揚·弗蘭斯·馮克（Jan Frans Vonck）定期接觸。馮克組織了一群律師在他家裡開會，成員通常有彼得·伊曼紐爾·德·勞斯奈（Pieter Emmanuel de Lausnay）、馬丁努斯·J·F·德·布勞爾（Martinus J.F. De Brouwer）和威廉·威廉斯（Willem Willems）。會議以荷蘭語進行。&lt;br /&gt;
&lt;br /&gt;
1789年春，費爾洛伊與揚·弗蘭斯·馮克共同創立了秘密社團「為神壇與家園」（Pro Aris et Focis），以準備一場反抗皇帝的起義。1789年秋，他成為「民主派」的「布魯塞爾委員會」成員（其他成員有J.J. 托夫斯、彼得·伊曼紐爾·德·勞斯奈、J.Bpt.D. 特金特、A. 多布雷梅、C.A. 費斯科和德諾特）。事實上，正是費爾洛伊向馮克提議，組織一個名為「為神壇與家園」的秘密社團，任務是將比利時各省從奧地利哈布斯堡的專制統治下解放出來。他們將同時在各城市組織叛亂，並讓愛國者出走，組建一支願意入侵祖國的軍隊，這也將是全面起義的信號。費爾洛伊在一本荷蘭語小冊子中闡述其意圖，並解釋了他的計畫：「三百萬比利時人遭受奴役……其中不少於七十萬人有能力戰鬥且心懷不滿；……可以輕易找到三十萬人願意為祖國冒著失去財產與生命的風險。但正如一名獄卒能輕易控制二十萬名囚犯——因為他們被單獨監禁——少數士兵——僅約一萬三千人——便將我們分隔並置於奴役之中。」馮克將社團的章程翻譯成法語，因為章程最初是以荷蘭語起草的，並將其在所有瓦隆地區的城鎮廣為傳播。因此，馮克與費爾洛伊的倡議，將一場無言但深刻的憤怒與零星的暴動，引向了一場公開且有組織的革命。&lt;br /&gt;
&lt;br /&gt;
在隨後爆發的布拉邦革命期間，他因此成為革命者中最自由派系的一員，該派系以其領袖之名被稱為馮克派（Vonckisten）。&lt;br /&gt;
&lt;br /&gt;
費爾洛伊的《比利時各省聯合之理性計畫》（Projet raisonné d’union des Provinces Belgiques）於1790年1月21日出版。這本小冊子立即被布拉邦總檢察長下令查封。費爾洛伊主張一種基於財產所有權或納稅額的選舉權制度，但該制度僅排除少數公民的投票權，同時允許貴族和教士分開選舉。他還明確指出，各社會階級的代表將在國民大會（Grand Conseil National）中共同議事。費爾洛伊成為旨在領導民主行動的愛國者協會（Société Patriotique）的副主席，並緊隨馮克之後，簽署了1790年3月15日那份著名的請願書（Adresse），要求在三級會議中有更好的人民代表性。這份請願書迫使他逃離，跟隨馮克的腳步離開布魯塞爾前往那慕爾，之後在日韋、里爾和杜埃尋求臨時庇護，在那裡他試圖調和布拉邦革命的兩大主要派系：較為保守的國家派（Statists）和較為自由的馮克派。他還將流亡的民主人士聚集在一個新的秘密社團中：為祖國（Pro Patria）。&lt;br /&gt;
&lt;br /&gt;
直到哈布斯堡總督恢復權力後，費爾洛伊才返回布魯塞爾。&lt;br /&gt;
&lt;br /&gt;
==法國佔領時期==&lt;br /&gt;
費爾洛伊的啟蒙思想使他輕易地選擇了在法國軍事佔領南尼德蘭期間與法國人合作。耶拿普戰役重新點燃了他的革命熱情，他再次充滿激情地投身政治。他被選為布魯塞爾的臨時代表，並成為負責巡視監獄以釋放那些可被視為專橫或哥德式封建法律受害者的官員之一。在特勒倫貝赫監獄，費爾洛伊和其他調查員只發現了債務人。他們還確認，在精神病院裡，有幾個人被拘留是出於不人道的原因，而非任何天生殘疾。在維爾福德監獄，他們發現了一些因證據不足的判決而被拘留的囚犯。&lt;br /&gt;
&lt;br /&gt;
作為一名代表，費爾洛伊與布魯塞爾大多數臨時代表發生衝突，因為他急於立即建立一個比利時共和國。他與其他激進民主派人士一同主張立即成立一個中央臨時政府，而由科爾內·德·格雷茲（Cornet de Grez）領導的溫和民主派則支持選舉一個國民公會。雙方都試圖爭取法國佔領軍指揮官杜穆里埃將軍的支持，但均未成功。&lt;br /&gt;
&lt;br /&gt;
當建立比利時民主共和國的希望看似渺茫，且法國政府的政策從革命干預轉向兼併時，費爾洛伊宣布支持與法國合併。&lt;br /&gt;
&lt;br /&gt;
1793年1月15日，他出版了一本四十頁的荷蘭語小冊子《信仰、自由與財產是否處於危險之中？》（Zijn Geloof, Vryheyd en Eygendommen in gevaer ?），在其中他指責那些他認為已成為奧地利黨羽並呼籲德意志人回歸的特權階級。費爾洛伊也支持法國大革命對待宗教的政策。&lt;br /&gt;
&lt;br /&gt;
