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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比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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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比頓(James Beaton,或作 Bethune)(-1539年2月15日)是蘇格蘭的羅馬天主教教會領袖,為大衛·比頓樞機的叔父,並曾擔任蘇格蘭國璽大臣。 ==生平== 詹姆斯·比頓是法夫郡巴爾弗的約翰·比頓第六個、也是最年幼的兒子。他於1493年自聖安德魯斯大學取得文學碩士學位,1497年獲任命為多諾赫座堂(凱斯內斯教區)的領唱,1503年獲任命為博斯韋爾協同教堂的教務長。1504年,他成為惠特霍恩修道院院長及丹弗姆林修道院院長,並於1505年由詹姆斯四世任命為蘇格蘭庫務大臣。 1508年,他獲選為加洛韋主教,接替喬治·沃斯,但在祝聖前,他獲選接替羅伯特·布萊克艾德擔任格拉斯哥總主教,並於1509年4月15日在斯特靈舉行祝聖儀式。除了總主教職位,他還身兼阿布羅斯修道院與基爾溫寧修道院的榮譽院長,並於1515年成為蘇格蘭大法官。當時國王詹姆斯五世尚年幼,比頓作為攝政委員會的一員,在國王年幼執政期間是王國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1522年,福爾曼總主教逝世後,比頓轉任至懸缺的聖安德魯斯主教區。作為首席主教,他運用其強大影響力,對抗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意圖在蘇格蘭取得主導地位的陰謀。他主要促使國王與法國而非英格蘭結盟。英格蘭大使形容他為「本王國內在領地與經驗方面最偉大的人物,並以狡猾且偽善著稱」。 他在首都愛丁堡的住所位於牛門街的黑衣修士巷底。該住所為庭院形式,入口上方有貝休恩家族的紋章。 1528年,他下令將派崔克·漢密爾頓以路德宗異端邪說之名處以火刑。數年前,奧爾巴尼攝政王因嫉妒而罷免了比頓的大法官職務,儘管他深得國王寵信,卻從未再被任命。詹姆斯與瑪麗·德·吉斯二婚後數月,這位首席主教任命其姪子比頓樞機為具有繼承權的助理主教。詹姆斯·比頓總主教於1539年秋季在聖安德魯斯的城堡中逝世。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Category:阿布羅斯修道院院長 Category:丹弗姆林修道院院長 Category:基爾溫寧修道院院長 Category:羅馬天主教格拉斯哥總主教 Category:聖安德魯斯總主教 Category:加洛韋主教(宗教改革前) Category:16世紀蘇格蘭羅馬天主教主教 Category:蘇格蘭國璽大臣 Category:蘇格蘭大法官 Category:聖安德魯斯大學校友 Category:聖安德魯斯大學校長 Category:1473年出生 Category:1539年逝世 Category:蘇格蘭學校與學院創辦人 Category:蘇格蘭詹姆斯五世宮廷 Category:蘇格蘭庫務大臣 Category:法夫郡神職人員 Category:16世紀蘇格蘭羅馬天主教總主教 Category:16世紀基督教修道院院長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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