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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勒馬涅·德·莫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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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曼·埃米爾·德·莫帕(Charlemagne Émile de Maupas,1818年12月8日-1888年6月19日)是法國律師和政治家,在拿破崙三世於1851年12月2日發動政變奪權的關鍵時期,擔任巴黎警察總長。 ==早年經歷== 查理曼·埃米爾·德·莫帕於1818年12月8日出生於奧布省的奧布河畔巴爾。他在巴黎學習法律。 1845年,他開始其地方行政生涯,擔任於澤斯區長,後於1847年轉任博訥區長。 1848年二月革命後,他回歸平民生活。 他投身於波拿巴黨,並很快獲得路易·拿破崙·波拿巴的信任。 莫帕相繼被任命為濱海布洛涅區長(1849年)、阿列省省長(1849年)及上加龍省省長(1850年)。 他以其熱忱和不擇手段而聞名。在擔任上加龍省省長時,他意圖逮捕政權的敵人。司法官員抗議稱並無證據,他則回答說證據是可以製造出來的。 ==1851年12月政變== 1851年10月27日,路易·拿破崙任命莫帕掌管巴黎警察總部。 他取代卡利耶成為巴黎警察總長。 他是1851年12月2日政變的領導人之一,與夏爾·德·莫爾尼和聖-阿爾諾並列。 他不同意先放任暴動發生,然後再將其殲滅的策略。 他偏好的方法是在巴黎大規模部署軍隊,以嚇阻任何抵抗的企圖。 儘管存在軍隊與叛亂者稱兄道弟的風險,他的方法本可以避免流血衝突。 在他的第一份公告中,他警告巴黎人民不要在絕對武力面前抵抗,並在那晚逮捕了所有看似對政變最具敵意的人。 ==後續生涯== 政變後,莫帕被任命為警察部部長,該部成立於1852年1月22日。 他採取強硬措施逮捕政權的反對者,其中包括數名被他遣送至非洲的政論家。 他將警察局的管轄範圍擴大到法國所有城鎮。 他恣意使用臥底煽動者,並對反對者,尤其是新聞界,毫不留情。 最終,拿破崙三世認為莫帕過於嚴苛。 同時,內政部和戰爭部也認為其權力受到削弱,反對聲浪日益高漲。 警察部於1853年6月10日被廢除。 1853年6月21日,莫帕獲得參議院席位,隨後被派往拿坡里擔任大使。 1860年9月底,他被任命為隆河河口省省長。 他於1866年12月辭去此職。 該職位由較不專制的夏爾·勒韋爾接任。 普法戰爭(1870年7月19日-1871年5月10日)及法蘭西第二帝國垮台後,查理曼·德·莫帕在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初期回到參議院。他於1876年和1877年競選眾議員,但均未成功。 他於1888年6月19日在巴黎去世,享壽69歲。 ==參考資料== ==來源== Category:1818年出生 Category:1888年逝世 Category:19世紀警官 Category:19世紀法國政治家 Category:巴黎警察總長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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