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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斯托爾·夸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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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斯托爾・夸爾斯(Tunstall Quarles,卒於 1855 年 1 月 7 日)是美國律師、政治家,也是肯塔基州普拉斯基郡薩默塞特的早期拓荒者之一。 夸爾斯出生於維吉尼亞州威廉王郡。1786 年,他與父母坦斯托爾及蘇珊娜・愛德華茲・夸爾斯一同移居肯塔基州。他與帕梅拉・史特蘭傑結婚,並育有十個孩子。 夸爾斯來到薩默塞特的時間應早於 1812 年,因為在該年 5 月,他已是負責監督郡書記官辦公室建造的委員會成員之一。 夸爾斯是一名律師,並於 1811 年及 1812 年成為州議會議員。在 1812 年戰爭期間,他自費武裝並裝備了肯塔基州民兵第二團的一個連,並加以指揮。戰後,他擔任巡迴法院法官。他以民主共和黨員身分當選為第十五屆及第十六屆國會議員,任期自 1817 年 3 月至 1820 年 6 月辭職為止。 夸爾斯被任命為開普吉拉多土地區的公款接收官,辦公室設於密蘇里州傑克遜市,任期為 1821 年 5 月至 1824 年 7 月。 1824 年 7 月,夸爾斯回到薩默塞特,重操律師舊業並從事農業。 如同普拉斯基郡歷史上的許多早期人物,夸爾斯是共濟會的熱衷成員。他利用全國共濟會協會的資金,在薩默塞特創辦了第一家銀行——農民銀行,並於 1825 年至 1827 年間擔任行長。關於夸爾斯在共濟會中的事蹟,後人所知甚少。 1828 年,夸爾斯再次當選為州眾議院議員,並擔任傑克遜與卡爾霍恩組合的民主黨總統選舉人。他於 1840 年在州參議院服務了一個任期。 ==參考資料==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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