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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W·博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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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懷廷·博德曼(William Whiting Boardman,1794年10月10日-1871年8月27日)是美國康乃狄克州的政治家和聯邦眾議員。 ==生平== 威廉·懷廷·博德曼出生於康乃狄克州新米爾福德,父親是參議員以利亞·博德曼,母親是瑪麗·安·懷廷·博德曼;叔叔為大衛·雪曼·博德曼。他是康乃狄克州科爾切斯特市培根學院的早期畢業生。1812年畢業於耶魯學院,之後先在劍橋學習法律一段時間,後於1816年至1817年間就讀於利奇菲爾德法學院,並於1818年取得律師資格。1820年,他在紐哈芬開設了一家法律事務所。他的第一個主要職務是於1825年至1829年間擔任康乃狄克州紐哈芬的遺囑認證法官。 ==職業生涯== 1820年,博德曼擔任康乃狄克州參議院書記。他的第一個主要職務是於1825年至1829年間擔任康乃狄克州紐哈芬的遺囑認證法官。他於1830年至1832年間擔任代表第四選區的康乃狄克州參議員。 他於1836年至1839年、1845年以及1849年至1851年擔任康乃狄克州眾議員,並在1836年、1839年和1845年擔任康乃狄克州眾議院議長。 1839年,博德曼作為康乃狄克州代表出席輝格黨全國代表大會,擔任投票委員會成員及會議主席。他作為輝格黨員被選入第二十六屆國會,以填補威廉·L·斯托爾斯辭職造成的空缺;後又連任第二十七屆國會議員,任期從1840年12月7日至1843年3月3日。在第二十七屆國會期間,他擔任公共建築與場地委員會主席。 作為州長步兵衛隊的一員,博德曼晉升至少校軍銜。1864年,他擔任紐哈芬市議會議員。1832年至1871年間,他擔任三一學院董事,並同時出任紐哈芬煤氣燈公司與紐哈芬自來水公司的總裁。他是聖公會的成員,擔任過多項職務,其中包括:紐哈芬綠地三一教堂的堂區長與堂區代表;新教聖公會總神學院董事;柴郡學院董事;主教基金會主席。他也是紐哈芬總醫院協會(現稱耶魯紐哈芬醫院)的創始人兼副院長。 1857年7月28日,他與來自俄亥俄州波蘭的露西·霍爾結婚。夫妻二人沒有子女。 1897年,博德曼的嫂/弟媳瑪麗·P·韋德夫人,為紀念威廉·W·博德曼與露西·H·博德曼,向綠地三一教堂(康乃狄克州紐哈芬)捐贈了一扇由L.C. 蒂芙尼公司製作的乳白光玻璃窗。紐哈芬綠地三一教堂,康乃狄克州紐哈芬。 ==逝世== 1871年8月27日,威廉·懷廷·博德曼因急性支氣管炎於康乃狄克州紐哈芬逝世,享年76歲,安葬於格羅夫街公墓。 ==參考資料== ==參考書目== * (1871年)。〈訃聞:威廉·懷廷·博德曼〉。《紐約時報》。1871年8月29日。 * (1880年)。《畢業生訃聞記錄》。紐哈芬:耶魯大學。 * 〈威廉·懷廷·博德曼〉。《美國國會議員傳記名錄》。2007年10月13日擷取。 Category:1794年出生 Category:1871年逝世 Category:康乃狄克州參議員 Category:康乃狄克州眾議院議長 Category:格羅夫街公墓安葬者 Category:康乃狄克州輝格黨籍美國眾議院議員 Category:耶魯學院校友 Category:培根學院校友 Category:19世紀美國眾議院議員 Category:19世紀康乃狄克州議會議員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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