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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格拉納德伯爵喬治·富比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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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富比士,第三代格拉納德伯爵 PC(George Forbes, 3rd Earl of Granard PC,1685年10月21日 – 1765年6月19日)是一名皇家海軍軍官、外交官、政治家、貴族及殖民地官員。他曾參與攻佔直布羅陀之役。他俘獲了一艘價值連城的戰利船,並曾短暫擔任背風群島總督。他亦曾投身政治,協助終結了羅伯特·沃波爾的政治生涯,但最終選擇退休。 ==早年生活== 富比士於1685年10月21日出生於愛爾蘭,其父為亞瑟·富比士,第二代格拉納德伯爵,其母為來自唐郡莫伊拉的瑪麗,即第一代從男爵喬治·羅登爵士之女。他曾於德羅赫達文法學校接受教育。 他的祖父,第一代伯爵亞瑟·富比士,在年輕的富比士約十二歲時去世。1702年,他隨祖母來到倫敦,自我引薦給當時擔任海軍大臣丹麥的喬治王子麾下委員會首席委員的喬治·邱吉爾海軍上將,尋求加入海軍。 ==職業生涯== 邱吉爾將他派至樸茨茅斯的皇家安妮號,並任命他為陸戰隊中尉。1704年,富比士在皇家海軍聖喬治號上擔任見習官,並隨喬治·魯克參與了攻佔直布羅陀之役,當時他以黑森-達姆施塔特親王隨從官的身份登陸。同年,他也參與了馬拉加海戰。富比士的兄長,一名蘇格蘭皇家軍團的上尉,因在布倫海姆戰役中受傷而亡,富比士遂成為伯爵爵位的繼承人。 1705年,富比士擔任海神號巡防艦的二副,該艦是海軍中最活躍的巡洋艦之一。海神號在十五個月內於英吉利海峽俘獲了二十三艘法國私掠船。1706年奧斯坦德圍城戰時,他隨艦參戰並曾登岸,在那裡他首次遇見了在壕溝中指揮的阿蓋爾公爵。富比士接獲任命,擔任林恩號巡防艦的艦長,負責為前往波羅的海的商船護航。林恩號後被派往西印度群島,富比士則被調至戈斯波特號,並於1707年1月3日轉至擁有50門砲的豹號。1707年3月6日,他被任命為第四騎兵衛隊的准將,該隊的隊長兼上校為阿蓋爾公爵。 騎兵衛隊的准將們——在委任狀中被稱為「下士」,在社交場合則被稱為「隊長」——是擁有軍官委任的軍人,階級等同於騎兵中尉。富比士一直在其部隊中服役,直到被任命指揮擁有60門砲的桑德蘭號,該艦隸屬於德斯利勳爵(後來的第三代柏克萊伯爵)麾下的西部艦隊。 1708年,富比士獲准免除其騎兵衛隊職務,並成為三一府的成員。1709年5月,他離開其艦船,前往溫莎履行其部隊職務,在那裡,「他活潑的天資與優雅的舉止,使他深獲安妮女王的青睞」,在女王的要求下,他被任命指揮擁有70門砲的格拉夫頓號。在此期間已婚的富比士,於1710年隨約翰·諾里斯爵士航向地中海。當時西班牙的查理三世(後來的查理六世皇帝)將其宮廷設於巴塞隆納,諾里斯在加泰隆尼亞海岸部署了一些船艦,其指揮權交給了富比士,指示他盡可能與西班牙宮廷合作,並允許他登岸居住。兩艘分別擁有50門和70門砲的熱那亞戰艦正在加的斯裝載硬幣,據稱是為義大利的法國派系所用。 西班牙國王建議富比士出海,在這些船隻返航時將其截獲。富比士解釋說英格蘭與熱那亞共和國處於和平狀態;但在國王的催促下,加上王后為他提供了親筆簽署的賠償保證書,他便率領自己的格拉夫頓號(70門砲)和尼可拉斯·哈達克上校指揮的查坦號(50門砲)出發了。他將這兩艘熱那亞船艦帶入馬翁港,讓軍官和船員上岸,卸下了價值160萬西班牙元的硬幣,然後將船艦帶回巴塞隆納。查理三世大喜,將該筆款項鑄幣時應付的稅款贈予富比士,並敦促他返回梅諾卡島取回硬幣。 