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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township」(鎮區)一詞通常指與城鎮相關的區域或地區。該詞用於描述政治分區的具體用法因國家而異,通常指國內的地方性鄉村或半鄉村政府。 在加拿大東部,鎮區是縣的一種分區形式。在魁北克,該詞的法語對應詞為「canton」。 ==海洋三省== 歷史上的新斯科細亞殖民地(即現今的新斯科細亞、新布藍茲維和愛德華王子島)曾使用「鎮區」作為縣的分區,並以此吸引移民至該殖民地。在愛德華王子島,1764年的殖民地調查設立了67個鎮區(稱為「lot」,即地塊)和3個「royalty」(王室領地),這些單位被歸入行政堂區,進而組成縣;鎮區在地理和政治上是相同的。在新布藍茲維,行政堂區已取代鎮區成為現今縣的分區單位,而現今的新斯科細亞則酌情使用「district」(區)。 ==安大略== 在安大略,同時存在地理鎮區和鎮區自治體。地理鎮區是最初於19世紀主要為測量和建立的歷史行政分區。它們主要用於地理目的,例如土地測量、自然資源勘探以及追蹤森林火災或龍捲風等現象,但並非政治實體。鎮區自治體,亦稱「政治鎮區」,是已註冊成立市政府的地區,屬於下層自治體(若位於縣或區域自治體內,即在南安大略)或單層自治體(若位於行政區內,即在北安大略)。 一個鎮區自治體可能由一個或多個地理鎮區的一部分組成,聯合為單一實體,並設有單一的市政管理機構。通常,鄉村地區的縣會被劃分為多個鎮區。在某些地方,通常當鎮區位於縣而非區域自治體內時,其政治首長可能被稱為「reeve」(鄉長),而非市長。然而,此區別正在改變,許多鄉村鎮區為減少混淆,正將此頭銜改為「市長」。少數鎮區保留了兩個頭銜,將「市長」指定為市政委員會的負責人,並使用「reeve」來指派其在上層(通常是縣)委員會的代表。 「地理鎮區」一詞也用於指稱那些在市政府重組過程中被廢除或取代的前政治鎮區。 ==魁北克== 在魁北克,鎮區的法語為「canton」,與安大略相似,也可能具有政治和地理性質,儘管地理上的用途很少或根本不被使用。它們是在英國征服後引進的,主要作為測量單位。它們被劃定並覆蓋了魁北克東部大部分未歸屬的領土,以及現今被稱為東部鎮區的地區,後來也用於烏塔韋和薩格奈-聖讓湖地區的測量。 鎮區通常作為新自治體的地域基礎,但鎮區自治體與其他類型如堂區自治體或村莊自治體並無不同。 ==草原三省與卑詩省== 在草原三省和不列顛哥倫比亞部分地區,鎮區是自治領土地調查的一個劃分單位。鎮區(多數)為正方形,面積約為93平方公里(36平方英里)。鎮區並非政治單位(儘管政治邊界常沿用鎮區邊界),其存在僅為相對簡單地界定地塊。鎮區被劃分為36個相等的1平方英里(2.6平方公里;260公頃)見方的地塊,稱為「section」(地段)。在薩斯喀徹溫,一個稱為鄉村自治體的政治單位,其大小通常為3個鎮區乘以3個鎮區,即18英里見方,約850平方公里(330平方英里)。 在不列顛哥倫比亞,蘭里、埃斯奎莫爾特和斯帕勒姆奇恩三個自治體,其官方名稱中雖有「township」一詞,但法律地位實為地區自治體。 ==參見== *安大略鎮區列表 *愛德華王子島鎮區列表 *魁北克鎮區列表 *魁北克鎮區自治體列表 ==參考資料==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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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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