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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53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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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1968年5月29日一致通過的第253號決議,在重申以往各項決議後,安理會關切地注意到,迄今為止所採取的措施未能結束南羅德西亞的叛亂,並譴責「南羅德西亞非法政權最近進行的不人道處決,此舉公然侵犯了人類的良知」。在進一步譴責該政權並呼籲聯合王國結束南羅德西亞的叛亂後,安理會決定所有會員國將: : (a) - 自本決議通過之日起,不論其法律性質為何,阻止進口源自南羅德西亞的產品。 : (b) - 中止其國民在聯合國會員國領土內任何旨在促進自南羅德西亞出口商品或產品的活動 : (c) - 禁止在南羅德西亞註冊或屬於南羅德西亞人的船隻或飛機進入其領土。 : (d) - 阻止其國民或自其領土銷售或供應任何商品或產品(嚴格用於醫療目的、教育、出版物、新聞及特殊人道主義情況下之食品除外) : (e) - 禁止擬運往南羅德西亞的貨物,以船隻、飛機或陸路運輸方式過境其領土 安理會亦決定,會員國不應向該政權在南羅德西亞的任何商業、工業或公用事業,包括旅遊企業,提供任何投資資金或任何其他金融或經濟資源,並應阻止其國民或其領土內的任何人提供任何此類資金或資源,以及匯寄任何其他資金給南羅德西亞境內的人員或機構,惟退休金、醫療、人道主義、教育、新聞及在某些情況下之食品除外。安理會進一步決定,會員國將阻止任何持南羅德西亞護照旅行者,以及其有理由相信為南羅德西亞常住居民且有理由相信曾助長或鼓勵、或可能助長或鼓勵非法政權之非法行動者,進入其領土。 安理會接著決定,所有會員國將阻止在其領土上組建的航空公司,以及在其國家註冊或租賃給其國民的飛機,營運往返南羅德西亞的航線,或與任何在南羅德西亞組建的航空公司或註冊的飛機建立聯繫。安理會呼籲聯合國各專門機構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阻止促進、協助或鼓勵向南羅德西亞移民的活動。安理會亦請求會員國及聯合國機構作為優先事項援助尚比亞,因為執行本決議可能會在該國造成經濟問題。最後,安理會決定設立一個委員會,就本決議的執行情況提出報告。 ==參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01至300號決議列表 (1965年–1971年)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0253 0253 0253 Category: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制度 Category:1968年5月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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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53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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