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feed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xml:lang="zh-Hant-TW">
	<id>https://wiki.zh-tw.ima.org.tw/w/index.php?action=history&amp;feed=atom&amp;title=%E6%8B%89%E8%92%99%E9%A4%90%E5%BB%B3%E7%88%86%E7%82%B8%E6%A1%88</id>
	<title>拉蒙餐廳爆炸案 - 修訂紀錄</title>
	<link rel="self" type="application/atom+xml" href="https://wiki.zh-tw.ima.org.tw/w/index.php?action=history&amp;feed=atom&amp;title=%E6%8B%89%E8%92%99%E9%A4%90%E5%BB%B3%E7%88%86%E7%82%B8%E6%A1%88"/>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s://wiki.zh-tw.ima.org.tw/w/index.php?title=%E6%8B%89%E8%92%99%E9%A4%90%E5%BB%B3%E7%88%86%E7%82%B8%E6%A1%88&amp;action=history"/>
	<updated>2026-07-11T20:48:11Z</updated>
	<subtitle>本 wiki 上此頁面的修訂紀錄</subtitle>
	<generator>MediaWiki 1.43.1</generator>
	<entry>
		<id>https://wiki.zh-tw.ima.org.tw/w/index.php?title=%E6%8B%89%E8%92%99%E9%A4%90%E5%BB%B3%E7%88%86%E7%82%B8%E6%A1%88&amp;diff=29507&amp;oldid=prev</id>
		<title>TaiwanTonguesApiRobot：​從 JSON 檔案批量匯入</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s://wiki.zh-tw.ima.org.tw/w/index.php?title=%E6%8B%89%E8%92%99%E9%A4%90%E5%BB%B3%E7%88%86%E7%82%B8%E6%A1%88&amp;diff=29507&amp;oldid=prev"/>
		<updated>2025-10-21T16:39:20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從 JSON 檔案批量匯入&lt;/p&gt;
&lt;p&gt;&lt;b&gt;新頁面&lt;/b&gt;&lt;/p&gt;&lt;div&gt;拉蒙餐廳爆炸案是臨時愛爾蘭共和軍（IRA）於1978年2月17日發動的一場燃燒彈攻擊，被形容為北愛爾蘭問題中最嚴重的暴行之一。事件發生於貝爾法斯特附近，唐郡康柏的拉蒙別墅飯店餐廳。&lt;br /&gt;
&lt;br /&gt;
愛爾蘭共和軍在餐廳的一扇窗外放置了一枚大型燃燒彈，內含類似凝固汽油彈的物質。當時建築物內有450名用餐者、飯店員工及住客。愛爾蘭共和軍聲稱他們曾試圖用公共電話發出警告，但直到炸彈引爆前九分鐘才成功。爆炸產生了一個火球，造成12人死亡，超過30人受傷，其中許多人嚴重燒傷。許多傷者在鄰近丹唐納德的阿爾斯特醫院接受治療。&lt;br /&gt;
&lt;br /&gt;
一名貝爾法斯特本地人羅伯特·墨菲，於1981年因誤殺遇難者而被判處十二個終身監禁。墨菲於1995年獲假釋出獄。&lt;br /&gt;
&lt;br /&gt;
==爆炸==&lt;br /&gt;
===警告===&lt;br /&gt;
1978年2月17日，一個愛爾蘭共和軍小隊將一枚附有數個汽油罐的燃燒彈，用肉鉤掛在拉蒙別墅飯店餐廳「孔雀廳」的窗外。該飯店位於唐郡康柏，地處貝爾法斯特市中心東南方。放置炸彈後，愛爾蘭共和軍成員試圖從最近的公共電話發出警告，但發現電話已被破壞。在前往另一部電話的途中，他們因被迫在阿爾斯特防衛團（UDR）的檢查站停車而進一步延誤。&lt;br /&gt;
&lt;br /&gt;
當他們終於能發出警告時，距離炸彈在晚間9點爆炸只剩下九分鐘。位於紐敦納茲的皇家阿爾斯特警隊（RUC）基地在晚間8點57分和9點04分又接獲兩通電話警告。當後一通電話打來時，為時已晚。當一名警官打電話到餐廳發出警告時，對方告訴他：「看在上帝的份上，快過來—炸彈爆炸了！」據稱，愛爾蘭共和軍的目標是他們認為當晚在餐廳聚會的皇家阿爾斯特警隊警官，但他們搞錯了日期，警官們的聚會其實在一週前就已舉行。&lt;br /&gt;