富比士對此次俘獲的合法性存疑,故推辭說要等到收到國內或英國駐西班牙大使兼總司令史坦霍普將軍的指示後才能行動。為免顯得退縮,他動身與史坦霍普商議。他加入了斯塔倫貝格元帥麾下的聯軍部隊,並在1710年12月10日的維拉維西奧薩戰役中,隨勒佩爾准將的團衝鋒時受了輕傷。史坦霍普已於前一天在布里韋加投降。富比士返回巴塞隆納,發現國內下達了禁止處置熱那亞財寶的命令,這讓西班牙宮廷大為不快。富比士帶著查理三世致安妮女王的親筆信回到英格蘭。最終,英國政府決定保留戰利品並賠償熱那亞共和國。結果,富比士接受了6,000英鎊,以替代那筆原本有望成為巨額財富的承諾。 1711年1月,阿蓋爾公爵被任命為西班牙戰區的指揮官。他出發時將富比士留在倫敦,負責為缺錢的軍隊爭取補給,因富比士將隨他一同服役。富比士獲得了一項動用八十萬西班牙元熱那亞財寶的命令,隨即啟程,騎馬穿越尼德蘭、德意志、蒂羅爾和義大利,抵達熱那亞後乘船出發,以極快的速度在離開英格蘭後二十一天內抵達巴塞隆納。那一年,他在西班牙隨軍服役,率領三百名從國內徵召的騎兵,阿蓋爾公爵原打算將這些騎兵編成一個新的騎兵團,由富比士指揮。但由於和平談判進展迅速,該團從未完全組建。一份日期為1712年2月19日的駐西班牙軍隊報告收錄於財政部文件cxliv. 23中,是該時期《國家文件曆書》中以富比士之名登錄的唯一一份有價值的文獻。 1712年,富比士被任命指揮擁有50門砲的格林威治號,並成為其騎兵衛隊的騎兵少尉兼少校。烏得勒支和約簽訂後,他在地中海指揮一支小型船隊,並與妻兒定居於梅諾卡島,於1716年返回英國。次年,他被任命為梅諾卡島聖菲利帕城堡的副總督,並在1718年與西班牙的短暫敵對期間代理該島總督。他在島上引入了更好的秩序,並廢除了曾造成許多苦難的女巫審判。 1719年返國後,應喬治一世之請,富比士前往維也納,以實現查理六世皇帝長久以來的計畫,即在那不勒斯和西西里或亞得里亞海上建立一支海軍力量。為此,富比士獲得了帝國海軍中將的軍階,年薪一萬二千弗羅林,並擁有無限的組織權力。但帝國的大臣們對此計畫態度冷淡,採取了默許阻撓的政策,這導致富比士在兩年後與皇帝私下會面時辭去了職務。皇帝贈予他一枚貴重的鑽石戒指以表彰其服務。富比士隨後在漢諾威與國王會合,之後返回英國。 1724年,他被任命指揮地中海艦隊中擁有60門砲的坎特伯里號,並在1726至1727年間登岸參與了抵抗西班牙人圍攻的直布羅陀防衛戰。1727年3月11日,富比士與皇家海軍皇家橡樹號在一次前往直布羅陀的救援行動中,於加的斯不遠處俘獲了西班牙新建的46門砲五級戰艦「我們的玫瑰聖母」號。同年九月,先前曾代表昆伯勒自治市在英格蘭下議院擔任議員的富比士,以富比士男爵的頭銜被召入愛爾蘭上議院。 ===背風群島總督=== 1729年,他被任命為背風群島總督兼總司令,但一年後便辭去此職。1730年,他向政府提議,帶領一支殖民隊伍前往伊利湖,在那裡建立一道屏障以抵禦法國從加拿大的侵犯。他將「除了十誡之外不受任何限制」,並在七年內每年獲得12,000英鎊的殖民地撥款。若七年後政府滿意並接管該定居點,富比士將被冊封為英格蘭貴族,並從郵政局的歲收中獲得每年1,000英鎊的永久退休金。若政府不滿意而未接管該殖民地,則該筆款項將贈予富比士及其繼承人,並賦予其類似於馬里蘭的巴爾的摩勳爵的領地司法權。在後一種情況下,富比士需償還預支的84,000英鎊,並以其家族莊園作為擔保。羅伯特·沃波爾爵士雖不喜歡富比士,認為他「過於好管閒事與充滿好奇心」,但承認條款公平,然而該計畫並未實行。1731年,富比士被任命指揮擁有80門砲的康瓦爾號,並在地中海查爾斯·韋傑爵士麾下指揮該艦。這是他最後一次在海上服役。 ===駐俄羅斯公使=== 1733年,富比士被任命為駐俄羅斯安娜女皇的特命全權公使。他談判並締結了一項條約——這是聖彼得堡宮廷與任何歐洲國家簽訂的第一項條約——旨在改善關稅管理並促進英國毛織品的引進。1734年他返回英格蘭後,深受他喜愛的女皇向他提議擔任俄羅斯帝國海軍的最高指揮官,但他婉拒了。