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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50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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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50號決議於2008年12月16日通過。 == 決議 == 安全理事會重申其對2007年於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舉行的中東峰會所達成之協議與談判的支持,並於今日上午呼籲各方、區域各國、其他國家及國際組織加緊努力,以達成解決以巴衝突的兩國方案,並實現區域內所有國家之間的和平共存。 在一次由四個常任理事國的部長級及其他高級官員代表出席的會議結束時,安理會以14票贊成、0票反對、利比亞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第1850(2008)號決議。安理會宣布其對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之間正在進行的雙邊談判的不可逆轉性所作的承諾,並支持「他們為達成締結一項和平條約以解決所有懸而未決問題之目標所做的堅定努力……」。 為此,安理會呼籲雙方履行其在「路線圖」下的義務,並避免採取任何可能破壞信任或損害談判結果的步驟。安理會呼籲各國及國際組織為營造有利於談判的氛圍做出貢獻,並向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提供援助。同時,安理會敦促加強外交努力,以促進「在實現中東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的背景下,區域內所有國家之間的相互承認與和平共存」。 安理會歡迎中東問題四方——聯合國、美國、歐洲聯盟及俄羅斯聯邦——與各方協商,考慮於2009年在莫斯科舉行一次國際會議。 在對案文採取行動前,所有安理會成員國繼四方會談主導人——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美國國務卿康朵麗莎·萊斯、俄羅斯聯邦外交部長謝爾蓋·拉夫羅夫、聯合王國外交及國協事務大臣大衛·米勒班,以及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法國代表——之後,相繼發言。 秘書長潘基文請求安理會今日採取行動,通過該決議,以幫助「使我們堅定、最終且不可逆轉地走上中東和平之路」。他承認,在安納波利斯峰會後,人們曾希望此時此刻世界已在慶祝和平協議的達成並轉向執行階段。「我們都對事與願違感到遺憾。我們也知道仍然面臨許多障礙。但一個嚴肅的進程正在進行中。我們必須確保已經開始的一切能夠堅持到底,直至完成。」 繼潘基文秘書長發言後,大多數安理會成員國對決議草案表示歡迎,許多成員國強調需要維持安納波利斯峰會的勢頭,另一些成員國則指出安理會近五年來未曾就中東問題採取行動。 萊斯女士強調,該案文重申了安納波利斯進程是前進的方向,而非過去那種失敗的邊緣政策。案文描述了談判的輪廓,界定了國際社會的角色,確認了雙邊談判的不可逆轉性,並認可了各方的努力。 拉夫羅夫先生表示,案文中呼籲全面履行「路線圖」下的承諾,以及支持統一的巴勒斯坦立場,是特別重要的部分。提議在莫斯科舉行峰會,其目的正是為了延續這一勢頭。米勒班先生指出,安理會多年來的決議已為政治解決該局勢奠定了基礎,現在重要的是表達在2009年取得實質進展的決心。 然而,利比亞代表表示,安理會在過去60年間行動甚少,並指出當這個由15個成員國組成的機構表態時,其言辭並未轉化為行動。該案文含有刻意的模糊之處,且未直面違法行為,這對和平的傷害大於助益。侵略者可能將此類案文解讀為對其行徑的接受,而受害者則可能視之為國際社會偏頗的證據,從而助長更深的絕望與挫折。 他表示,自安納波利斯進程啟動以來,該區域的局勢已進一步惡化,並敦促安理會迅速採取行動,保護面臨集體懲罰的平民,此種行為已構成危害人類罪。達成公正解決方案的最低條件,是譴責並終結以色列的此類行徑。 == 參見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01至1900號決議列表 (2008年–2009年)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決議全文 (undocs.org) Category:1850 Category:2008年12月 Category:2008年以色列 Category:關於以色列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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