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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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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營是一個位於西奈半島北部、鄰近拉法的巴勒斯坦難民營,成立於1972年,並於2000年撤離。該營是以前聯合國緊急部隊(UNEF I)的加拿大分隊命名,該分隊曾在此地設有營地。大多數難民被重新安置到加薩走廊南部的特爾蘇丹。 ==建立== 在1967年的六日戰爭中,以色列佔領了西奈半島及鄰近的加薩走廊。1970至1971年間,以色列以安全措施為藉口,為拓寬道路而拆毀了拉法的房屋。一萬六千名巴勒斯坦難民在其住所被以色列當局摧毀後被迫搬遷,其中四分之一在拉法。至少兩千名流離失所者被遷至被佔領的西奈半島上的阿里什,數百人則被遷至西岸。 1972年,由以色列政府發起,在與西奈半島的國際邊界對面的埃及拉法,建立了加拿大營住宅計畫。UNRWA提供了學校教育和部分醫療服務,其工作人員也同樣被困於邊界另一邊。難民在埃及沒有工作權,僅能獲得糧食配給和極少量的現金援助。 這個營地後來被稱為「加拿大營」,以前聯合國緊急部隊的加拿大分隊命名,該分隊曾在此地設有營地。1973年,在拉法的巴勒斯坦一側也開發了一個類似的住宅計畫,以聯合國緊急部隊的巴西分隊命名,稱為「巴西營」。UNEF I是第一支聯合國緊急部隊,於1956年11月至1967年6月間運作,作為埃及和以色列部隊之間的緩衝,並監督停火。該部隊應埃及要求,於1967年5月至6月間撤離。 ==以埃和平條約== 根據1978年的《大衛營協議》,難民被告知,以色列和埃及已同意在6個月內將他們遣返至加薩走廊。隨著1979年由《大衛營協議》促成的以埃和平條約簽訂,以色列於1982年從西奈半島撤軍。加薩-埃及邊界被重新劃定,但只有8個家庭在沒有任何補償的情況下返回加薩走廊。1985年,加拿大營仍有488個家庭。然而,資金問題、官僚延誤、缺乏政治意願以及困難的安全狀況延長了此一過程。 ==重新安置計畫== 直到1989年,一個讓這些難民返回加薩走廊的機制才建立起來。在加拿大政府和科威特阿拉伯經濟發展基金的施壓與資金支持,以及其他參與方(即UNRWA、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努力下,難民開始越過邊界,主要遷往拉法的特爾蘇丹區。1989年9月,埃及和以色列簽署了一份《關於將加拿大區居民重新安置至加薩走廊地區的協議計畫》。該計畫聲明:「重新安置應完全基於加拿大區居民的自由意願進行。」 結果,只有20戶家庭帶著8,000美元返回,但沒有土地。在1991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將每戶的補償金提高到12,000美元後,有105個家庭返回加薩走廊,1994年又有70個家庭返回。他們在特爾蘇丹獲得了一塊土地。這筆錢不足以購買房屋,所以每個人都必須借貸。加薩走廊的以色列屯墾者反對難民返回,並於1989年向《耶路撒冷郵報》散佈謠言,稱自1982年以來,加拿大營的人們一直接受「訓練」,而這次的重新安置將允許「750名恐怖分子」進入加薩走廊。 在1993至1995年的《奧斯陸協議》之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參與了重新安置過程。直到2000年12月27日,最後一批家庭才得以返回。加拿大也為在特爾蘇丹建造一個社區中心提供了資金,以造福返回的家庭。 ==日常生活== 加拿大營難民的生活尤其艱困,因為他們被切斷了在加薩走廊和以色列的工作機會,也無法在埃及工作;事實上,他們每六個月就必須付費更新埃及簽證。由於幾乎不可能獲得必要的許可,家人和朋友無法見面,只能在邊境地帶隔著「喊話圍欄」溝通。高等教育和適當的醫療保健只有在支付大多數人無法負擔的高昂費用後才能獲得。為了治療嚴重的疾病問題,加拿大營的居民必須在當地付費,或前往開羅的巴勒斯坦紅新月會醫院。 以色列和埃及對於難民可以從何處過境的地點存在爭議。以色列希望他們使用由以色列控制的拉法口岸,而埃及則堅持應使用位於拉法市中心的薩拉丁門(也被稱為「pishpash」門),因為這是埃及與加薩走廊之間唯一不需經過以色列控制區的直接過境點。 ==參見== *外交、貿易和發展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UNRWA 拉法營簡介 Category:加薩走廊的巴勒斯坦難民營 Category:2000年廢除的居民點 Category:西奈半島 [[分類: 待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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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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