&lt;br /&gt;
===爆炸與火球===&lt;br /&gt;
當晚，兩個相鄰的主要宴會廳—孔雀廳和格蘭沙廳—擠滿了各年齡層參加晚宴舞會的人們。包括飯店住客和員工在內，建築物內共有450人。用餐者剛用完第一道菜，炸彈就引爆了，炸碎了掛著炸彈的窗戶，並使汽油罐氣化。爆炸瞬間產生了一個巨大而毀滅性的燃燒汽油火球，吞噬了孔雀廳。十二人被殺，幾乎是活活燒死，另有約30人受傷，其中許多人傷勢嚴重。部分傷者失去肢體，大多數人則受到嚴重燒傷。一位嚴重燒傷的倖存者形容餐廳內的煉獄「如同地獄場景」，另一位則說爆炸「就像太陽在我眼前爆炸一樣」。燈光熄滅後，嗆人的黑煙充滿了房間，現場陷入更大的混亂。倖存者們頭髮和衣服都著了火，倉皇逃離燃燒的房間。消防員花了近兩小時才將大火撲滅。死者均為新教徒平民。其中一半是年輕已婚夫婦。死傷者大多是愛爾蘭牧羊犬俱樂部和北愛爾蘭青少年摩托車俱樂部的成員，他們當時分別在孔雀廳和格蘭沙廳舉行年度晚宴舞會。前者承受了爆炸和隨後大火的全部威力；許多死者當時就坐在炸彈爆炸的窗戶附近。部分傷者在20年後仍在接受治療。&lt;br /&gt;
&lt;br /&gt;
該裝置是一枚小型炸彈，附有四個大型汽油罐，每個罐子都裝滿了由汽油和糖自製的類凝固汽油彈物質，俗稱「箱式炸彈」。根據已退休的皇家阿爾斯特警隊總警司凱文·班奈狄克·希伊出版的記述，在拉蒙攻擊案之前，愛爾蘭共和軍已在超過一百次的商業建築攻擊中使用過此類裝置。這種物質被設計成會黏附在任何擊中的物體上，這種組合會造成嚴重的燒傷。愛爾蘭共和軍在愛爾蘭共和國的「炸彈工廠」中大量生產了這類裝置（參見臨時愛爾蘭共和軍在愛爾蘭共和國）。&lt;br /&gt;
&lt;br /&gt;
受害者在一堆熱灰下被發現，已燒得面目全非，由於個人特徵已完全被燒毀，身份辨識極為困難。部分屍體在酷熱中嚴重萎縮，以至於最初以為受害者中有兒童。一位看過遺體的醫生形容它們就像「燒焦的木頭」。&lt;br /&gt;
&lt;br /&gt;
==後續==&lt;br /&gt;
爆炸隔天，愛爾蘭共和軍承認責任，並為警告不足道歉。據稱，該飯店是愛爾蘭共和軍針對商業目標的燃燒彈行動的一部分。自行動開始以來，他們已執行了無數次此類攻擊，宣稱的目標是損害經濟並造成混亂，他們相信這會迫使英國政府從北愛爾蘭撤軍。這場屠殺迅速引來其他愛爾蘭民族主義者的譴責，一份大眾報紙將這次攻擊與1971年的麥格克酒吧爆炸案相提並論。新芬黨主席羅利·奧布拉迪也強烈批評了這次行動。由於這次拙劣的警告，愛爾蘭共和軍陸軍委員會向所有單位下達嚴格指令，不得轟炸公車、火車或飯店。&lt;br /&gt;
&lt;br /&gt;
由於所有受害者都是新教徒，許多新教徒將這次爆炸視為針對他們社群的宗派攻擊。一些聯合派人士呼籲恢復死刑，一位聯合派政治人物更呼籲英國皇家空軍轟炸共和派地區。同一天，約2,000人參加了橙帶黨在貝爾法斯特市政廳舉辦的午間悼念儀式。貝爾法斯特國際機場關閉一小時，貝爾法斯特和拉恩的許多工人也暫時停工。一些工廠的工人表示，他們將捐出半天的工資給受害者基金。阿爾斯特效忠派批評時任北愛爾蘭事務大臣羅伊·梅森對此次攻擊「自滿的態度」。他表示，這次爆炸是「愛爾蘭共和軍幫派殘餘份子」所為的「不負責任的犯罪行為」。他還表示，愛爾蘭共和軍正在衰退。&lt;br /&gt;
&lt;br /&gt;
一支由100名皇家阿爾斯特警隊偵探組成的小組投入調查。作為調查的一部分，有25人在貝爾法斯特被捕，包括蓋瑞·亞當斯。亞當斯於1978年7月獲釋。隨後有兩起訴訟。一名貝爾法斯特男子被控十二項謀殺罪，但被判無罪。他因身為愛爾蘭共和軍成員而被定罪，但上訴成功。1981年9月，另一名貝爾法斯特男子羅伯特·墨菲因誤殺死者而被判處十二個終身監禁。墨菲於1995年獲假釋出獄。為了追捕炸彈客，皇家阿爾斯特警隊分發了印有受害者焦黑遺體的寫實照片的傳單。&lt;br /&gt;
&lt;br /&gt;
2012年，一篇引述匿名共和派消息來源的新聞報導指出，愛爾蘭共和軍爆炸小組的兩名成員，包括駕車接應的司機，是為（警方）政治部工作的雙面間諜。根據該報導，其中一名間諜是丹尼斯·唐納森。同年，北愛爾蘭的歷史調查小組（HET）完成了一份關於此次爆炸的報告。報告揭露，重要的警方文件，包括對愛爾蘭共和軍成員的訪談紀錄，已經遺失。一些受害者家屬批評該報告，並呼籲進行公開調查。他們表示，文件被移除是為了保護某些愛爾蘭共和軍成員。一直支持家屬的聯合派政治人物吉姆·阿利斯特說：「普遍認為涉案的某人是一名間諜，這是我們需要釐清的問題。」&lt;br /&gt;
&lt;br /&gt;
==參考資料==&lt;br /&gt;
&lt;br /&gt;
[[分類: 待校正]]&lt;/div&gt;</summary>
		<author><name>TaiwanTonguesApiRobot</name></author>
	</entry>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