1795年（共和曆三年雪月18日），他被任命為布魯塞爾市市長（maire）。當時法國正與整個文明世界交戰，同時要求他們正在重塑家園的比利時人做出巨大努力，費爾洛伊和他的同僚們肩負著吃力不討好的任務，即勇敢而有尊嚴地保護他們的同胞免受新統治者的虐待與暴行。費爾洛伊擔任布魯塞爾市長的時間不長：當他看清新政權的真實本質後，便退出了公共生活，同時也因為健康問題。在經歷了「為神壇與家園」事件後，他的身體早已因過度勞累而每況愈下。他於共和曆三年牧月10日辭去市長職務。1795年11月1日（共和曆四年霧月10日），他率領一個比利時愛國者代表團，去拜見人民代表——佩雷斯（Pérès）和盧瓦省波爾鐵（Portiez de l’Oise）政府的特派員，他們奉命抵達布魯塞爾，代表團的目的是警告他們，自共和國軍隊勝利抵達以來，公職的任命和更新中存在著濫用職權的現象……。費爾洛伊於共和曆四年霜月7日（1795年11月28日）被任命為戴爾省民事法庭法官，但因健康原因被迫拒絕了這個公職。&lt;br /&gt;
&lt;br /&gt;
費爾洛伊於共和曆五年花月15日（1797年5月4日）逝世。他的死在布魯塞爾幾乎未被注意。&lt;br /&gt;
&lt;br /&gt;
==影響==&lt;br /&gt;
1829年，荷蘭教授J.M.施蘭特（J.M. Schrant）為替尼德蘭國王威廉一世的語言政策辯護，重印了《論尼德蘭母語之不被尊重，由一位布魯塞爾律師所著》（Verhandeling op het niet achten der moederlijke tael in de Nederlanden, door een Brusselschen advocaat）。1830年比利時革命後，另一位政論家阿道夫·勒維（Adolphe Levae）則指責費爾洛伊曾投票支持比利時與法國合併。弗拉芒運動的歷史學家們在1900年左右發現，費爾洛伊是荷蘭語獨一無二的倡導者。P. 哈梅利烏斯（P. Hamelius）在其《弗拉芒運動政治與文學史》（Histoire politique et littéraire du mouvement flamand，完成於1894年）中提到了他，P. 弗雷德里克（P. Fredericq）在其《弗拉芒運動史綱》（Schets eener geschiedenis der Vlaamsche beweging，出版於1906年）中也同樣如此。&lt;br /&gt;
&lt;br /&gt;
如果說費爾洛伊是弗拉芒運動的先驅，那麼他對語言鬥爭的態度與其深刻的民主觀點和思想是緊密相連的。&lt;br /&gt;
&lt;br /&gt;
揚·巴普蒂斯特·費爾洛伊是荷蘭語的倡導者，因此被視為弗拉芒運動的奠基人。然而，他並未將弗蘭德斯視為其祖國，而是布拉邦，以及在更大範圍上的整個尼德蘭。&lt;br /&gt;
&lt;br /&gt;
==已出版作品==&lt;br /&gt;
費爾洛伊的已出版作品包括《布拉邦法典》與《論尼德蘭母語之被忽視》。&lt;br /&gt;
&lt;br /&gt;
==資料來源==&lt;br /&gt;
此英文維基百科條目部分翻譯自荷蘭文維基百科條目，部分基於蘇珊·塔西耶的一篇短文。&lt;br /&gt;
&lt;br /&gt;
*Jan Van den Broeck &amp;quot;J.B.C. Verlooy, vooruitstrevend jurist en politicus uit de 18e eeuw&amp;quot;, Antwerpen, 1980 (nl)&lt;br /&gt;
*Paul De Ridder, &amp;quot;Nieuw licht op J.B.C. Verlooy (1746-1797) Vader van de Nederlandse beweging&amp;quot;, Stichting Mens en Kultuur, Gent 2001 (nl)&lt;br /&gt;
*Suzanne Tassier, &amp;quot;J.-B.-C. Verlooy&amp;quot; in &amp;quot;Figures Révolutionnaires (XVIIIe s.)&amp;quot;, La Renaissance du Livre, Brussel, 1942, blz. 87-105 (fr)&lt;br /&gt;
&lt;br /&gt;
Category:1746年出生&lt;br /&gt;
Category:1797年逝世&lt;br /&gt;
Category:布魯塞爾市市長&lt;br /&gt;
Category:18世紀神聖羅馬帝國法學家&lt;br /&gt;
Category:奧屬尼德蘭人物&lt;br /&gt;
Category:弗拉芒政治人物&lt;br /&gt;
Category:荷蘭愛國者派成員&lt;br /&gt;
Category:魯汶舊大學校友&lt;br /&gt;
Category:Hulshout人物&lt;br /&gt;
Category:布拉邦革命獨立運動人士&lt;br /&gt;
Category:1830年前的弗拉芒作家&lt;br /&gt;
Category:弗拉芒運動人士&lt;br /&gt;
&lt;br /&gt;
[[分類: 待校正]]&lt;/div&gt;</summary>
		<author><name>TaiwanTonguesApiRobot</nam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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