同年,他獲得將官軍階,並因父親去世而繼承了格拉納德伯爵的頭銜。 ===晚年生活=== 1737年,身為愛爾蘭亞麻公司成員且對政治經濟學深感興趣的格拉納德,在推動愛爾蘭貨幣改革方面發揮了作用。1739年,當反對西班牙的民情高漲時,有人向他提議指揮「一支強大的分艦隊」前往西印度群島,但他拒絕了,認為內閣並非真心實意;然而,當他的前輩,當時已退役的愛德華·弗農海軍上將被越級重新啟用並派出時,格拉納德認為自己被取代了,拒絕再次服役。他的名字在將官名單上保留了一段時間,並且領取了半薪,但他的辭呈最終於1742年12月31日被接受。 一些傳記作者稱他持續服役,並在去世時是最高階的海軍上將,此說法是因將在海軍中更以富比士勳爵之名為人所知的格拉納德,與其子海軍元帥約翰·富比士閣下混淆所致。格拉納德在離開海軍之前,已從陸軍退役二十多年。他曾與丹唐納德勳爵商議購買第四騎兵衛隊的指揮權,並為此出價10,000英鎊,但在阿蓋爾公爵的意願下中止了談判,因公爵希望看到他在海軍中晉升至最高層。在阿蓋爾的影響下,格拉納德於1741年代表蘇格蘭自治市艾爾、爾灣等選區進入下議院,並在導致羅伯特·沃波爾爵士於1742年2月3日下台的激烈辯論中扮演了非常積極的角色,因此被任命為調查這位前任大臣行為的委員會成員之一。但他後來因厭惡而與同事們分道揚鑣,並退出了公共生活。 他被任命為愛爾蘭樞密院顧問官,並於1740年被任命為西米斯郡與朗福德郡的總督,於1756年辭職。 ==個人生活== 就個人而言,格拉納德中等身材,體型削瘦,膚色較深,五官輪廓分明。他的生活習慣非常積極且極其節制,飲食甚少,只喝水,他將自己的健康歸因於這些習慣。他酷愛閱讀,記憶力強,觀察力敏銳而聰慧。家族手稿中包含數篇由他撰寫的論文,涉及政治經濟學、地理學及各國海軍資源等主題。 1709年,富比士勳爵與第一代蒙喬伊子爵威廉·史都華與瑪麗·庫特(第一代庫特男爵理查·庫特之長女)的長女,瑪麗·史都華·普雷斯頓閣下結婚。瑪麗是米斯郡阿德薩拉的菲尼亞斯·普雷斯頓的遺孀,與前夫育有二子。富比士與於1755年10月4日去世的瑪麗育有三名子女: * 喬治·富比士,第四代格拉納德伯爵(1710年–1769年),早年在地中海有豐富的軍旅生涯,組建了舊第76步兵團(該團於1763年解散),去世時為陸軍少將兼第29步兵團上校;他於1736年與其表親,亞瑟·戴維斯之女萊蒂西亞·戴維斯結婚。 * 約翰·富比士閣下(1714年–1796年),海軍元帥,於1758年與第三代艾塞克斯伯爵威廉·卡佩爾之女瑪麗·卡佩爾夫人結婚。 * 瑪麗·富比士夫人(卒於1797年),嫁給了金考西的詹姆士·歐文。 格拉納德伯爵於1765年6月19日在愛爾蘭去世,享年80歲。 ===後裔=== 通過其長子,他是喬治·富比士,第五代格拉納德伯爵的祖父。第五代伯爵於1762年至1768年間擔任聖約翰斯頓選區的國會議員,曾兩度結婚並有子嗣。 通過其次子,他是雙胞胎女孩的祖父:凱瑟琳·富比士嫁給了第三代莫寧頓伯爵威廉·韋爾斯利-波爾;瑪麗亞·富比士則嫁給了第三代克拉倫登伯爵約翰·維利爾斯。 ==遺產== 直布羅陀的一系列砲台,富比士砲台,是以富比士命名的,而富比士採石場則以該砲台命名。尼安德塔人頭骨「直布羅陀1號」便是在該採石場發現的。1761年威廉·格林成為直布羅陀的高級工程師後,他將重新加固的前哨警衛室更名為富比士關卡。 ==紋章== ==參考資料==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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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格拉納德伯爵喬治·富比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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